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69625258 上传时间:2023-05-27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北碚区静观镇混家沟路改建工程施工合同书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二零一八年六月北碚区静观镇新屋基支路改建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原则,并参照有关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专用条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工程情况,双方就该工程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严格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里程: 道路等级: 工程地点: 1、 工程内容:施工设计图和中标的所有内容承包形式:依据中标单价,同时参照北碚交委201828号文件,中交部92定额96基价及中交部相关配套文件,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

2、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渝交委路201626号,采取单价承包,总价限制(未完善变更手续不得高于中标金额),据实收方的形式。2、开工时间: 2018年 月 日竣工时间: 2018年 月 日3、 质量评定等级;按照国家交通部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进行验收。第二条 图纸 图纸提供日期: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全部图纸第三条 现场代表1、甲 方: 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王志强 现场代表: 牟长华 2、乙 方: 3、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第四条 甲方职责1、同乙方、村委会一道共同协调解决水、电、施工场地等工作。2、开工前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应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3、提供水准点、坐标点、控制点、

3、技术交底和相关技术资料。4、施工场地周围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甲方审批乙方对施工红线周围的建筑和地下管线在施工中提出有效的保护方案。第五条 乙方职责1.认真组织好本项工程的施工和组织设计,并熟读本合同的条款及技术规范。2.调配好与本项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足够的施工机具设备,采取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使本项工程达到设计标准。3.甲方委托 对全过程进行施工监理,乙方无条件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本项工程的施工监理。4.每月25日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提供工程实际完成报表、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报告。5.作好施工现场安全和防范工作及临时建筑物的保护工作,避免造成工程和人

4、身损害,在施工中造成责任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和其它责任。6.本合同签订一周后,应编制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后转报甲方批准。7.在施工期间,应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月报表和计量支付月报一式三份。8.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监理工程师可对阶段计划进行审查并报送甲方,监理工程师在本项工程中所提出的意见,乙方应及时修正并采取有效措施。9.已竣工部分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负责保护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10、工程施工中所涉及道路扩宽占用的土地、青苗、矛盾纠纷调处由乙方和村委会共同负责,甲方予以配合。第六条 材

5、料供应与检验1.材料由乙方自己采购,乙方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合格,并出具材料质保单,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抽查。2.经检查不合格的材料,除令其停止使用外,对有关材料的试验由乙方承担。3.所有用本项工程的材料必须具备国家批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材质证明或试验报告。 第七条 施工监理 1、为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 (监理单位)作为本项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监理工作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乙方应接受监理方的监督和管理。 总监: 监理工程师: 2.监理方的职责;(1)审查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安排,劳动力计划,材料使用计划,进度付款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并

6、向甲方提出审查意见。(2)发布开工令和停工令。(3)审查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并对材料进行试验和抽查,同时将结果报告甲方。(4)审查乙方采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合理性。(5)在施工现场随时对施工进行监督,当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进行返工整改。(6)审查乙方的施工进度报表,签字后报送甲方审核作为甲方付进度款的依据。(7)与甲方共同组织施工中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8)工程竣工验收后,协助评定施工质量等级。第八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监督,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

7、果乙方发现甲方指挥不正确,乙方向甲方提出优化意见,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方可实施。以上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如果乙方施工达不到验收的等级材料,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实际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此由评定仲裁部门名称:北碚区公路质量监督站。第九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工程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表格。甲方代表、工程监理和乙方代表必须共同在验收记录

8、上签字认可后方对隐蔽工程继续施工(三方同时汇签,缺一不可),同时将该签字认可的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竣工决算报表依据。 第十条 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受影响的工程是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路上,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合同工程的工期。(1)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2)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3)由于甲方的延误或阻碍。(4)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它特殊情况。(5)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监理工程师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甲方批准后应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并通知乙方,抄送甲方。第十一条 合同价款支付及调整1、本项目中标为 元,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该项

9、目实行清单计价据实收方计量,最后支付合同价款未完善变更手续原则上不能超过此金额。2、调整的条件(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超过或减少总量9%予以调整)(2)、施工期间国家有关文件和规定(3)、隐蔽工程部分的超深部分。3、调整的方式:(1)、图纸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有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进入月计量和工程结算中。(2)、需要变更设计或工程量增减的工程项目,有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进入月计量和工程结算中。第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和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报告的时间和要求: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报告,由监理和甲方验证签字生效。第十三条 履约担保金工程中标价的1

10、0%( 其中民工工资担保金工程中标价的2%),乙方动工前存入甲方专项帐户,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10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第十四条 工程款交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以下条件进行支付。(1)第一次,完成全部合同工程量的50%,且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后,甲方支付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工程款,累计支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40%。(2)第二次,交工完毕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至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定合同结算价的80%工程款。(3)第三次,工程经法定部门审计确认的工程款为本合同实际结算工程款总价,甲方将审计确认的结算工程款总价扣除前两期已支付的工程款后,支付至审定结算工程款总价的 95;留审定结算工程款总价的5

11、%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则无息退还。第十五条 资金来源:国家补助资金。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变更,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完善变更手续后方能进行实施,并出具变更通知单。第十七条 确定变更单价款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以北碚交委【2018】28号文件、指导价结算,以上都未涉及项目或子目,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公路工程基本

12、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JTG/T B06-03-2007)、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渝交委路201626号及相关配套定额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组价后总价下浮10%,并经招标人、监理人审核确定变更工作的总价。第十七条 交工验收1、交竣工验收条件:竣工资料不齐不予验收。2、交竣工验收时间:甲方收到乙方通过监理公司和质检站审核的完整竣工资料后25日内组织交工验收,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3、甲方提供竣工图资料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

13、资料四份。第十八条 工程结算1、计算方式:根据业主、现场监理和施工方共同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计价结算。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交竣工验收后30日内。3、甲方批准结算工程报告的时间:在审计定案后10日内。4、甲方结算工程尾款的时间:在审计定案、竣工验收后30日内。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 该工程交竣工验收一起完成,质量缺陷期为二年,时间从完成交竣工验收次日算。第二十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1、延误工期责任:由于乙方因施工配置、人员配备、原材料供应不及时以及因质量问题等原因,监理工程师对同一问题发出二次停工整改指示(令)的,业主有权责令施工单位退场。本工程期限延迟不支付违约金,但因此而增加的生产成本由乙方自行负责。由于不可抗力(如地灾、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可顺延。 2、工程质量责任:由于乙方违反操作程序,不按有关规范施工 ,所造成的质量责任(如材料次劣、施工粗放、计量虚假、保养期不够、隐蔽缺陷等)。由乙方无条件自行负责返修,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3、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按责任比例各自承担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方首先承担给对方造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