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69545531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信用社(银行)飞行稽查的方案第二条 飞行检查是指不提前通知被检查机构而实施的现场检查,具有保密性、即时性、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特点。第三条飞行检查的原则。(一)保密性原则。在检查时间、内容上增强保密性,不提前通知被查单位,不泄露检查行踪与信息。(二)严谨性原则。飞行检查应坚持风险控制优先,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出现制约漏洞。(三)客观性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检查结论的确定应有理有据。(四)有效性原则。飞行检查应审慎立项, 重点实施,注重实效,切实防止走过场。第四条 联社成立飞行检查办公室, 制定飞行检查办法, 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内网点的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的频率为每

2、年度至少不少于全部网点 20%。第二章飞行检查管理第五条 飞行检查项目由联社飞行检查办公室提出请示, 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 方可组织实施。 飞行检查不得实施未经领导批准的检查项目。第六条 实施飞行检查,必须持有飞行检查通知书 ,并向被查单位出示;飞行检查通知书必须加盖联社行政公章,由分管领导签发,并对检查人员数量和身份予以明确。第七条 飞行检查由 3 人(含)以上组织实施,设组长 1 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飞行检查组长为检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检查人员对分工范围内的事项负责任。 对已按方案完成的检查事项, 其检查的业务范围内又出现重大问题或形成案件的,要严格追究飞行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的责任

3、。第三章飞行检查程序第八条准备阶段。制定检查方案。 按照报经领导同意的立项报告制定检查方案, 方案应明确飞行检查的期限、检查内容、人员组成等,被查单位由领导确定后,装入信封密封保管,交飞行检查小组,上车后才能打开密封信封确定被检查单位。飞行检查组凭 飞行检查通知书 对办公场所内的办公物品进行检查。第九条实施阶段。飞行检查时,可采取以下检查方式:1.实地观察营业机构与人员的工作行为。2.以暗访、对客户和群众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3.以录像、录音、照相等方法记录事实。4.回放视频监控资料,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5.现场检查账簿、现金、印章和有价证券、业务凭证及档案资料等。6.其他必要的检查

4、方式。认真做好对检查事项的记录和影像资料的保存,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记录完整、证据充分。第十条 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飞行检查工作。 如发生被查单位或人员不配合或在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时, 飞行检查组有权建议联社立即停止有关人员工作,组织专门清查,作出处理。第十一条评价与反馈阶段。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采取现场整改和跟踪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飞行检查效果。被查单位现场整改的,要同时在现场整改表上签字;不能现场整改的, 要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时反馈相关专业部门。飞行检查违规问题的责令整改、问题查处和人员处理等后续工作,应自检查

5、立项起一个月内完成。第四章检查成果运用第十二条检查结论纳入联社年度综合管理考评。对2007 年以来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和省联社、市办事处、联社组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查而不纠的,将从严从重处罚;对问题较多或存有重大隐患的被查单位, 飞行检查办公室可建议联社另行组织专项检查,并提出问责建议。第十三条 建立飞行检查专项报告制度。检查结束后 10 日内将飞行检查报告报联社。 报告内容应包括飞行检查工作开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问题查处、人员处理和整改等情况。第五章飞行检查内容第十四条飞行检查对以下12 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一)现金业务方面。(二)存款业务方面。(三)贷款

6、业务方面。(四)银行卡及中间业务方面。(五)联行及结算业务方面。(六)资金清算业务方面。(七)信息科技方面。(八)会计主管职责方面。(九)轮岗休假方面。(十)事后监督方面。(十一)安全监控方面。(十二)适合飞行检查的其他内容。第六章飞行检查纪律第十五条飞行检查执行以下纪律:(一)不准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等办理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二)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三)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四)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五)不准利用检查职权或知晓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六)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