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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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卷扬机设计、制造、使用及维修方面的安全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和安装工程中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的建筑卷扬机 (以下简 称卷扬机)。由其他动力驱动的卷扬机也可参照执行。本规程不适用于全部或部分载荷为人员的起重设备。2 引用标准GB 1102 圆股钢丝绳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6947 建筑卷扬机试验规范和方法GB J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J 建筑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J 15 建筑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3 结构和构造31 材料卷扬机零件所用的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2、的规定, 并按图样规定的材料生产。对进厂的材料应进行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32 连接321 焊接连接焊缝必须符合 JJ 的规定。 对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质量 检查。322 铆钉和螺栓连接3221 铆钉和螺栓连接应符合 GB 3811的规定。3222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 紧。33 操纵件331 在常规作业使用的操纵件,应装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332 设置操纵件时应考虑使司机操作位置应尽量远离图 1 中阴影所示的 区域。如操作置在此区域内,则必须采取措施以保护司机安全。图 1 应避免的操作位置区域示意图各操纵件的操作力及操作行程应不大33

3、3 卷扬机在额定载荷内工作时, 于表 1 的规定。操作力及行程 表 13. 4卷扬机的额定拉力大于125kN时应设置排绳器。35 钢丝绳3. 5. 1 卷扬机用钢丝绳应符合 GB 1 1 02的规定,并应有检验合格证3. 5. 2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5。353 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 3 圈。钢丝绳末端固定应 可靠,在保留两圈的状态下,应能承受倍的钢丝绳额定拉力。354 钢丝绳的绳端固接 钢丝绳应选用与其直径相应的锥形套、编插、楔形套、绳卡、压制接头、压 板等固定。a 采用编插固接时,编插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并不 得小于30mm编插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4、见图 2a。b 采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与钢丝绳直径有关,见表 3。工作绳卡数量 不得少于 3 个,此外还应在尾端加一个安全绳卡。 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6倍,绳头距安全绳卡的距离不小于 140mm并用细钢丝捆扎。绳卡滑鞍放在钢 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锚设置绳卡, 见图 2b。绳端固接强度表 表 2注:“固接强度”是指钢丝绳固定部位承受的拉力相当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 百分数。图 2 编插和绳卡的绳端固接 钢丝绳受力固定绳卡,受力后要再度紧固 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数 表 3注:绳卡数目中未包括安全绳卡。355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a 应防止钢丝绳由于损伤、

5、腐蚀或其他物理、化学条件造成的性能降低;b 切断钢丝绳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c 安装钢丝绳时,不应在不洁净的地方拖拉,也不应绕在其他物体上;从 卷筒或钢丝绳卷上拉出钢丝绳时, 应采用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 扭结、变折和乱 绳。钢丝绳应防止划磨、碾压和过度弯曲;d 钢丝绳应有良好的润滑,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润滑周期,做到定期润滑。 润滑时要特别注意与滑轮接触的那一段区域和其他难以检查和维修的部分, 润滑 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且不影响外观检查。356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应符合 GB 5972的规定。36 卷筒361 卷筒节径应不小于所使用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19倍。362 卷筒边缘外周至最外层钢丝绳

6、的距离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倍。363 卷筒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a 裂纹或边缘破损;b 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 10%。37 制动器和离合器371 卷扬机至少要装有一个制动器。372 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应大于钢丝绳额定拉力时的静力矩的倍。373 由动力控制的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的。374 装配后制动器摩擦衬垫与制动轮工作表面、 离合器两接合面的接触 斑点分布面积应不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 80%。375 离合器处于放松状态时,两接合面应能彻底分离。376 制动器和离合器零部件的更换与调整:a 任一零件出现裂纹时应立即更换;b 制动器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垫厚度的 50%时应更换;c. 制动轮工作表面

7、磨损量达23mm寸应更换(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 值);d.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寸应更换;e. 销轴或轴孔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 5%寸应更换;f . 在放松状态寸,制动带(块)与制动轮的间隙应均匀,其间隙值为:制 动带与制动轮1;制动块与制动轮1mm超过此规定时应调整制动器。3. 8 联轴器3. 8. 1 联轴器的装配应符合 JJ 15 的规定。3. 8. 2 弹性柱销式联轴器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弹性元件损坏或严重磨损。3. 8. 3 齿轮联轴器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断齿;c. 齿厚磨损量达原齿厚的 15%时。3. 8. 4 其他型式的

8、联轴器如出现上述类似情况亦应报废或更换该零件。3. 9 传动齿轮传动齿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 裂纹;b. 断齿;c. 齿面点蚀达啮合面的 30%,且深度达原齿厚的 10%时;d. 齿厚磨损量占原齿量的百分比达下列值时:闭式齿轮传动 1 0% (第一级啮合)、20% (其他级啮合) ;开式齿轮传动 30%。4 安全保护装罩4. 1 卷扬机上外露运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皮带轮等。凡在正常操 作条件下有可能造成事故时,应设防护罩。4. 2 露天工作的卷扬机应设置防雨棚,防雨棚设置后应不影响司机的操作 和检查。4. 3 卷扬机用于起吊重物时应安装上升超行程限位开关。4. 4 其他装置,如

9、超载保护、超速保护、下降超行程限位开关等,应根据 施工情况酌情考虑。5 电气系统5. 1 一般要求5. 1. 1 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设置于柜 (箱)内,电气柜(箱)应有门锁。5. 1. 2 卷扬机的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等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Q,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 GBJ232的规5. 1. 3 卷扬机应采用铜芯多股导线,并应采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电缆、导 线截面积应按载流量计算选定,但不得小于。514 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电气联接应接触良好、不易松脱。515 卷扬机夜间工作时司机操纵位置应有良好的照明。52 电气元件 接触器、控制器、继电器、开关等

10、电气元件应工作灵敏、可靠,触头应光洁 平整、接触良好,不易发生粘连、卡阻。53 电气保护531 卷扬机进线处宜设带有熔断器的主隔离开关, 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32 卷扬机应装设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并装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533 卷扬机应设置短路和过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534 遥控的卷扬机必须具备在控制信号失效时确保卷扬机停止运动的设 施。6 使用61 司机611 卷扬机应由下述人员操作:a 经考试合格的司机;b 在司机直接指导下的学员;c 维修、检测人员在职责需要时。612 司机应由身体健康、经过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613 司机应熟悉卷扬机的构

11、造和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本标准,并 应掌握保养和基本维修知识。6 2 安装621 卷扬机安装地点应平整。卷扬机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并应 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622 卷扬机与载荷之间不应有可能发生危险或影响钢丝绳寿命的障碍物。623 卷扬机钢丝绳经过处所用滑轮的最小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 h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h值表46. 2. 4卷扬机安装时卷筒应与定滑轮对中,钢丝绳出绳偏角a (见图 3) 应符合:自然排绳:aW 1 30排绳器排绳:aW 2图3钢丝绳出绳偏角a示意图6. 2. 5 卷扬机的安装应保证运转时机身无移位及明显振动。6. 3 操作要求6. 3. 1 开机前应先

12、检查制动器性能、钢丝绳接头、各紧固件及机体安装情 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排除。6. 3. 2 卷扬机不准超载操作。6. 3. 3 由于钢丝绳额定拉力为基准层最大静拉力, 所以当钢丝绳超过基准 层缠绕时,应按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634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或按钮置于零位,如果钢丝绳 处于张紧状态,司机不得离开操纵位置。635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但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 立即执行。636 工作后钢丝绳处于放松状态,切断电源,封闭电源开关。637 交接班时应作好记录,如有未排除故障必须通知接班司机。638 卷扬机不得用于运送人员。639 严禁用人力打开电力控制的制动

13、器实行溜放。7 检验和维修71 下述情况,应对卷扬机进行合格检验:a 卷扬机出厂前;b 经过大修、重新装配及改造过的卷扬机使用前;c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卷扬机重新使用前。72 合格检验按 GB 6947 中有关规定执行。73 当卷扬机强度、刚度及主要性能受到损害时,应按 GB 6947进行型式 检验(可不进行可靠性试验及工业试验) 。74 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卷扬机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 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检查内容包括以下项目并应对故障是否构成危害作出判 断:a 运转期间可以观察到并可能在检查周期之内发生的任何损害和破坏;b 卷扬机工作性能以及各控制机构是否失调;c 所有安全保护

14、装置;d 各零件磨损及变形情况,尤其应注意钢丝绳磨损及端部固定情况。75 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 于每年一次, 定期检查应作好记录并收入设备档案。 检查内容包括以下项目并应 对故障是否构成危害作出判断;a 条规定的内容;b 零部件的磨损变形、裂纹、腐蚀情况;c 螺栓、铆 钉的连接情况;d 电气设备如控制器、接触器、开关、按钮等有无点蚀或磨损。76 查出的任何不安全因素必须在卷扬机重新使用之前排除。77 卷扬机调整和维修应根据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由指挥人 员完成。78 更换用零部件其性能和材料应不低于原零部件的要求。79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 量应符合 JJ 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说明书或设计图样的规定处理。710 维修时的注意事项:a 维修前先切断主电源,悬挂维修标志牌;b 维修前应将所有操纵杆置于零位;c 只有在所有的护板安装好,安全装置恢复工作,维修设备拆掉后,卷扬 机方可使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 所归口。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筑机械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志伟。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筑机械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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