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69427748 上传时间:2022-09-16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8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估价项目名称: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5号楼1-1002室及D1-228室涉案房地产价值评估委托方: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估价机构: 山东众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李文伟 饶静 估价作业日期: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估价报告编号:众合评(咨)字2012第061号目录致委托方函2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4估价结果报告6一、委托方6二、估价方6三、估价对象6四、估价目的9五、估价时点9六、价值定义9七、估价依据9八、估价原则9九、估价方法9十、估价结果10十一、估价人员10十二、估价作业日期:10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11附件12

2、致委托方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贵院委托,山东众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谨慎的原则,按照科学、公允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位于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5号楼1-1002室及D1-228室的涉案房地产价值进行了评估。估价人员对委托评估的房地产进行了实地查勘和估价资料的收集,同时进行了必要的调研、核对,在此基础上撰写了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公司书面提出。房产证号:济房权证高

3、字第007857号(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其他登记申请书及房屋权属状况信息确定)估价对象位置: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产权人:曾庆军设计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储藏室证载建筑面积:2-1002室:202.91;D1-228室:18.33评估建筑面积:2-1002室:202.91;D1-228室:18.33估价目的: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确定涉案房地产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时点: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实地勘察之日)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市场价值:小写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人民币)估价对象总价值:188.28万元壹佰捌拾捌万贰仟捌佰圆整。其中:1-1002总价1

4、82.78万元壹佰捌拾贰万柒仟捌佰圆整1-1002单价9008元/每平方米玖仟零捌圆整D1-228总价5.50万元伍万伍仟圆整D1-228总价3000元/每平方米叁仟圆整 山东众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估价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估价人员李文伟、饶静

5、于2012年3月27日(实地查勘日期)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的建筑结构、室外状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记录(因被执行人未到场,我们未能进入室内进行查看),但仅限于估价对象的外观与目前维护管理状况,尤其因提供资料有限,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建筑面积数量准确性和相应权益的责任,也不承担对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我们不承担对建筑物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本报告中所依据的有关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和权益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本估价报告仅是在报告中说明的假设条件下对估价对象正常市场价格 进行合理估算,

6、报告中对估价对象权属情况的披露不能作为对其权属确认的依据,估价对象权属界定以有权管理部门认定为准。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均不得向委托方、报告使用者、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公司书面提出。参与本次估价的工作人员估价师姓名注册证书号签 章签 字李文伟3720030043饶静3720070052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一、本次估价的假设前提估价对象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可在公开市

7、场上自由转让。市场供应关系、市场结构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实质性改变。本次评估以估价对象合法取得、使用和可按现状持续使用为前提。本次估价基于以下概念所称估价,是指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运用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待估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估算的活动。所称公允价格(客观合理价格),是指对应于某种估价目的特定条件下形成或成立的正常价格,它能够为当事人或社会一般人所信服和接受,通常客观合理价格是指在公开市场上形成或成立的价格。公开市场,是指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在该市场上交易各方进行交易的唯一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

8、为充裕的时间,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且不具有排它性。本报告所称“公开市场价值”是指估价对象在保持现有用途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在外部经济环境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为本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评估意见(即公允价格)。该评估意见是指假定在充分发达的公开市场条件下,交易双方在交易地位平等、充分了解相关市场信息及交易双方独立和理智进行判断的前提下形成的公平市场价格。该价格并不代表估价对象在涉及产权变动时的实际交易价格。同一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不同,估价依据及采用的价值标准会有所不同,估价结果的客观合理价格也会有所不同。二、未经调查确认或无法调查确认的资料本报告出具的价格为房地合一

9、的价格。如至估价时点止,产权人尚有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应缴未缴税费,应按照规定缴纳或从评估价值中相应扣减。本次估价未对估价对象做建筑物基础和结构上的测量和实验,本次评估假设其无基础、结构等方面的重大质量问题。除非另有说明,本次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假定估价对象房地产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等限制条件。三、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及一些特殊处理估价结果是反映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估价时点的公允价格,仅作为委托方进行房地产司法鉴定的参考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若改变估价目的及使用条件需向本评估机构咨询后作必要修正甚至重新估价。估价结果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市场供应关系变

10、化、市场结构转变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估价对象将来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下的特殊交易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估价结果一般亦会发生变化。本次评估未考虑强制处分,要求在短期内变现的特殊情况。估价结果未考虑未来处置风险。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估价所依据的权属资料及数据、有关文件、说明均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对其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委托方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实造成的失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中未记载建筑物建设年代,估价师现场勘查时通过询问了

11、解到估价对象建成年代为2004年,若与实际建成年代差异3年以上,报告结果应进行调整。委托方未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号、楼层及面积抵押情况、查封情况等信息均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权属状况信息、房屋其他登记申请书及其附页、房屋登记簿复印件确定。因被执行人未到场,我们未能进入5号楼1-1002室及D1-228室室内进行勘察,本次室内装修状况按普通装修考虑。四、本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不变。未经估价方和委托方书面同意,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参考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本房地产估价报告经估价机构加盖公章并由估价师签章、

12、签字后方可使用。按有关规定本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估价结果报告一、委托方单位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 系 人:朱雁联系电话:0531-89257207二、估价方山东众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 址: 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A3座14层法定代表人: 李坚昱房地产评估资质级别:贰级 资质证书号:鲁评002026联 系 人:李文伟 联系电话:0531-81666276三、估价对象1、估价对象坐落及位置估价对象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地处经十路以北,浆水泉路以西,二环东路以东,窑头路以南。2、权益状况房产登记状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济房权证高字

13、第007857号房屋所有权人曾庆军房屋座落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5号楼1-1002室及D1-228号室房屋总层数22所在层数10,-2建筑面积()1002室:202.91D1-228:18.33房屋用途住宅,地下室房屋结构钢混、他项权利状况及查封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权属状况信息表,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5号楼1-1002室及D1-228号室他项权利及查封状况如下:抵押情况: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抵押金额:760000.00元,抵押期限:2003-09-01至2033-08-31;查封情况:查封单位:高新区法院,查封期限:2011-11-04

14、 -2013-11-04 。查封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1-11-22 -2013-11-21。查封单位: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1-12-14 -2013-12-14。查封单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1-12-23 -2013-12-22。查封单位:历下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2-02-03 -2014-02-02。查封单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查封单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2-02-10-2014-02-09。查封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12-02-16 -2014-02-15。3、实物状况公共部分: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5号楼,建成于2004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22层,一层三户,楼宇外立面瓷砖,楼道涂料墙面,水泥地面;电梯厅地面地砖,墙面乳胶漆,电梯门大理石包框。楼内配备自动喷淋、烟感系统,可视对讲。户内部分:5号楼1-1002室所在楼层为10层,D1-228室所在楼层为-2层,因被执行人未到场,我们未能进入5号楼1-1002室及D1-228室室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