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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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备指引(修订版)表E-1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备项目指标表类别项目配套原则每处设立规模设立建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立1处。 m宜为相对独立的建筑,若设在公共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首层,或带有首层的持续楼层,且不适宜超过四层。可设立不超过50张、以护理康复为重要功能的床位,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立0.6张床位,相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可以合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数量拟定建设规模。服务人口不不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 m2;服务人口5-7万人,建筑面积20 ;服务人口不小于万人,建筑面积30 2。人口规模不小于0万

2、人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文化体育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立处,每千人建筑面积1000 m。40000 m2涉及配备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书屋)、广播室等。宜与商业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绿地等共同形成街道公共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1处,每千人建筑面积60-100 2。800 m2每-0万人设一种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为4000 ; 每-5万人设一种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m。多功能活动场地(体育健身广场、文化广场、运动场、田径场)每个街道至少应各设1处。每千人用地面积不少于50m2。单独设立。可作为避难

3、疏散场地。可根据覆盖状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备、布局多运动场(或健身广场、田径场)。居民运动场(田径场)100-00 m2;大型体育健身广场500;小型体育健身广场1000 m。健身步道(或登山道)原则上按不低于0.5 m /万人配建。服务人口10-2万人,不低于10 km;服务人口5-1万人,不低于 km;服务人口3-5万人,不低于3km;服务人口1-3万人,不低于1 km。健身步道宽度12m24m,登山健身步道主步道路面宽度06m1.,应配套引导、解说、批示、警示等各类标记和设施。健身途径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应设条1件以上器材的健身途径。可配备于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全民健身

4、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处。教育小学班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应设1所。1-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84座/千人,45座班9(15)-25. m/座服务半径宜为8000米,容积率07,建筑密度203%。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人。小学用地宜采用高限指标,采用底限指标时,新建城区不得低于15/座,老城区不得低于9 座。已编制专项规划的都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新建城区采用括号内数值。)12班9(5)-24.2 2座18班9(15)-21.4m2/座24班9(15)-206 m/座30班9(1)-18. m/座初中12班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应设所。3-5万人设立

5、1所初中。42座/千人,5座/班1.25(1)-25. m2/座服务半径宜为1000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35%。校均规模应达到18班,900名以上在校生,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人。初中用地宜采用高限指标,采用底限指标时,新建城区不得低于8m/座,老城区不得低于11.25 m/座。已编制专项规划的都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18班11.25(18)2.3 m2/座24班11.25(18)-219 m2座0班1.25(8)-20 m2/座高中18班8-1万人设立1所一般高中。20座/千人,5座/班18- m2/座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35%。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

6、超过00人。新建城区高中用地应采用高限指标,老城区高中用地不得低于1 /座。已编制专项规划的都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2班83.5 2/座 3班1-22.5m2/座36班8-211 2座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照顾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照顾中心(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级)两级配建规定应满足: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0 m2;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5 2。建筑面积50m2床位数2张一种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至少应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照顾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顾、临时托养、康复以及近家集中养老服务。可附设老年食堂、护理关怀服务站(室)

7、、托老所等。宜与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设,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相邻。应按照配建指标、服务半径等规定逐渐增设多处。养老院每个街道至少应设1处。40-5m2床30m2床一般规模为15-200床位。已编制专项规划的都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行政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街道办事处每个街道合设1处000 m2街道办事处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合设一处,含街道办工作用房、服务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原则上每个街道设1个。600 m8-600m2综合考虑辖区面积、管辖人口及其分布、社会治安状况、地理环境等因素,既要以便群众,又要便于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具体结合公安系统内部

8、的基层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进行选址。尽量单独建设,宜建低层、多层建筑。工商管理所、税务所等每个街道至少应设处。300 2宜与街道办事处联合设立,构成综合楼。公用设施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适宜超过 k80 m2垃圾收集站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应不不小于 m。鼓励和推广环卫设施采用“四合一”或“五合一”组合建设方式,含垃圾收集站、公厕、道班房、再生资源回收点和环卫停车场。采用人力收集,服务半径宜为0.4m以内,最大不适宜超过1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服务半径不适宜超过2m。避灾点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应设处避灾点应优先运用其所在区域内的既有人防工程、体育馆、影剧院、会场、学校、社会福利设施、街道办公楼、活动中

9、心等公共建筑物,并对这些建筑物进行改造运用,使之具有较好的防灾避险功能。原则上不新建专门场合。容量不不不小于0人/处,容许容纳的避灾人员人均面积不不不小于 m商业设施社区商业商圈半径3 km,服务人口-0万人宜以独立的集中设立为主。应设立在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结合轨道交通枢纽、沿居住区的重要道路布局和设施,与住宅的间距不不不小于50。社区商业中心应满足平常综合需求,提供个性化消费和多元化服务,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药店、图书音像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衣店、沐浴、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照相馆、专卖店、专业店、旅馆、医疗保健、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宠物服务、文化娱乐等。分区

10、公共配送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宜设1处以上顺应电子商务趋势构建都市物流共同配送网络,街道区域内应设立分区公共配送中心。注:1、规划人口规模不小于万人以上的大都市,街道以8-万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不不小于5万人的小都市或县城,街道以3-万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在50100万人之间的中档都市,可视状况选择合适的街道规模体系。2、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级文体设施的,可替代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3、其他营利性设施根据市场需求配备,其她公用设施按有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备。表E-2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备项目指标表类别项目配套原则每处设立规模设立建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服务站每个社区至少应设1处

11、。每千人建筑面积11-14 2。60100m2宜与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老年人日间照顾、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都市社区服务站房屋建筑由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构成。社区工作用房宜由服务厅、调解室、警务室、社区办公室、治保会办公室等构成。居民活动用房宜由居民议事室、文体活动室、阅览室、残疾人康复室、多功能室及公共卫生间构成。建设规模按社区常住人口分为三类: 3000人如下,00m2;3000-000人,600-802;6000-9000人,00-1000m2; 9000人以上的大型社区房屋建筑面积按不超过1300 控制。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社区至少应设1个。居家养老服务

12、照顾中心(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级)两级配建规定应满足: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70 m2;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5 m2。00 m2居家养老服务站涉及休息室、保健室、活动室、家政服务用房等,可有少量床位。宜与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统筹建设,或与幼儿园相邻设立。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站0.81万人宜设立1座。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状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备和布局,可与邻近社区合并设立,或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5-220m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其她公共服务设施合并建设时,应设在首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建筑重要涉及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测室

13、、避免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一般筹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应增长不少于0 m2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宜为0.8-1万人。较小规模的社区,可与邻近社区合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与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统筹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室每个社区至少应设处,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602。300 m2应配套羽毛球场、乒乓球台、棋牌室及其她健身活动等。万人以上社区配备的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500 ,0.3-.万人社区不低于300 m2。多功能广场(健身广场)每个社区至少应各设1处,每千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m2。00 m205万人以上社区配备的健身广场或多功能运动场用地面积不低于50

14、m2,0.3-0.5万人社区不低于40 2。健身途径1条全民健身途径含8件以上器材。可配备于公园、健身广场、社区绿地等处。教育幼托(幼儿园)班原则上每个社区辖区至少应设1所。根据社区规模及拟规划幼儿园的班级数,亦可2-3个社区合设一所幼托(幼儿园)。40座/千人,30座/班16 m2/座8.84-4.0 m2/座幼托(幼儿园)应按其服务半径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300-500 m。已编制专项规划的都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的千人指标执行。12班及12班以上的幼儿园容积率宜取0.5,2班如下的幼儿园容积率宜取0。人均用地面积指标根据人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办园规模不小于2班时,可参照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寄宿制幼儿园可根据有关原则在本表基本上增长人均面积指标。9班15m2座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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