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69137026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43.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房地产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我整理的房地产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地产合同 篇委 托 人(甲方):_ 经 纪 人(丙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丙双方协商一样,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托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_区_路小区_号_幢_室住宅商业用房_的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供应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托付人选择)(一)供应信息发布;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2、(三)帮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帮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帮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电表过户煤气过户_; (六)_ 其次条 托付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 甲方托付转让房地产租赁房屋的: (一)产权人姓名:_,建筑面积:_2,建成年份:_年,层次:_层,房屋结构:_,房屋权属证号:_,土地全部权为:国有集体全部;(二)室内装修状况:_ (三)室内家具物品状况:_ (四)水、电、煤气、供热、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状况:?_ (五)拟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_元/m 。 (六)经交易双方确认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价格_元_元/年。 第四条 甲、丙双方

3、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供应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的信息应真实、合法、精确。 (二)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向丙方提交下列资料的复印件: 1、产权人身份证 2、房屋权属证书、国有集体全部土地运用权证 4、其他相关资料: (1)_(2)_ ()_ ()_ (三)甲方应协作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己经租 赁等状况。(四)甲方应协作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丙方对

4、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出具收件清单。不得泄漏托付人的商业隐私。 (七)丙方应对甲方供应的信息到现场勘察和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八)丙方应根据甲方的托付,发布房地产信息。 (九)丙方应协作甲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协作甲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托付事项后,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_元。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甲、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甲方应按约定做到,特别状况应在_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甲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

5、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别状况应在_日内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 第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_ (二)_ (三)_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托付方(乙方)签章:_

6、经纪人(丙方)签章:_ 证件名称:_ 经纪人签字:_ 证件号码:_ 执业证号码: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代理人签字:_ 证件名称:_ 证件号码:_联系电话:_ 共有人签字:_ 签订时间:_ 年_月_日 附件 一、房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室内装饰状况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属设施:_ 设备:_ 室内装饰:_二、户口、水、电、煤气、电讯等费用的支付状况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三、其他 (一)_ (二)_房地产合同篇2 合同法颁布后,“居间合同”已与其它托付合同、行纪合同等一并被单列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合同类型,“居间人”的概念因而也成为了一个新的亮点。纵观现今社会上各

7、种居间关系,如房地产中介、期货、保险、婚姻、业务等等,其居间种类多而且各有特色和要求,但现行合同法中规定的居间条款仅仅为四条,规定得过于笼统和简洁,远远未能跟上我国现阶段居间活动的发展。因此国家立法部门确有必要重新谛视上述困难而众多的居间市场,制订 一、 房地产居间合同的定义及相关问题 (一)房地产居间合同的定义 依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托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供应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托付人支付酬劳的合同。”相应地亦可将房地产居间合同定义为:“房地产居间合同是房地产居间人为托付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活动中供应订立合同的信息、询问或供应代理或策划的服务,托付人支付酬

8、劳的合同,又称为“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广义上说,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询问、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狭义上说,房地产中介服务多指房地产经纪,即房地产询问、供应房地产信息及代理房屋买卖、租赁这三类活动。本文所述之房地产居间合同正是以狭义说为主进行论述的。 (二)相关问题 、居间合同的分类 依据合同法42条规定的居间合同定义,居间行为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形式存在的。所谓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托付人的托付,为其找寻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建机会;所谓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托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托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实

9、践中普遍存在的,除了上述两种形式外,还有一种是报告与媒介居间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可统称为媒介居间。报告是媒介的必要前提,媒介是报告的承接结果。 合同法仅是以定义的方式列明两种形式,并未能明文指出居间合同的分类,这就使得居间合同的法律适用方面存在肯定的障碍。比如说报告居间属代理性质的行为,居间人应严格受托付人的托付内容约束,并应极尽忠诚义务为托付人寻求机会订立合同。在合同达成时,居间人应当只能向托付人要求支付酬劳;而媒介居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非属代理性质的行为,居间人仅扮演“中间人”角色,独立于托付人与第三人以外,促成交易双方订立合同时,居间人可依照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向合同当事人要求支付酬劳。居

10、间人的法律地位有相应的改变,令其在不同类型的居间合同中享有不同程度的权利义务。在房地产中介领域,媒介居间形式占了绝大多数,牵线撮合并完成交易手续最为普遍,房地产经纪人可向买卖双方收取酬劳。2、居间合同形式引发的居间人与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化问题 依据上述房地产居间合同的定义,房地产居间合同的主体包括居间人及托付人,好像只有两方。但事实上,所谓居间,确定也就是在两者之间,而且合同法第46条规定:“因居间人供应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酬劳。”由此可见,房地产居间合同的主体应有三方,或者说托付人至少有两人以上。而在现实的操作之中,比如房地产二手买卖合同,

11、通常都是由卖方先与中介公司签订放盘合同,然后再由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购房合同,两份合同是分开的,每份合同的托付方只有一位,即买方或者卖方。另有一种是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共同签订的合同,即将居间与买卖关系融为一体。设想合同法如能区分居间人及托付人的双方合同以及居间人、托付人、第三人的三方合同的法律适用状况,将会使中介的纠纷处理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以房地产居间合同为例,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事实上应为居间合同,真正的出售人是业主而非居间人。但很多时候买方却一昧地认为自己的全部权利义务指向对象必定是居间人,而非业主,无论在交易中出现任何问题,均向居间人追诉。另一方面业主也是如此认为,也向居间人追诉

12、。这是一种严峻混淆法律关系的做法,但却特别普遍,导致了很多纠纷,令房地产中介公司无所适从。笔者并不赞成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购房合同的做法,中介公司应当与买卖双方分别签订居间权利义务明确的居间合同,而不是买卖合同,然后再由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如此操作方能将中介公司的经营风险减至最低,并扭转买卖双方的错误相识,从而正确相识居间人的法律地位。另一种方式是签订三方合同,它令三方的关系变得公开化、透亮化、完整化,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开出现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同时也可以令中介公司“吃差价”的行为无所遁形。更重要的是,向买卖双方明确“居间服务”独立的意义。由此,合同法应当对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合同当事人

13、之间互负权利义务的意旨、居间人的责任范围等一一作相应规定,而不是简洁而笼统地一笔带过。 3、单边托付关系与双方托付关系的适用从合同法定义上看,居间合同所调整是单边托付关系,而单边托付关系的适用与实践中的托付关系并不一样。可在立法时考虑设立与香港类似的双向选择的托付关系。下面以香港为例作相应比较。 由于香港的房地产业已发展得相当成熟,中介市场也特别活跃,人们常说:现在的香港房地产市场就是明天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前景,香港作为典范可谓实至名归。笔者从香港地产代理局的正式的网站上查询了解到,香港的地产经纪人有不同于国内房地产经纪人的重要区分,香港的地产代理分为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这三种类型。单边代理指,经纪人只能凭一方托付人的指示行事,而无权向合同对方当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