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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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培训材料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生外出会诊暂行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内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查看重点部位(供应室、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输血科、产科、医疗废物产生地和暂存点等)查看使用中

2、消毒物品的消毒标识查看医护人员操作时的个人防护情况查看处方的书写与执行情况查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报病登记报告情况关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一、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行医主要是;打击无证行医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查处非法医疗广告打击无证行医(黑诊所):这有两类情况,一是机构无证、人员有证,二是机构无证、人员无证,这两种情况都属无证行医。主要是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求对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底子要清,并按照市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巡查制度要求,对辖区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要进行

3、坚决取缔。处理(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对具体诊疗行为的描述)诊疗活动。定性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处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对具体诊疗行为的描述)诊疗活动。1曾受处罚、2为非卫生技术人员;3执业时间三个月以上;4造成伤害;5使用假药劣药6以行医为名骗取钱物。定性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处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4、(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3)、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伪造、变造证件。(4)、药品经营机构内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对具体诊疗行为的描述)诊疗活动。定性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处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

5、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2、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这是对合法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按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发证的医疗机构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重点关注一些特殊科室,如肝病科、皮肤性病科、胃胀科等,这些科室出租承包的可能性较多。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检查方法:查人员的资质证书、聘书,查医疗机构的财务室,了解收费的形势、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医疗广告的费用等情况,来分析是否属于出租和承包科室。承包科室有几大特点,一是人员不是本医疗机构正式人员,二是经济独立核

6、算,三是与医疗机构签定有相关合同并约定各自的责任,给医院交纳管理费或水电费房租费等,四是人员工资由承包人发放。要求在查处承包科室时监督人员要细心,多观察,一定要注意取证,这一类科室做的都比较隐秘,要找准突破口,才能进行深入调查。在取证时应抓住关键的环节,如承包合同、处方、给医院上缴的管理费或房租费、水电费的收据等。处理(1)、医疗机构将可使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定性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处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受非法所得,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

7、许可证(2)、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承包、承租;(科室名称、正在以、医疗机构名称,开展诊疗活动。现场可见使用的,医疗机构名称的处方、病历等医学文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聘用无医疗卫生技术资质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师无医师执业证、护士无护士执业证、卫生技术人员无相应资质证书)医疗机构内部跨专业执业(如;内科医师从事外科诊疗活动、护士从事医师工作、技师从事医师工作)检查方法:有两种情况,一是医疗机构聘用无证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活动。二是医疗机构内部跨专业开展诊疗活动。如内科执业医师从事外科诊疗活动,医技护人员从事医师的工作等。要求监督人员要熟悉各专业的执业要求。在日常检查中要处处留心

8、,因这一块工作量很大,你不可能把所有从业人员的证书都查一遍。从我们这几年的检查经验看有几个重点部位。一是医技科室,二是辅助诊疗科室。三是口腔科。四是一些门诊和特殊科室(专家教授、名老中医)。在检查时一定要注意取证,要证明被检查人确实在独立从事诊疗活动。一般的证据有处方笺、报告单、现场操作的照片、病程记录、治疗记录单、医护排班表、现场笔录等。处理(1)医师无执业证书;(现场执业人员具体情况的描述)不能出示医师执业证书定性依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处理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2)乡医无执业证书;(姓名)正在从事(诊疗行为的描述)诊疗活动,不能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定性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

9、条处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3)护士无执业证书;(护士姓名)从事(时间、地点、护理工作的描述)不能提供执业证书定性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处理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姓名)等(数量)人正在从事某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定性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处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3千元以下罚款;有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或者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情形的,处以3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

10、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这项工作主要由计生部门和妇幼保健部门负责,按照卫生局分工,母婴保健法的执法部门是妇幼保健院。我所只是在日常工作监督检查中督促医疗机构坚决按母婴保健法要求去执行,看有无制定相关制度和警示标牌,了解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的知晓程度。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要求(1)、母婴保健技术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2)母婴保健技术人员;从事产前诊断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检查方法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看审批开展的项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母婴保

11、健技术人员;查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看审批开展的项目,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处理母婴保健技术机构;开展(婚前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活劫,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定性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处理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母婴保健技术人员;(姓名)等(人数)人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描述),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二、传染病防治监督(一)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暂存点;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

12、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苍蝇、防蜂螂、防盗以及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分类;感染性;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医疗废物包装;包装袋,颜色为黄色并有明确标识。利器合,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圭寸。周转箱,整体为硬制材料,防液体渗漏,可多次使用。检查方法;查看医疗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产生地的分类情况、医

13、疗废物接交记录、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和五防情况、有无警示标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交接记录、查看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的防护情况、查看暂存点和运送工具的消毒记录、查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存放点有无医疗废物混入等。1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贮存流程说明:产生1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带有警示标识的袋中;医疗废物中的利器如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等放到专用容器内,封闭后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中;)包装袋外要贴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交接(科室人员与总务回收人员交接,双方在产生地交接本上签字)贮存(医疗废物暂存点)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

14、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二)疫情报告1传染病的分类: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我国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一类2种,二类25种,三类10种,在第四条规定了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管理。2、在我们日常的传染病监督检查中,抽查一些门诊接诊医生,问传染病分几类你知道的传染病有哪些,我们有的医生回答不上来,也说不了几种传染病。我想作为医生这是最起

15、码的常识。你连传染病都了解不了几种如何发现传染病,又如何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何救治。第三十条、三十一条,规定我们的医生是法定报告人,你连传染病分类病种都搞不清楚,你又怎能及时准确的报告呢?这样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本法六十九条有明确规定。3、传染病报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37号令在2003年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在本办法十六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16、,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4、报告时限;卫生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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