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发改委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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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沧州市发改委机构职能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冀办字 2009 53 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 的通知(沧政字 2009 102 号),设立沧州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挂沧州市物价局、沧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 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将市物价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二)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1.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投资核准目录的修订调减情况,及时对市 相关核准目录进行修订调减,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 审核权限

2、,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备案制度。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除需上报国家或省审批、 核准, 以及需报市政府审批、 核准或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 由各县(市、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按属 地原则备案。中央、省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 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 省确定的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筛选上报、安排下达并加 强监督检查;市补助县(市、区)的同类项目,由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安排。2. 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 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外,由县(市、区)

3、政府和行业管理 部门在国家、省、市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3. 将工业行业(不包括石油化工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 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市信息产业局承担的职责划给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编制全市信息产业规划和分阶 段发展实施方案,信息产业的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市场管 理工作;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全市信息网 络统筹建设和管理;组织和实施全市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 组织协调全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 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 施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 按市政府规定权限, 审批、 核准、备案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

4、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 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 新材料等的规划、 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组织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 编制全市重大技术装备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工业的节能、 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4. 将石油化工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市石油化工局。 具体包括:拟订石油化工产业规划布局、执行石油化工产业 政策、协调重大石油化工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组织石油化工 产业项目论证。5. 将价格(收费)管理中带有服务职能的事项,交给所 属事业单位。6. 受省物价局委托负责管理部分区域性较强的价格和收 费,报省物价局备案。7.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精力抓好全市经济调节。

5、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总体 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 宏观管理;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 问题;加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 强扩大开放条件下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县域协调 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 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四)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口岸的 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价格 变动情况的监测、趋势的分析预测,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 有关部门反馈;加强价格监督,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欺诈行 为,规范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正

6、当竞争等工作。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 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 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 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 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 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县域经济调节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 贯彻国家、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 牵头

7、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受市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 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 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相关 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 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重点建 设项目,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 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和监 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

8、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 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 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审批重大外资项目、 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 政策,负责协调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 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 策,贯彻落

9、实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贯彻落实高技术 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 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 题。(八)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 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 发展的战略和相关建议;负责县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和指(九)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 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 关部门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 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

10、口和 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划, 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 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 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 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 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 护规划; 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 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市 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 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

11、 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 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十三)负责全市口岸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 指导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价格方面的方针政策; 制订全市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调整方案;依据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组织召开商品和服务价格听证会;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负责制定市本级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性收费标准并监督 执行;建立价格监测体系,负责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十五)依据国家和省

12、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全市商 品和服务价格 (收费) 的监督检查工作, 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管理;审核汇总重要农产品的成本、收 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 负责调定价(费)前的成本监审和可行性论证工作。(十六)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纳入定期监审目录 的单位进行定期监审;负责涉案、涉税资产价格鉴定和认证 以及复核裁定工作; 指导全市价格鉴定、 认证以及价格评估、 价格咨询等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 品价格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州市物价

13、 局)设 23 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 信息、对外宣传、信访接待、政务督办、安全保卫等行政事 务;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负责机关 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委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委属 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二)发展规划科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 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 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贯彻执行 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 性审查;负责普法

1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 责小城镇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内资企业进口设备和技术免税 确认申报及内资企业技改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 税确认申报工作。(三)国民经济综合科(沧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并 提出相应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 施;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 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实施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15、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 综合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 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有关专项经 济改革;参与研究和指导扩权县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 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 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 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五)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 投资 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起草固定资产 投资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 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对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审批初步设

16、计;编 制年度市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市属单位固定资产自筹投 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市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 计划;筛选上报需争取国家、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的相关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管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宏观管理有关的 标准定额。(六)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措施,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 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的谋划和 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 贷款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 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办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 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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