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偏向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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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 款 合 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借款合同使用说明一、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借款合同必须由出借人和借款人亲自签章方为有效。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借款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一并履行。甲 方: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箱地址:乙 方: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 联

2、系电话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本合同指定送达方式为邮箱送达,合同一方将相关文件投递并到达到对方指定邮箱中即视为已送达 【律师提示】:方便合同双方顺利履行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书的义务,避免因无法送达带来的法律风险。合同双方也可约定其他指定送达方式。乙方因 需要 ,向甲方借款。经双方一致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乙方今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大写) (小写)。【律师提示】:借款金额为合同重要条款,要准确,利息不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第二条、借款用途该借款用于 。【律师提示】:甲方可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第20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

3、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律师提示】:将借款期限明确而详细的做出规定,并且约定以此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为准,可避免因借款交付日期的变动带来的利息计算等方面的不准确性,引发双方的争议。第四条、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月利率为 。【律师提示】:若无此条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将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对借款利率的约定不可超过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借款偿还本合同项下的

4、贷款由乙方于合同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总计人民币 (大写) (小写)。第六条、提前还款6.1乙方提前还款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欠款,提前偿还的部分款项优先冲抵实际产生之利息,提前偿还部分款项后,甲方根据实际未还欠款重新计算利息。【律师提示】:明确约定提前偿还款项的冲抵顺序,可有效避免未偿款项的数额争议,此点也是社会多发的热点争议。 6.2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利息计算期限为自借款日起到实际还款日止。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7.1甲方的义务对在乙方到期还清本息后,将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乙方。【律师提示】:此项条款明示甲方义务,也是提示乙方还清本息后,向甲方收回借款单证,做

5、到款还证清,避免事后纠纷。此点也为社会多发的热点纠纷。7.2乙方的义务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第八条、违约责任8.1乙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甲方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分之 的逾期罚息。8.2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8.3甲方应及时受领还款本息,因甲方延误受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律师提示】:此条中规定的因甲方延误受领而造成的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增补在本条款中。第九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提示】:此处约定乙方所在地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旨在一旦发生纠纷需提起诉讼,节省乙方的诉讼成本。第十条、附则10.1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10.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甲方(签 章) 乙方(签 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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