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招标文件定稿(发布版)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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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FY-F2013018招标单位: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2投标须知前附表51、总则7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的编制94、投标115、开标和评标136、授标157、合同的授予16第三章 评标办法18第四章 药品集中配送要求及项目分包19第五章 合 同2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40第一章 招标公告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招

2、标编号:FY-F2013018发布日期:2013年6月7日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卫生局委托,对“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2、项目内容:(1)凤阳县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目前在用药品约有700种品规(具体品规数以招标文件提供为准),全年药品采购金额约为6000万元,分为叁个包(每包配送金额为2000万元),各由一家公司承担配送。分包方式:医院根据药品目录库的排序,按序号随机分3个包,即1、1+3、4+3、7+3等依次类推分为一个包,2、2+3、

3、5+3、8+3等依次类推分为一个包,3、3+3、6+3、9+3等依次类推分为一个包,中标的三家公司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包。2、凤阳县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药品(具体品规数以招标文件提供为准),全年药品集中配送金额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分为两个包(每包配送金额为1500万元),由两家公司承担配送。分包方式参照第1条。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为独立法人,注册地在安徽省境内,注册资金(截止招标报名日)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2、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

4、素、生物制品等类别;4、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所有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且信誉良好,201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交企业所在省辖市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具备保障药品配送的能力和条件;具有符合要求的药品物流系统;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湿度等要求;能及时、便捷、高效供应各类药品,尤其是急救药品。7、所供应药品以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为依据,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的药品价格政策和安徽省药品集中招标相关规定。8、必须取得集中配送药品目录内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配送书,在签合同前,未拿到相应品种

5、委托配送书的,须提供企业法人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办法:1、报名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4)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联系方式);(6)报名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报名人在报名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缴款凭证(2013年度);(7)提供2010年至招标报名日期间,有类似县级二级医院本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

6、盖鲜章;(8)201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交企业所在省辖市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9)一个公司可以同时报名两家医院,也可报一家医院,但只能中标一家医院的一个包。2、报名方式:(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13年6月1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3)报名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03室。四、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2、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方式发售。五、开标日期和地点:1、开标日期:见招标文件;2、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六、合作期限:本招标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7、合作期限为一年。如遇本项工作与国家医改新政策或新规定不符,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协商不成时即终止。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适用于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投标保证金:每个医院叁拾万元整。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5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帐号:131307

8、2129300095566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帐号:187210623578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每包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单位(无息)。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903室邮

9、编:230051联系人:卢晓凯电话:0551-62220239传真:0551-62220222邮箱:zhaobiao03ah-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2项目编号GN2013-3-4493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招标(采购)人: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联 系 人:钱正萍 朱广山电话:18955063069 13955061078 4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卢工 樊工联系电话:13965054923 0551-62220239 62220231电子邮箱: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7最高限价无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如同时投两家医院的,应按医院分别编制投标文件。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个日历天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每个医院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并缴纳标书费500元/包),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药品集中配送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1:凤阳工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银行2:凤阳中行 帐

11、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11履约保证金每包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按投标保证金同样方式交纳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单位(无息)。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 间:2013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 点: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第二开标室1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第二开标室14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15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甲乙双方交易费、公证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以每包药品全年配送金额为计数基础,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规定的80%计取,其中凤阳县人民医院每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56 万元人民币;凤阳县中医院每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56万元人民币。交易费按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收费标准计取。公证费按凤阳县公证处标准计取。2、支付方式及时间:在本工程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本工程

13、项目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公证处一次性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11、总则1.1招标(采购)项目内容(招标规模及项目说明等)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1.2资金来源:自筹1.3标包划分:5个标包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5个包,其中凤阳县人民医院医药配送分3个包,凤阳县中医院医药配送分2个包,详见第四章。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5计价方式:本次招标所供应药品以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为依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药品,麻醉和精神类药品按卫生部门特殊药品管理办法执行。药品价格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的药品价格政策和安徽省药品集中招标相关规定。1.6

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7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为独立法人,注册地在安徽省境内,注册资金(截止招标报名日)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2、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等类别;4、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所有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且信誉良好,201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交企业所在省辖市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具备保障药品配送的能力和条件;具有符合要求的药品物流系统;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湿度等要求;能及时、便捷、高效供应各类药品,尤其是急救药品。7、所供应药品以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为依据,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的药品价格政策和安徽省药品集中招标相关规定。8、必须取得集中配送药品目录内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配送书,在签合同前,未拿到相应品种委托配送书的,须提供企业法人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两家医院,也可报一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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