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基础课民法学-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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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 -83一、多项选择题 ( 总题数: 13,分数: 13.00)1. 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有 。A. 债权人请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 B. 债权人请求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的 C. 债权人请求将所有物归还的 D. 债权人请求支付租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 1条规定, 下列债权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 (1)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 债券本息请求权; (3)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 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

2、权请求 权。据此,选 A、B、C项。 D项表述的情形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 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A. 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B. 权利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C. 义务人口头承诺履行义务 D. 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 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 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 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民法通则第140 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 重新计算。另据民通意见第 173 条规定,诉

3、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 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上述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起诉、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和权利人积极行使请求权等。故 选 A、C 项。起诉后又撤诉的,视为未起诉。故B项表述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D 项表述引起诉讼时效中止。3.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包括 。A.人格尊严B. 人格平等C.人格自由D.人格独立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包括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4 项内容,故备选项应

4、全选。4. 歌迷甲在一酒吧意外遇见自己的偶像歌星乙,惊喜之余向乙打探其私生活,乙被激怒,在众目睽睽之下 用手中挟的烟头戳向甲,将甲的脸部烫伤,并将甲的衣服弄坏。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 。A. 身体权B. 肖像权C. 健康权 D. 财产权 乙将甲的脸部烫伤,侵犯了甲的健康权,选 C项。健康权受到损害必然会使身体权受到损害,在二者竞合 情况下,只认定侵犯健康权,不选 A 项。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 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从肖像权的含义可知,乙并未侵犯甲的肖像权,不选 B 项。乙将甲的衣服 弄破,侵犯了甲的财产权,选 D 项。5. 一般人格权具有的功能有 。A.

5、解释具体人格权 B. 产生具体人格权 C. 补充具体人格权 D. 穷尽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具有解释具体人格权、产生具体人格权和补充具体人格权3 项功能,选 A、B、C 项。虽然一般人格权是具体人格权的源泉,从中可以引出多种具体人格权,并补充和确认相关的具体人格权,但一般人 格权的范围非常广泛,不能穷尽一切具体人格权,只能认为对具体人格权具有概括和指导作用。故不选 D 项。6. 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冒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况通报给乙的所在单 位。乙所在单位人员纷纷指责乙的素质不高。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 姓名权 B. 隐私权C. 荣誉权D. 名誉权 甲盗用乙的姓名

6、,侵犯了乙的姓名权,选 A 项。对于乙而言,甲冒用其名义接受罚款处罚的事实对他的名 誉造成了损害,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名誉权,选D 项。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关键区别是,侵犯名誉权所散布的事实是不真实的,侵犯隐私权所散布的事实是真实的,因而甲并没有侵犯乙的隐私权,不选 B 项。荣誉 权的客体是荣誉,是特定组织给予的肯定性评价,从荣誉的内涵分析,甲的行为并没有侵犯乙的荣誉权。7.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 。A. 平等保护原则 B.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C. 物权法定原则 D. 公示、公信原则 备选项表述的都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中,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又称为一物一权原则。8.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下列物权的变动

7、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A. 机动车物权的设立 B.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C. 地役权的设立 D. 以汇票出质时质权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第 24 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 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选 A项。根据物权法第 129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转让,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选 B项。根据物权法第 158 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据此,选 C 项。 根据物权法第 224 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 立书面合同。 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的, 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据此,不选 D 项。9. 下列有关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关系实例的表述,正确的有 。A. 对于应当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不生效B. 甲、乙二人于 4月 2日签订了质物为电视机的质权合同,约定于 4月 7日移转质物的占有,则该质权 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4 月 2 日 C. 丙将房屋卖给丁,但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故该房屋买卖合同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D. 赵某与钱某达

9、成地役权合同,该地役权合同自登记时生效根据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 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A、D 项表述错误。10. 下列有关物权变动的表述,正确的有 。A. 甲将其自行车出租给乙后,又将自行车出卖给乙,则该自行车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B. 丙将自己的电脑交给丁有偿保管,后丙将电脑卖给戊,如果丙未按期支付保管费,则丁享有的留置权 可以对抗戊的电脑返还请求权 C. 己将房屋出卖给其朋友,则该买卖合同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时起发生效力D. 庚将自己的照相机卖给辛,在照相机

10、没有交付给辛前,庚又在该照相机上设定了清偿本人债务的抵押 权,则该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无效A 项表述的情形为简易交付,根据物权法第25 条规定, A 项表述正确。 B 项表述的情形为指示交付,戊享有电脑的返还请求权,但丁可因丙不支付保管费而对电脑享有留置权,即便在指示交付的情形下,留 置权亦能对抗返还请求权人,故 B项表述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15 条有关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区分的原 理, C项表述错误。 D项表述的情形似乎为占有改定,实际并非占有改定,无论是否为占有改定,庚的行为 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 设定抵押权应当认定为处分行为 ) ,这里就存在追认权的问题,故设定抵押权的行为 为效力待定,而不

11、是无效,故 D 项表述错误。11. 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效力表现在 。A. 产生公示、公信力 B. 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生效C. 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D.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此转移 根据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房屋一经办理过户登记,即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公示、公信力。可见, A 项是 正确答案。根据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登记仅仅是物权行为,该物权行为是否实行,并不影响债权的效 力,即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可见, B 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 起转移,不动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可见,C 项是正确答案。一般而言,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这里的标的物风险转

12、移,不仅仅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可见,标的物毁损、灭 失的风险与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有时候并不一致。可见,D 项表述错误。12. 权利可以作为客体的物权类型是 。A. 抵押权 B. 地役权C. 建设用地使用权D. 质权 抵押权的客体包括动产、 不动产和权利; 地役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都仅为不动产; 质权的客体包括 动产和权利。13. 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返还原物所有权的情形是 。A. 李某借张某一台电脑,但因张某使用不善,电脑毁损灭失 B. 陈某的自行车被范某偷走,范某将自行车送给赵某C. 甲将古画交给乙保管,乙将古画卖给善意的丙 D. 丁答应赠给戊一台电脑,但迟迟不履行诺言 返还原物属

13、于物权保护的方法之一。物权法第 34 条规定了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原物必须现实存在, 如果原物不存在, 当然无法返还。 A 项表述中,原物灭失,无法适用返还原物,权利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可见,选 A项。 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原物应予返还,故不选B 项。返还原物请求权要受到善意取得的阻却,故C项不能适用返还原物,选 C 项。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条件之一是权利人对原物享有所有权,D项表述中,电脑尚未交付,所有权也未发生转移,自然不能适用返还原物,权利人只能要求赠与人按照约定交付电脑,如 果赠与人不交付的,只能要求赠与人

14、承担违约责任,故选 D 项。二、简答题 ( 总题数: 23,分数: 46.00)14. 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1) 依法成立。一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经营范围等,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二是指其成 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的物质保障, 是指与法人开展的各项业务相适应的 一定数量的财产或者经费。(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的标志,法人对其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是 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

15、民事主体, 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的民事 责任主要是指财产责任。15. 简述法人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区别。法人和自然人在民事行为能力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法人一经成立, 即产生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并在法人存续期间始终存在。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受到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 并非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也不是同时消灭的。(2)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 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范围,不得超出其民事权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围。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 这个特点,其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 行为能力,而其民事权利能力则是相同的。(3)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其机关来实现的。法人具有团体性, 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表人、 其他工 作人员实现,以体现法人的意志。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靠自己来实现的。16. 简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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