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题猜想:教育法律法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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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安徽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考题猜想:教育法律法规(六)材料分析题1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日,某市一学校电视台播出该校一些学生在校园内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其中有一对男女同学搂肩搭背,由窃窃私语到开始接吻。虽然他们在脸上都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人都知道他们是谁。事后,被曝光的两个当事人精神受到强烈刺激,甚至差点儿为此自杀。问题: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该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小学三年级两名学生(均为9岁)在课问休息时,在操场上相互嬉闹,学生甲将学生乙摔倒在地,致使学生乙脊椎受伤,当时学生乙下肢不能活动。其他同学将此事报告了班主任张老师,张老师立即与学生

2、乙的家长取得了联系,要求其迅速到学校来处理此事。家长来到学校后立即将学生乙送到医院治疗。乙住院治疗了26天,共花医疗费8674元。出院后,学生乙的右腿仍行走不便。学生乙的父母以学生乙作为原告,将学生甲的父母、其所在学校列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问题:本材料中的学校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3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市一所小学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一举两得。问题:这所学校的做法是

3、否合法?为什么?4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共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去一个“五保户”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谁知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女学生小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左脚骨折。事后,小娟的父母要求学校赔偿部分医药费。但学校认为小娟摔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学校无关。问题(一):小娟摔伤,学校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问题(二):小娟的监护人该是谁?监护人在本案中有什么过错?问题(三):你认为学校有必要给予小娟经济补偿吗?5 .阅读下面

4、材料,回答问题。雯雯是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成绩一直不好。有一次,在数学课上她没有认真听讲,老师就打了她一下,从此,雯雯一想到数学课,就感到害怕。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评价这位数学老师?6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强强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智力发育得较晚,尽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却总是很差。一次考试,他又考了全班的最后一名。班主任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强强说:“你怎么那么笨,多简单的题呀还答不对,你是不是长了猪脑子啊!”同学们哄堂大笑。下课了。好几个同学围着强强叫“猪脑子”。强强羞愧极了,回家大哭了一场,说什么也不愿意再上学了。强强的父母问明原因,找到学校。校长在弄清楚情况后,严肃地批评了强强的班主

5、任,要求他在班上给强强道歉,并教育全班同学要互相尊重,不能取笑强强。问题:请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7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市公立小学新校区开始招生报名,当市民李先生来到现场,将户口簿交给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却让他出示工作证。李先生很奇怪,询问为什么要看工作证,工作人员告诉他,此次招生只招市委、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李先生又问:“那么为什么不招别的学生呢?”工作人员给出的回答是:“我们新校区主要解决市委、市政府工作人员子女就读难的问题,今年只开4个班,资源有限。”问题:该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8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小学三年级有个小姑娘叫扬扬,两年前扬扬的爸爸妈妈离了婚,扬

6、扬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两年来扬扬的爸爸从不来看望扬扬,也不给抚养费。前不久,扬扬的妈妈下岗了,一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很困难,扬扬的妈妈想让扬扬辍学。问题:你认为扬扬应该怎么办呢?9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小学教师郑某,因住房分配政策对领导心存不满,对工作失去了信心,于是向学校提出了请调报告,要求立即调走。当时学校工作非常紧张,并且郑某担任的课程还未结束,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也还未到期。因此,经研究,学校决定暂不考虑郑某的调动问题,并派人做他的思想工作,劝其认真考虑。郑某却认为这是有意拦阻不放其走,因而拒不上课,致使其所担任的课程被迫叫停。领导多次找郑某做工作,但他仍不去上课。问

7、题:试运用所学的教育法规知识进行分析,郑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10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某班黑板旁边贴着一张班规:值日卫生不整洁者,每人每次罚款1元;上课教师提问回答不出者,每人每次罚款2元;上课迟到者,每人每次罚款3元;上课不专心听讲或交头接耳者,每人每次罚款4元;考试不及格者,每人每科罚款5元。罚款由生活委员统一收取、保管,由学习委员奖给每次考试前五名的学生。钟某是该班的学生,其父在外地工作。有一天,他的母亲突然生病,为了照顾母亲,他上学迟到了,成了第一位受罚者。第二天,他以买笔为由,向母亲要了3元钱,“主动”交给了班上的生活委员。这条班规制定实施仅1个月,就有13位同学受罚。对此,

8、学生们众说纷纭,褒贬不一。而老师们则认为对违纪者实行经济制裁,会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问题:这样的班规合法吗?学校是否有罚款权?参考答案1 .【答题要点】学校的这种做法不正确,该学校电视台拍摄并曝光学生违纪行为是违法的。该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应当停止侵害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道歉,赔偿受害学生的精神损失。2 .【答题要点】本材料中的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情形,对于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乙虽然是上学时间在学校受到的伤害,但是伤害事故的发生原因在于甲、乙之间的嬉闹,并且张

9、老师在发现后立即通知了学生的家长,学校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3 .【答题要点】这所学校的做法不合法。一方面,从学校的法律地位方面讲,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的机构,具有鲜明的公益性,不能将校舍挪为他用另一方面,从学校应尽的义务讲,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能为了增加经济收入而停止教学活动、派教师和学生去看管车辆,该学校私自停止了校内的一切体育活动,既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又没有履行学校应尽的义务。4 .【答题要点】问题(一):因为这次事件发生在校外,而且是节假日,事前没有告知学校及班主任,是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因此不承担责任。问题(二):小娟的监

10、护人是其父母,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由于其父母没有履行相应职责,造成小娟骨折,故其父母应承担相应责任。问题(三):学校是无责任的,不必给予小娟经济补偿。但如果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帮助。所以学校可以适当给予经济补偿。5 .【答题要点】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体罚雯雯,无疑会对她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

11、,影响她健全人格的形成,因而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教师的违法行为,雯雯可以通过她的监护人或者学校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具体罚学生的错误做法。如果教师坚持不改的话,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6 .【答题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荣誉。”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不健全,因此,要更加尊重他们的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

12、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在这件事中,强强班主任的行为已经对强强的人格构成了侵害,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情节比较轻微,可以用赔礼道歉的方式弥补。如果情节恶劣,严重侮辱强强的人格,还要负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7 .【答题要点】该校的做法不合法。第一,违反了教育的平等性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不分家庭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该校公然以工作单位区分标准来设定招生标准,有违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第二,违反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学校

13、是非营利性机构,教育活动不是对个人或小团体负责,不能因小团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人民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第三,违反了义务教育的就近入学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原则,该校的做法是对法律所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的藐视。8 .【答题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按照这些法律的规定,尽管扬扬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扬扬和她爸爸之间的父女关系是改变不

14、了的,扬扬的爸爸仍然有抚养扬扬的义务,必须负担扬扬义务教育的费用,并把扬扬抚养成人。扬扬的爸爸如果不给抚养费,扬扬可以请妈妈代她去法院告爸爸,法律会帮助扬扬的。9 .【答题要点】郑某的做法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在享有教育教学权的同时,也应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郑某在任职期间不上课,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郑某擅自停课导致学生不能参加正常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教学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10 .【答题要点】这样的班规是违法的,学校没有罚款权。(1)这种班规会破坏教师的形象,影响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和发展。(2)这种班规侵犯了学生及监护人的财产权,容易激化师生、教师和家长之间的矛盾(3)学校不具有罚款权。罚款是行政处罚,只有特定国家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不是行政机关,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4)在班级中实施罚款制度,使学习成绩与金钱挂钩,有些学生为了交罚款对家长撒谎,这样会误导学生的思想,影响学生健康成长。总之,班级罚款危害甚大,班主任应当坚决摒弃这种做法,改为其他更合理的方式鼓励先进生激励后进生。2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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