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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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建筑面积计算不再区分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4)场馆看台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

2、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应计算1/2面积。地下室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6)出入口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出入口坡道建筑面积计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

3、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7)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顶板水平投影面积是指架空层结构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架空层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空调板等外挑部分。(8)门厅、大厅内走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9)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有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

4、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11)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12)落地橱窗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

5、/2面积。(13)窗台、凸(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注:凸(飘)窗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高差在0.45m以下。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4)室外走廊(挑廊)、檐廊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15)门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16)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门廊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

6、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17)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9)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

7、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20)室外楼梯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不论是否有顶盖都需要计算建筑面积。(21)阳台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22)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23)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按其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24)外墙外保温层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25)变形缝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26)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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