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贯标】QHSZ09.01200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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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试验标准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管 理 程 序 Q/HSZ09.01-20031. 目的 1.1对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进行控制。 1.2确保交工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规定。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程序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 3. 引用标准 Q/HSG07.00 工序过程控制管理程序 Q/HSG09.02 理化试验管理程序 Q/HSG09.03 无损检测管理程序 Q/HSG01.10 不合格控制程序 Q/HSG11.02 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4. 职责 专业工程公司(项目队)负责施工中的自检、交接检,负责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

2、部)工程向监理/顾客交验和工业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对工序质量进行抽核查,组织建筑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交验,核定工业安装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对不合格品实施控制。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组织装置(或单位工程)竣工前的“三查四定”和工业安装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单独的或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建筑施工竣工后抽查检测计划。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主管质量的经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筑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验和工业安装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项

3、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并负责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质量管理交验。5. 工作程序5.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依据:a已会审的施工图,施工方案、工程洽商及设计变更文件;b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规定的施工技术规;c产品说明书和技术条件;d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或要求。5.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5.2.1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和实施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并经常检查改进。5.2.2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负责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表格填写质量管理自检结果和备齐相应的备检资料,向

4、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质量管理交验。5.2.3对自检和交验中发现的质量管理不合格项,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负责人按照Q/HSG01.10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置。5.3 采购产品进场检验5.3.1采购产品进场检验执行Q/HSG11.02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5.3.2专业工程公司(项目队)材料员对领用的采购产品查对其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对进入现场的采购产品的外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抽查,对主要采购产品(焊接材料、水泥、砼用钢筋)的复试报告进行核查,并做好抽查,核查记录。其不合格品按Q/HSG01.10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评审和处

5、置。5.4 施工过程检验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实行自检、交接检(互检)、专职检相结合的“三检制“。5.4.1自检a专业工程公司(项目队)工号专业技术员按分项工程向施工班组下达一式二份的质量要求明确的自检记录表。岗位操作者在施工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在自检记录表上填写自检结果和签字,班组长对施工质量进行复查确认并在自检记录表上签字。建筑工程自检内容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检验批质量验收表中项目,长输管道工程等自检按验评标准规定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的检验项目进行。b施工班组将经复查确认后的自检记录表一份返回给工号专业技术员,作为原始质量记录和建筑工程检验批交验备查资料、工业安装分项工程

6、质量评定的依据。一份报给负责该项目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检员作为核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依据。5.4.2交接检(互检)a项目队长或班组长在组织项目队工种的施工交接时,下道工序施工者必须对上道工序施工质量进行复查,如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则由上道工序施工者负责返工。b各专业公司(项目队)间的施工交接必须在上道工序施工者自检合格,并经质检员复查确认后才可进行施工。(交接的组织和手续办理按Q/HSG07.00工序师公过程控制管理程序执行)5.4.3专职检a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对工程部位和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抽查。按设定的工程质量控制点进行质量检查和实施质量控制并在相应的表格栏

7、目中签字。b对施工中违反规范、标准和不按图纸施工的现象质检员应及时予以制止,情况严重者应责令其停工并书面报告主管领导。c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专业工程公司(项目队)工号专业技术员应填写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经班组自检、下道工序互检和质检员检查合格并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需监理/顾客参与检查的由质检员向监理/顾客报检。d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规定的必须用理化试验和无损检测方法进行质量鉴定的工程部位,由施工单位工号专业技术员按Q/HSG09.03无损检测管理程序和Q/HSG09.02理化试验管理程序办理委托手续。质检员核查理化试验报告以掌握试验结果并做好记录,无损检测报告需报送一

8、份给质检员以控制返工和扩探。e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或工序)按Q/HSG01.10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评审和处置。5.5 最终检验(系统试压、机组试车)5.5.1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联动机车不在本规定的范围)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5.5.2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前必须编制相应的方案或措施,并经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或监理/顾客批准。方案或措施按Q/HSG07.0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程序执行。5.5.3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前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必要时会同监理/顾客进行条件具备状况检查。对条件缺乏情况应做出文字

9、记录,并由生产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完善。5.5.4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时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定检验和试验操作单位(操作人)和过程监控、质量检查、数据记录等人员。检验和试验完成后专业工程公司(项目队)工号专业技术员应及时填写质量记录和办理有关确认手续并保存记录。5.6 三查四定5.6.1装置竣工前的“三查四定”(查质量、查漏项、查隐患,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5.6.2对查出的问题由生产技术部门形成文字资料,明确整改要求,发给有关单位和人员,并核查整改结果。5.6.3有关单位

10、和人员,按“四定”的要求实施整改和检查。5.7 检验试验状态标识5.7.1理化试验状态标识为理化试验报告。5.7.2无损检测状态标识为无损检测报告和排版图、单线图。5.7.3采购产品检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按Q/HSG11.02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执行。5.7.4工序过程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为原始质量记录及交工质量记录。5.7.5对于无法用记录形式标识或必须在产品上进行标识的则可用石笔,油漆等在产品的适当部位做出标识。5.8 竣工后的抽查检测5.8.1建筑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后的抽查检测计划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建筑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经总工程

11、师审批后报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量部门和监理/顾客。抽查检测计划中应包括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内容。5.8.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量部门负责组织、会同有关方按抽查检测计划进行抽检,抽检结果要做好记录并保存。5.8.3抽检中如发现不合格则按Q/HSG01.10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置。5.9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5.9.1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办法按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与检验评定标准进行。5.9.2项目队工号专业技术员在班组自检合格返回自检记录表后组织有关人员向监理/顾客进行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交验和进行工业安装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核定工业安装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12、等级。5.9.3项目队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工业安装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均已评定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核定评定等级。5.9.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主管质量的经理在建筑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均已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质量交验,在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均已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单位工程质量交验。5.9.5质检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工程质量检查结果对工业安装分项、分部工程评定等级进行核定后,以及建筑分项、分部工程由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应建立已验收评定工程的登记台帐。5.9.6建筑

13、单位工程向监理/顾客的质量交验和工业安装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门按季度向公司质量管理部报送已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5.10 例外放行的控制5.10.1例外放行仅限于有可靠追回程序的部位。5.10.2需例外放行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例外放行申请表(见附表),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在质检员的监督下施工单位将例外放行的工序或部位标注“待检”标识,质量检查员做详细记录。5.10.3待检部位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在例外放行申请表上填写处理情况,有关责任人在表中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去除例外放行工序或部位“待检“标识。5.10.4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则按Q/HSG01.10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评审和处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程序主要修订人: 例外放行申请表 附表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分(部)项工程施工图施工单位尚在(未)进行检验或试验的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申请例外放行理由负责人: 申请人: 日期:审批意见负责人: 申请人: 日期:处理情况负责人: 申请人: 日期:主送抄送附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一份存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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