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师范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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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民族学院师范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师范教育实习是师范生教育培养的一门重要必修课和综合实践课程,它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和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等方面具有特殊作用。为加强师范教育实习的管理及师范实习生的培养,特补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实习目的与要求第二条 实习的目的是让师范专业学生通过师范教育实习了解和熟悉中学教育教学现状,把平时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初步地综合运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强他们对工作的适应性,为他们今后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基础。具体要求如下:1、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使学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逐步体会从事教育工作的意义,增强献身人民教育

2、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2、了解本学科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学科教学特点,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进行教学工作的初步训练。3、了解中学班主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锻炼组织、指导班级教育活动的基本能力。4、了解中学实际情况,及时获得教改信息并反馈回学院,对学院师范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从而不断改进我校的师范专业的教学工作。第三章 实习的组织与实施第三条 师范教育实习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系,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归口学校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由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的职责如下:1.教务处职责(1)负责全校师范教育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处理校内外师范

3、教育实习工作;(2)负责制定全校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3)预算教育实习经费,制定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审核实习经费开支;(4)审查教学单位的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检查实习情况,处理教育实习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改革教育实习的重大方案,落实教育实习改革的举措;落实实习学校(5)负责师范教育实习基地的联系与确定,配备指导教师,安排实习日程;2.二级学院职责(1)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制定实习教学大纲,编制实习计划,落实教务处安排的各项实习组织工作;(2)根据实习计划,具体负责实习学生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工作安排;(3)选派实习队长,组织开展实习前的组织动员,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

4、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强化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加强实习检查,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4)检查考核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组织院内实习经验交流会;(5)负责对分散实习生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6)组织教师开展实习内容、方式、方法的改革与研究。第四条 师范教育实习主要以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其中集中实习学生占总师范类实习学生的总人数的比例为70%。分散实习要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实习生自行联系实习地点,对实习工作和生活自我管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必须满足大纲的要求,保证实习质量。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第五条 分散实习学生

5、需提交如下材料:1.分散实习申请和个人实习计划,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实习单位和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学生本人联系方式等;2.实习单位接收函;3.实习生家长同意书。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在审查同意后,与分散实习学生签订“分散实习自律承诺书”,并将分散实习生名单按要求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第四章 实习的内容与要求第六条 师范教育实习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及教育调查。第七条 师范教育实习时间为三个月,安排在师范类专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必修课之后进行。第八条 教学工作实习1内容:备课、编写教案、预讲、上课、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

6、。2要求(1)实习以初、高中课程为主,少数专业因中学周学时偏少或高中无相应课程实习的,可实习初中课程。每个实习生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8节,其中新教案不少于4节。完不成教学时数最低限额者降低实习成绩一等。(2)实习生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教案,并于上课前两天将教案交双方指导教师审批签字后,方能上课。教案一经批准,实习生不得自行修改和更改,如有改动须征得双方指导教师同意。(3)实习生上课前,应在指导教师主持下进行试讲,试讲时同一备课小组的实习生必须参加。凡试讲不合格,经尽力帮助仍达不到讲课要求者,不能上课。(4)讲课时要贯彻讲、练结合的原则,克服满堂灌的现象,要注意语言及板书的规范化,要用普

7、通话教学。(5)同一备课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课后要认真开好评议会。(6)要认真研究作业的正确答案,答案确定后,须报送指导教师审批。对作业下批语,应持慎重态度,注重调动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作一至二次较为详尽的作业评讲。(7)实习生深入到中学生中去,了解学习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态度,有的放矢地进行辅导。第九条 班主任工作实习1内容: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班级日常工作,进行家访,做个别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等;学习班主任工作基本方法,学习如何教

8、育和引导学生成长。2要求(1)听取原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查阅学生学籍卡片,了解学生及班级情况。(2)根据原班主任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本班实际,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送原班主任批准后执行。(3)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各种活动,处理班内发生的问题。第十条 教育调查1内容:了解实习学校的历史、现状及贯彻党的教育政策的情况,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教育改革的情况;研究教育对象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状况。2要求(1)拟定既全面又有侧重的调查计划,经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或我校指导教师审批后执行。(2)在充分分析、研究和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就一个专题写出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3)调查报告的内容要真实,要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文字要简明扼要。(4)调查报告完成后,要征求被调查单位或个人意见,加以修改。第五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为师范专业实习工作专项管理办法,实习学生的管理、带教老师配备及职责、师范实习经费的相关事宜请按照湖北民族学院实习工作办法和湖北民族学院实习经费使用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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