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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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小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客户信用等级评 定工作,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贷 款通则及有关 信贷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公司为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同行业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 体系和标准, 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分别对企业法人客户、事业法人客户以及其他经 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评定其信用等级。信用评级是信贷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基础性工作。评级结果是信贷准入、 退出和核定客户授信额度、定价、期限以及确定担保方式的重要依据。

2、第三条 评级分为内部评级和委托评级。(一)内部评级是指公司自行组织评定客户信用等级, 其结果不得对 外公布,也不得告知任何单位或个人。(二)委托评级是指根据客户申请,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 构、依据公司的评级办法和评级指标体系,评定其信用等级,其结果 经客户申请可对外公布。第四条 评级采取“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评级应实事求是,做到指标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科学、 客观、公正、严谨。第五条 涉及客户的评级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但除国 家另有规定外。第二章评级对象和分类第六条 评级对象。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一个会 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

3、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 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和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外, 其他客 户应该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具体对象包括:(一)已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二)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三)为公司贷款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不含担保公司)。第七条 根据客户行业特点和评级需要,将客户分为以下八类。(一)工业类:包括加工制造业、矿产开采等;(二)农业类: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等;(三)商贸类: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娱乐业、宾馆 酒店业、租赁业、外贸业等;(四)交通运输类: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管道运输、水上运 输等;(五)房地产类:指房地产开

4、发企业;(六)建筑安装类:包括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企业等;(七)公用事业类:包括医院、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业(八)综合类:上述以外的其他企业。第三章 评定指标与等级第八条 指标体系。评级指标体系由基本素质、市场竞争力、银 行信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规模及经营能力、发展能力等七大类 组成,并分别设置各类指标标准值和权重(详见附件一) 。C 五个等级:(一)AAA 级,属于“重点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分 在 90 分以上(含);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则最高分只能评 AA 级。1、利息偿还率或到期信用偿还率指标未得满分; 除房地产企业外, 当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小于 0、资产负债率

5、高于 70%;2、房地产类资产负债率高于 60%,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低于 5000 万元,近三年平均现金净流量小于 0;3、房地产、建筑安装类企业资质未达到二级以上(含) 。(二)AA级,属于“积极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分在80 分以上(含) 、90 分以下(不含),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只 能评为 A 级。1、利息偿还率或到期信用偿还率指标未得满分;2、房地产类资产负债率高于 65%,其他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 80%。(三)A 级,属于“审慎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分在70 分以上(含)、80 分以下(不含),但房地产类资产负债率高于 80%, 其他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 90%的

6、,则只能评为 B 级。(四)B 级,属于“限制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综合得分在60 分以上(含)、70分以下(不含),或得分在 70 分以上,但属于国 家限制发展的行业或对象的,应该认定为 B 级。(五)C级,属于“不予支持”的客户。其标准是:得分在 60分 (不含)以下;或虽得分在 60 分以上,到期利息偿还率或到期贷款 偿还率指标未得分。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认定为C级。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发展的客户;2、关、停、资不抵债客户;3、生产经营部正常、管理混乱,连续三年亏损已无法编制财务报 表的淘汰客户;4、客户或主要管理人员出现逃废银行债务、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

7、 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誉的客户。第十条 加分条件及标准。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初评得分达到 A 级以上(含)、并满足相应附加条件的可给予加分,但加分总额 不得超过 6 分。(一)对于供电、供水、供气(天然气) 、通信、烟草等垄断性企 业或行业,视其情况可给予 2 分以内的加分。(二)近两年平均利润额在 5000万元以上的,可加 2分。(三)获得加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或国家级保护知识产权等荣誉并仍然有效的; 或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 工艺并投入生产的, 可加2分第十一条 评级限制(一)为骗取信用为目的,编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评级资料的, 直接认定为 B 级以下;(二)会计

8、师事务所对客户的财务报告出具明确否定意见的, 可直 接认定为 B 级以下;拒绝发表意见或出具重大事项保留意见的, 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 A 级;(三)贷款风险分类为次级(含)以下的,其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 过 A 级;(四)客户存在对生产经营可能发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如违规 经营,重大违约事件、重大未决民事诉讼、母(子)公司经营持续 恶化、列入国家节能环保黑名单、 主要领导涉及经济或刑事案件等, 其信用等级最高不得超过 A 级。第十二条 升级限制。上年度为 B 级以下(含)的客户,本年度 升级最高不得超过两个级次。第四章 特别规定第十三条 被工、农、中、建、交行评为“ AAA”的客户,在评级

9、 有效期内与公司发生信用业务时, 可认同该评级结果, 但应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第十四条 人民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 其评级结果原则上予以 认同,但AAA级客户应该按公司评级办法测评。第十五条 若遇特殊情形,经公司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上报公司 总经理批准后可暂缓评级或不评级。第五章评级组织及职责第十六条公司所属机构应建立客户信用评级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内部评级资料的收集和初评工作。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级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 内部评级资料及初评结果的审核;负责权限内信用等级的审定;负 责超过权限评级事项的上报;负责委托评级的申报。第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信用评级委员会(或具有其

10、职能的相应组织, 下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信用等级的评审;负责委托评级 事项。第六章 内部评级第十九条 内部评级的基本程序:收集资料T初评T审核T审定。(一)收集、核实资料。信贷人员应深入企业调查、走访客户,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和设施状况,收集并核实企业基本情况、管理情况、 技术装备情况、企业领导者及员工素质、产品市场情况、生产经营 情况、近三年和近期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确保评级信息资料的可 靠性和真实性。(二)初评。信贷人员依据调查无误的资料及有关数据分别计算、 测评,写出初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客户资信调查、财务分析、 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初评结果等内容。经评级小组审查、营业部、 部门负责

11、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三)审核。公司信贷部门应对报送的评级资料及初评结果认真审 核,并形成审核报告或审核意见, 一并将有关评级资料提交客户信 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四)审定。 公司有权审批人负责权限内评级事项的审定, 超过权 限的核准后报公司审定。第二十条 对资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应退回并重新调查、核实。 第二十一条 评级时间和时效。 客户评级可采取集中评级与适时评 级相结合的形式,即对老客户集中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评级和申报 工作;对新拓展客户应在受理贷款申请后及时组织评级。 评级可与 授信调查同步进行,客户信用评级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十二条 同一客户在公司多家机构贷款的, 由客户注册地所在 机

12、构或贷款份额最大的机构负责评级。第二十三条 集团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可采取整体评级和独立评级 两种方式。(一)整体评级。整体评级原则上由母公司所在地公司以集团客户 的合并报表组织评定。 整体评级时, 集团客户在某一行业的销售收入 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 60%的,采用该行业标准值进行评级;该比 例低于 60%,则采用综合类客户标准值进行评级。(二)独立评级。独立评级由集团客户中与公司有信贷关系或即将 建立信贷关系的独立法人所在地进行评级。 独立评级时, 首先应向母 公司开户行或管辖行查询集团客户整体信用等级。 集团客户中独立法 人的评级原则上不超过集团客户整体评级,生产经营独立性较强的, 其信

13、用等级可不受集团客户整体评级影响。第二十四条 企业财务报表是客户信用评级的基础资料,为保证真实性和有效性,除A (含)级以下或贷款余额在100万以下、且经调 查确认其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的客户外, 其他客户原则上应提供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第二十五条 评级管理。(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后,公司客户部门或所属机构要跟踪监测 客户信用等级变化。 A 级(含)以上客户每半年复测一次信用等级, 其他客户可不复测。(二)复测信用等级时,发生以下情况的,必须做降级处理。降低 客户信用等级的, 公司客户部门应提出下调客户信用等级的建议报告, 同级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后,报原审定机构备案。1 、客户提供

14、的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明显失实;2、客户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指标明显恶化;3、客户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贪污、受贿、舞弊、抽 逃资金等违法经营案件的; 客户对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发生重大违约行 为;4、客户主要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可能对公司债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客户资本金不按期足额到位,行业前景发展不乐观;6、对公司的信贷管理要求拒不配合,逃避信贷监管;7、被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列入黑名单或被银行同业协会公布为不守信 誉客户;8、被证监会给予警告的上市公司;9、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发生重大经营或财务困难, 或其所在地区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等潜在风险因素, 可能对客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10、

15、其他情况。(三)新拓展客户的信用评级评定,原则上要测算客户在其它金融 机构的信用履约情况。 新拓展客户在他行无信用记录的, 银行信用状 态评价类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 最后换算为百分制。 新拓展客户在其它行有信用记录的, 销售收入归行份额与贷款份额比 指标不计分,满分按剔除后的分数计算,最后换算为百分制(具体参 考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四)评级资料应纳入信贷档案,妥善管理。(五)公司应加强 统计分析,每年 6月 30日、 12月 31日前将评 级情况报公司。第七章 委托评级第二十六条 委托评级的程序:(一)受理申请,即委托评级由客户提出申请,公司受理、审核后报公司组织评审。(二)委托评审。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等级。(三)评审定级。即受委托的评级机构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并 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返回公司确认。(四)通知结果。及时将评级结果通知客户,或按客户的要求向社 会公布。第二十七条 委托评级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视企业 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调整信用等级。第八章罚则第二十八条公司评级人员参与或默许企业编制虚假财务报表,骗 取较高级别信用等级的,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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