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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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二o年十二月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 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 2011? 9 号),现就 我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重要意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形成合理的教育结 构、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推进中高职一体 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有利于加强中高职衔接, 提升职业教育的 竞争力和吸引力; 有利于高素质

2、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以更好地适 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的成长, 满 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二、总体目标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进一步统 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扩大高职教育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 生规模,到 2015 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 30% 左右, 高职专升本比例达到 10%左右。同时, 加强中高职课程和 教学衔接, 加快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基本思路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要树立系统培养和终 身教育的理念, 进一

3、步明确中高职办学定位, 加强中高职在专业 设置、 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衔接, 优化职业教育的层次 结构, 努力在中高职教育的各自层面办出特色、 提高质量,增强 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要以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 以内涵 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强化职业教育办 学特色,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 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结合浙江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 “十二 五”期间我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总体思路 是:稳定五年制“ 3+2 ”职业教育和高职单考单招规模,启动并 逐步扩大 “五年一贯制 ”职业教育,加强中高职课程与教学衔接。四、主要措施(

4、一)完善五年制“ 3+2”职业教育 五年制“ 3+2”职业教育是中高职衔接教育的有效途径,也 是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 高技能教育的重要渠道。 为了调动各地 职业院校的办学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十二 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五年制“3+2”职业教育,保持现有规模并有所扩大,鼓励示范或骨干高职院校共同参与, 适当提高中职转入高职比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促进五年制“ 3+2”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从 2012 年起,凡申报五年制“ 3+2 ”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可 以是中职教育省级示范专业或省二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主体 专业(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农林类、涉海类

5、学校和专业可 适当放宽);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不超过 4 个班级 160 人,高职 院校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 50%;中职专业和高职专业应基本对 应,并符合教育部专业目录。(二)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 为了加强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 推进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 点项目 “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的顺利实施, 从 2012 年起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即:由高职院校与 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订五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 联合招收应 届初中毕业生, 并由高职院校为主统筹中职、 高职阶段的教学与 管理。为充分发挥市属高职院校在地方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示范引 领作用, 进一步调动设区

6、市统筹职业教育发展、 推进职业教育专 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 2012 年我省“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 点将主要以设区市为单位开展, 由市属高职院校与当地若干所省 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进行联合申报, 经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审核 并下达招生计划后组织实施。 同时, 允许部分行业性省属高职院 校联合省内若干所同类中职学校参加试点工作。 鼓励各地优先安 排在职教集团内的中高职院校进行试点。 重点支持承担国家教育 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 革试点”的宁波市、温州市开展“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除宁波市和温州市以外,每个设区市参加“五年一贯制”职 业教育试点的高职院校原则

7、上不超过 1所,中职学校不超过 5 所, 试点专业不超过 2 个,以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成效。今后, 将视 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 试点专业必须是 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 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 技能熟练程度 要求较高, 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 且社会需求比较 稳定的专业。试点专业应实行以设区市为单位跨县(市、区)统 筹招生。“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实行“三二分段”管理方式, 前三年按中职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由中职学校负责具体教学和 管理; 后两年转入高职院校, 按高职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由高职 院校负责具体教学和管理。 “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要建立 完善的考核

8、机制, 学生学满三年并须经考核合格者方可转入高职 院校相关专业继续学习。“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三)稳定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规模 为了坚持职业教育正确的办学方向,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 革,“十二五”期间,我省高职单考单招将继续稳定招生规模, 合理确定招生计划, 使高职单考单招录取率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 率保持大体相当。同时, 进一步完善高职单考单招制度, 强化对考生专业实践 技能的考核。 从 2012 年起,在高职单考单招的个别类别试行 “文 化课 +技能水平证书考试” ,以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取代专业理论考 试。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项考试, 由省 市教

9、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每年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考试次数和 用于高职单考单招录取的成绩由考生自行确定。 技能水平证书考 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订。继续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 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 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规模,鼓励高职院校以“单考+校考”等自主招生方式, 开展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推行职业技能知识点面试, 引导中职学校加强学生专业实践和技能训练。(四)实施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 为了引导中职学校加强技能教学与训练, 激励广大中职学生 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从 2012 年起,我省实施技能优秀中职 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 参照现行普通高校招生保送生政策, 凡获 得

10、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 二、三等 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 或相近专业。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五)深化“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2008 年起我省开展的“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试点, 探索建立了成人高等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订单培养、 工学交替、 岗位成才” 的全新教学模式, 走出了一条中职毕业生岗位成才的 新路子。“十二五”期间,我省“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要 继续深化, 不断完善, 努力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 规模。同时,要深化完善自学考试与中职教育的衔接沟通机制, 鼓励中职学生和中职毕业生参加自考、

11、 函授、 电大等成人高等教育和各种高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提高职业技能。(六)加强中高职专业课程与教学衔接 中高职专业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相衔接, 是中高职一体化人 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 在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的过程中,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要结合我省中职专业课程改革的 基础和成果, 进一步明确各自办学定位, 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在 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的培养目标、 教学任务、 教学要求和教学方 法, 减少课程内容重复,制订和实施中等、 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 接的专业课程体系。五年制“ 3+2”职业教育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要充 分发挥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的各自优势,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 联合制订五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并分别由中职 学校和高职院校牵头分阶段组织实施。 通过高职单考单招招收中 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要加强对中职课程设置和专业教学的研 究,根据中职毕业生的文化基础和专业水平, 制订和实施专门针 对这些学生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努力实现横向拓展与纵向提 高,避免课程重复和资源浪费。五年制“3+2 ”职业教育和通过高职单考单招渠道升学的学生, 在高职阶段都应尽量以单独组班 方式进行教学,确保中高职专业课程与教学的衔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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