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67413266 上传时间:2023-12-17 格式:DOC 页数:51 大小:74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54361342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编印二一四年五月目 录序号办理事项名称办理部门页码1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土资源局2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乡规划局3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5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市人防办6防空地下室易地(分期)建设申请7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市气象局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市水务局9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市交通运输局10通航水域拦河、临河、跨(过)河建筑物批复意见市航道局11非煤矿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市安监局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或备

2、案1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备案附件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报建阶段并联审批操作流程图咨询电话:网上办事大厅:http:/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审批单位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二)审批依据土地登记办法(三)审批范围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新供应土地办理用地审批(指国土部门完善供地程序后的核发用地批文和登记发证)事项。(四)申请材料办理用地审批业务(公开出让)所需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证明书;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3、国有建设用地来源证明文件(批复文件);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交验正本及附件原件)

3、、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境内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簿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父母结婚证明复印件;军人可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的复印件。(2)境内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工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查询资料;(3)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团法人

4、: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确认);(4)境外企业法人: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姓名声明书。6、广东省契税纳税申报表、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5、原件);广东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完税证(原件);出让金单据(复印件);7、房地产登记申请书;8、地籍调查表;9、用地测量图(两份)、万分之一图、相邻宗地示意图。10、并联审批前期咨询意见书办理用地审批业务(划拨)所需资料: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申请表;2、国有建设用地来源证明文件(批复文件);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交验正本及附件原件)、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5、市级以上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6、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会审会议纪要(镇政府); 7、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 8、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

6、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境内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簿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父母结婚证明复印件;军人可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的复印件。(2)境内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工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查询资料;(3)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团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确认);(4)境外企业法人: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姓名声明书。9、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10、广东省契税纳税申报表、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广东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

8、报表、耕地占用税完税证(原件);划拨地价款单据;1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12、地籍调查表;13、用地测量图(五份)、万分之一图、相邻宗地示意图。14.并联审批前期咨询意见书办理用地审批业务(协议出让)所需资料:1、镇政府申请协议出让的请示;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申请表;3、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会审会议纪要(镇政府);4、国有建设用地来源证明文件(批复文件);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6、评估报告书;7、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原件)、刊登出让预告当天的中山日报(原件);8、用地意向者提出的用地意向申请书、用地意向登记表;9、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10、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

9、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交验正本及附件原件)、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11、市级以上发改和改革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1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境内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同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簿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父母结婚证明复印件;军人可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的复印件。(2)境内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

10、盖企业公章确认)、工商局出具的工商企业查询资料;(3)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团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确认);(4)境外企业法人: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

11、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姓名声明书。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4、广东省契税纳税申报表、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广东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完税证(原件);出让金单据;15、房地产登记申请书;16、地籍调查表;17、用地测量图(五份)、万分之一图、相邻宗地示意图。18、并联审批前期咨询意见书(五)其它事项1、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入正式审批流程前,项目单位可向国土部门的窗口提出前期咨询服务申请,由国土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并向项目单位出具前期咨询服务意见。2、审批时间(不包含前期咨询时间、窗口受理时间、专家评审时间、公示时间、听证时间)10个工作

12、日。二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审批单位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第四十条;(三)审批范围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建设的项目(四)申请材料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类)所需资料:1、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类)2、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前期咨询意见书1份(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前期咨询的需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需验正

13、本,附件即规划条件及三线图)4、村、小区控规图复印件1份(有控规的住宅用地报建时需提供)5、方案审查意见及盖章的方案图1份(单位及用地400m以上或建筑面积500m以上的私人住宅需提供)6、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如土地使用证的附图非中山市统一座标的请先到国土部门换领新证)7、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建筑面积统计表1份(由设计单位填写盖章)9、建筑施工图2套(含总平面图、绿化布置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加建或补办超面积报建的需在图上注明该部分)10、总平面图电子文件1份(小规模建筑物不需提供)11、电子文件来源证明1份12、中山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登记表(单位报建时与

14、城建档案馆签订)13、原报建批复书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加建或超面积补办报建时需提供)14、原报建施工图(加建时需要提供,图纸已盖“规划报建审批”章)15、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结案证明(违章建筑补办报建手续时需提供)或执法局证明(办理历史遗留房屋报建手续时需提供)16、房产测量图2份(补办房屋报建手续时需提供)17、原缴费发票原件(原已在区办事处缴费的需提供)18、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单位报建时提供)19、申请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正本,私人报建时提供)20、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工程类)所需资料:1、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工程类)1份2、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前期咨询意见书1份(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前期咨询的需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需验正本,附件即规划条件及三线图)4、方案审查意见及盖章的方案图1份5、施工图2份(1)单项管线报建应包含专业管线和管线综合图(2)道路及配套管线报建应包含道路、给水、排水、电力、信息管线、燃气专业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