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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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1.2.经营者姓 名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名 称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1.2.经营者姓 名性 别照 片粘贴处身份证号码住 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政治面貌民 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 (人)资金数额 (万元)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

2、变更登记事项名 称经 营 者姓 名姓 名性别照 片粘贴处性别照 片粘贴处民族民族政治面貌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文化程度职业状况职业状况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 所住 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人)(人)资金数额(万元)(万元)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名 称经 营 者姓 名身份证号码住 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注销原因备 注本

3、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证明委 托 人 姓 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委托代理权限:1、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3、同意 不同意 领取各类通知书;4、同意 不同意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人签名:年月日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

4、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后的 中打。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经营者姓名核准名称受理意见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核准意见核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审核表 名 称经 营 者姓 名身份证号码住 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 (人)资金数额 (万元)受理意见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核准意见核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文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归档日期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审核表 注册号: 项 目原登记事项登记变更事项名 称经 营 者姓 名姓 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 所住 所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5、 家庭经营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人)(人)资金数额(万元)(万元)受理意见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核准意见核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审核表 注册号: 名 称经营者姓名受理意见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核准意见核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文号营业执照正、副本收缴情况正本: 副本: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名预核字 第 号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预先核准 申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为: 。以上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至

6、 年 月 日。在保留期内,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未到登记机关完成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的,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延长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的,申请人应在保留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保留期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经登记机关准予开业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个体工商户名称正式生效。 (登记机关盖章) 年 月 日注:本通知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受 理 通 知 书( ) 个体登记受字 第 号 :经审查,您提交的 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7、,我局决定予以受理。我局将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盖章)年 月 日注:1.本通知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2.登记机关决定当场予以登记的,可以不必发放本通知书。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 个体登记不予受字 第 号 :经审查,您提交的 登记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3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记机关盖章)年 月 日注:本通知书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准 予 登 记 通 知 书( ) 个体登记准字 第 号 :经审查,您提交的 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登记。我局将于10日内通知您领取/换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除外)。(登记机关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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