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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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收集整理 -ZQ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自实施以来, 由于其法律规定模糊, 实施细则不配套, 这项工作在实践 中存在较多问题 .本文旨在就该项制度地含义、特点、产生、发展等方面做全面地阐述,以 期对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所帮助, 从而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 促进城市发展, 构建和 谐社会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地基本内容(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含义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地规定,将若干有关行 政机关地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 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 有关 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地行政处罚权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2、权地特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作为行政处罚法确立地一项法律制度, 具有以下鲜明地特点:1、创新性将若干法律、法规规定地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地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行政 机关, 按照管理权、 处罚权、监督权分离地模式, 将若干部门相近或者交叉地行政处罚权集 中起来, 交由一个部门行使, 不但有效地避免了制度层面存在地职责交叉弊病, 而且解决了 联合执法行为主体缺失、程序失范、责任不明地法律障碍 2、效能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通过对部分行政处罚权地集中,使分散在多个部 门地执法权得以在执法职能重新配置地基础上得到有序整合, 同时在对其界定、 划分、衔接、 运用等方面努力形成新地科学体系与制度,

3、执法人员得到精简, 但执法力量得到科学地集中, 行政执法效能得以提高 3、规范性.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地行政处罚权集中后,行使该行政处罚权地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地要求, 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地实际, 通过建立相应地工作程序, 使得在联合执 法情形下存在地主体不一、程序各异、责任不清地弊端得到革除更为重要地是,行政处罚行为被严格地限定在法律规定地范围内, 既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处罚行为地监督, 也利于 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 对于培植全社会地法治意识、 责任意识, 推进法治政府建 设起到积极地保障和促进作用 4、实践性.城市管理领域历来是执法主体众多、 执法难度较大、社会影响度较高地领域,多

4、年地探索往往停留在操作层面,难以触动既定地制度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实施以后, 部门各自为战、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地现象得以有效避免,一支精干地执法队伍在法定地框架内独立行使处罚权, 城市管理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政府执法形象得到根本改观, 行 政管理地有序性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政府地信任度得到提升(三)适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地基本原则 适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基本原则是指实施这一制度应遵循地指导思想和基本规则、合法性原则遵循合法性原则主要有两方面地基本要求: 一是有权作出实施这一制度地主体必须符合 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规定地要求, 即只有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地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 人民

5、政府才能决定在某些特定地域施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其他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一律无权决定实施这一制度;二是作为一种法律授权地表现,应该有符合法律授权地程序因此,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地试点要具备合法性,必须根据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 相关文件地规定,创造条件达到规定地要求,履行相应地报批手续、精简效能原则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地实施就是要通过权力地重新配置将一些部门地部分或全部 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执法机关行使, 对部门职能进行相应合并, 对执法队伍 实行整合,以达到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地改革目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只能由一个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变多头执法为统一执法,使执法力量更集中

6、,执法效率更高,执法成本更个人收集整理 -ZQ低.、便民原则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规范地公共服务是政府地法定职责.便民原则就成为实施这一制度应遵循地重要准则, 通过实施这一制度, 要达到整合行政执法资源, 在特定区域内减少 执法队伍种类, 提高行政执法地效能,保障公民合法权利,营造良好地城市生活环境, 实现 执法为民地目标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地法律依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 是由年月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地 中 华人民国和国行政处罚法所首先确立地.这部法律地第十六条规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地行政

7、处罚权, 但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为了积极、 稳妥地实施好行政处罚法地 这一规定, 国务院先后下发 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地通知(国发 号)、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地决定 (国发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工作地决定 (国发 号)和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地通知 (国办 发号)等文件, 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地具体原则、要求和程序 .这些配套制度,是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地重要依据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执法主体、法律地位及与其它行政主体之间行使行政处罚 权地关系(一)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

8、处罚权是行政管理权中一项重要地权力, 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单位, 其主体 必须是行政机关, 一方面在职能性质上应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地行政机关 .另一方面在机构形式上应列入政府序列,作为政府地职能部门.(二)法律地位是本级政府直接领导地一个独立地行政执法部门设置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机构时, 必须考虑独立设置, 以确定其应有地法律地位 . 其理由: 一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 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地原则, 设立必要地工作部门地规定, 行使相 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机构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具有独立地执法主

9、体资格.二是年月国办发 号文明确要求:试点城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地行政机关应当作为本级政府地一个行政机 关,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国发 号文又作了重要重申 .(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其它行政主体之间行使行政处罚权地关系行政处罚法 确立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地本质, 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地程序重新 调整行政处罚权地配置, 凡是由城市管理机关集中行使地行政处罚权, 原有行政主体不得再 行使;若仍然行使地,其作出地行政处罚一律无效.这既是该项制度建立地基础,也是职权行使地合法前提 .国办发 号文中指出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统一 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地行政处罚权

10、;仍然行使地,作出地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 ”国发 号 文中进一步指出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 有关部门如果仍然行使已被调整出地行政处罚权, 所作出地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还要依法追究该部门直接负责地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地法律责任 . ”自国务院年大面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整体效果还是比较明显 ,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模糊 ,实施细则不配套 ,相关理论研究跟不上,导致各地在开展这种工作时好坏不 一,不仅承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行政主体设置不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领域不一,而且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地行政主体纵向和横向管理机制和方式也是千差万别, 从而导致实践 上效果也是良莠

11、不齐 .所以,在当前,不管是为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 平,提高政府公信力;还是为了提高理论认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必要对其问题进行个人收集整理 -ZQ更加深入研究 .当然,关于这项工作需要研究地还有很多,如综合执法机构内部如何组建, 其执法人如何招录,内部如何培训,还应该创新哪些工作方法,如何对其进行监督等问题, 都是需要深入研究地 .(五 )行使法律、 法规或规章规定地有关环境噪声 (含公共场所治丧造成地环境噪声污染 )、水、 大气、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地行政处罚权.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地部分行政处罚权 (主要包括对未采取防燃、 防尘

12、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渣、煤灰、沙石、灰土等物料地;对未采取密 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 运输、 装卸或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气体或粉尘物质,造成城市大气污染地;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 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地; 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 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 物质地;对沿街饮食烧烤地;对产生环境噪声地;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 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地)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城管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查处在城市环境管理中直观判断即可认定违 法和环境危害轻但量大面广或适用简易认定地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查处需要按 照环境标准和方法进行专门检测和技术分析方可认定地环境违法行为.夜间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发出高噪声地工地,须经环保管理部门审批.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地,由城管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地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县劳动监察中队、 县文化市场稽查队、 县广播电视稽查队、 县环境监察大队、 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等五支行政 执法队伍暂时维持现状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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