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保妇保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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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女保健科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母婴保障法,定期对基层妇女保健工作进行指导。2、门诊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的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为患者提供简捷、有效、安全、经济的医疗保健服务。3、由本科室负责的各种辅助检查,认真书写报告单,结果应做到准确、及时。4、在诊疗、咨询等工作中,应尊老爱幼,尊重人格。不得歧视性病患者。在为患者保守秘密的同时,做好疫情报告。5、爱护公共财产,贵重诊疗仪器专人保管,严格按规定操作。6、认真完成全县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的监测等工作,搞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7、工作中应本着“团结、友好、学习、互助”原则,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兄弟科室相互配合。妇女保健科工作职

2、责1、在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下,负责全县妇女保健培训、科研、专业技术指导工作。2、拟定本科室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3、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妇科常见病、性病防治、普查普治、围产保健、妇女心理咨询、青春期和更年期保健、乳房疾病诊治、医学美容等。4、开展妇女保健资料编写、宣传、指导工作。5、承担全县基层妇女保健工作人员进修、学习等教学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6、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汇报。7、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做好产后保健、老年期保健工作。认真书写门诊病历

3、,负责修改、检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负责签字。8、定期轮转妇产科临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遵守医院各项规章规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9、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开好每年一次例会,做好质控工作。10、掌握全县妇女健康状况,及时分析,及时向上级汇报。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制度1、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女职工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以宫颈癌、乳腺癌及“两病”为重点,全面检查生殖系统疾病,必要时做特殊检查。2、查出疾病认真登记,及时治疗,对治疗过的患者定时复查、随访。3、按时对妇科病普查查治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主要问题,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以便降低患病率。4、凡是35岁

4、以上已婚妇女均做宫颈片检查,细胞学检查巴氏级以上者要做阴道镜检查,可疑病变要在阴道镜下取活组织做病理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5、有计划地培训基层妇女保健人员,使其掌握妇女病诊断、防治知识。主动向基层妇幼保健院推广妇科疾病防治新技术。使妇科病防治工作在全县开展更加规范。6、编写各种妇女病防治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2.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所有孕产妇,包括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计划外的孕产妇,非正式户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

5、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如车祸、中毒等)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应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 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县妇幼保健院;在5天内将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上报县妇幼保健院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县级围产保健协作组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围产儿死亡报告制度1、妇产科发生

6、新生儿(围产儿)死亡应及时进行院内病例讨论和评审,填写围产儿死亡报告卡,书写病历摘要,1个月内上交本院妇保科。2、 围产儿死亡须进行县级评审,由产科、儿科技术指导小组专家及妇产科主任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抢救过程以及孕期保健等进行讨论,确定评审结果。3、本市外区(县)户籍在本院死亡的围产儿,经区级评审后及时上报妇幼保健院,或直接与该区联系横转围产儿死亡报告卡。4、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填写:在分娩医院死亡的围产儿有妇产科填写、转院的早期新生儿死亡,前部分由妇产科填写,后部分由转院后接诊医院填写。5、医务科负责本院围产儿死亡报告卡的录入工作,并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遇有补报死亡病历,收集后按年度补报妇

7、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工作制度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

8、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6高危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医院住院分娩。孕期营养工作制度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制作孕妇营养宣传版面,在候诊室、营养咨询室内张贴;编印宣传资料、健康教育处方从早孕开始即向孕妇发放指导;2、利用“孕妇学校”详细讲解孕妇营养知识,播放相关录像,提高孕妇及家属对孕期营养重要性的认识,以及不同孕周孕期营养的知识。3、提高孕期营养咨询质量,系统地讲解孕期营养的相关基础知识。4、认真分析,加强指导。通过系统分析,对咨询的孕妇逐一进行指导,提供个体化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应的营养食谱,改善营养缺乏和不平衡状况,促进母婴健康。

9、5、每季度对孕期营养门诊资料汇编、总结。高危孕妇转诊制度1、我院围产保健门诊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产前检查指导及治疗。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请示上级医师后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2、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立即转院。3、高危孕妇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向家属交待病情,征得家属同意后留院处置,并请上级医师给予技术援助,待病情稳定或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院。4、较重病人转院时由我科医护人员护送。5、高危孕妇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6、转出的高危孕妇应由我科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诊疗效果,健康教育科工作制

10、度1、服从院长及有关部门领导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全面的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2、健全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网络,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并围绕妇幼保健中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下基层指导。3、在进行基层工作中,坚持团结协作、严肃认真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健人员医德医范。4、通过音像、书刊及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在编制宣传材料时,遵循科学性和通俗易懂相结合的原则。5、举办各种健康教育学习班,做好课前职务和组织安排。6、严格宣教资料及设备的管理,大型器械要档案管理,专人负责。7、按时、保质完成院内美化及宣传工化。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1、认真做好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定期下基层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完

11、成上级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2、专人负责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年组织质量控制一次、召开工作例会一次、定期收、送表并进行汇总、分析,完成年度分析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反馈报告各一份。3、做好门诊工作,诊疗、咨询及指导应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4、为入托幼儿园(所)及入学儿童提供健康检查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对不能或暂不能入园(所)者应提出合理的建议。5、做好基层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带教工作,开展儿童保健和科研项目,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每年完成论文12篇,其余人员应积极争取完成一篇。6、严格按操作工作,量具应定期检测,贵重仪器专人保管。7、科主任每月对本科各项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8、与其它

12、科室间互相协作,同志之间搞好团结,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并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完成院方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儿童保健科工作职责1、在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全县儿童保健工作培训,指导科研和教学。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包括:“四病”防治,入托幼儿园(所)健康检查、儿童营养咨询、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心理卫生及五官保健工作。3、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指导工作,编写科学育儿及小儿疾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4、对门诊儿童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生长发育、营养、健康指导工作,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负责修改、检查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负责签字。5、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协助并指导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等儿童

13、保健工作。6、承担全县基层儿童保健工作人员的进修学习及实习生的教学工作。7、负责儿童保健业务技术工作,开展儿童保健科研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儿童保健新动态、新进展,并推广应用。8、协助当地幼儿园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9、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带动全县开展此项工作。10、定期轮转儿科临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11、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孕产期心理保健技术规范妇女在生育期的心理特点机器保健包括生育节育两个方面:1.对不少妇女因初次怀孕,缺乏经验,对妊娠期间所出现的一些征象不熟悉、不理解,担心宫内胎儿发育是否正常的心理;对于迫切希望生

14、育者、怀孕后非常高兴,特别是婚后多年不孕的妇女,妊娠后妇女本人、其丈夫、父母、公婆都倍加关注,而过多的关心与过度的照顾,会引起孕妇的精神紧张和压力,对此从确定妊娠后就开始保健,及时给予科学的受孕,胚胎发育及胎儿生长规律一般知识的宣传指导,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注意良好的生活起居,轻松愉快的情绪反应,合理地饮食,充足的睡眠及适当的户外活动,均有利于孕妇的顺利妊娠和胎儿良好的发育。2.分娩期、产妇本人要承受产程过程中因收缩而引起的阵痛,体力消耗,精神疲惫,情绪大多焦躁不安。胎儿娩出后产妇在结束分娩的轻松喜悦时常常同时因初生儿的安危,性别而产生心理上的紧张不良刺激,此时的心理保健应在产妇临产前就开始,使

15、产妇对分娩过程的生理有所了解,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与医护人员配合好,减少非病理因素对分娩过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3.产褥期、产妇在康复过程中要承担哺育孩子做母亲的责任,不仅体能消耗大、心理活动非常复杂,情绪易激动,哺喂行为、生活方式也最易受环境的影响,产妇与新生儿的健康相互影响亦很大,此期心理保健从分娩后应开始,提倡保持良好的心绪,注意充足的信息,合理地饮食,适当的床下活动及必要的康复锻炼。4.生育间隙要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使妇女能节制生育,防止因意外妊娠的发生而带来的烦恼,增加精神上的负担。产后保健工作制度1.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24小时,及时发现产后出血。2.产妇出院时,进行全面健康评估,对有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应当转交产妇住地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实施高危管理,并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3.新生儿出生后1小时内,实行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4.产后3、7、14、28天分别进行家庭访视1次,出现母婴异常情况应当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知道及时就医。产后访视时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严格无菌操作。5.按常规在产后42天对产妇进行健康检查。指导产妇知情选择避孕措施。6.认真执行产褥期护理常规、母乳喂养常规、心理护理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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