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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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经开区华湘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华湘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监理部二 0 一六年十二月目录一工程概况二专项工程特点三监理依据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五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六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长沙经开区华湘工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二标段2、工程地点:长永高速以南,蓝田大道以西,漓湘路以北,长株辅道以东地块3、建设单位:长沙市经开区建设集团4、设计单位: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天津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大设计院5、施工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

2、团6、监理单位: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7、勘察单位:湖南有色工程勘察研究院建筑规模:我司负责监理的长湘路以西地块为第二标段,建筑面积约 154929,建安投资额约 45401.4 万元(其中:预备费约 4127.4 万元)。包括标准厂房一、物流中心及倒班宿舍、活动中心、餐厅等附属工程,主要建筑物情况如下:标准厂房一:主要分为冲焊车间和冲压车间,主要结构为门式钢结构,建筑面积 86724.55m2,建筑物总高度 22.20m。拟采用独立基础和管桩独立基础,物流中心:外围尺寸为 234米 *223米,主要结构为门式钢结构,建筑面积51964.38m2,建筑物总高度 14.5m。结构类型为门式钢结

3、构, 拟采用独立基础和管桩独立基础。地基加固处理总面积约 200000余平方米。地基加固方案是:对松散的杂填土和素填土进行强夯, 强夯范围约 200000平方米,主要强夯区域为标准厂房一、物流中心等。建筑物基础使用锤击管桩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二 、专项工程特点: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采取独立基础,埋深于建筑结构底板下,底面尺寸;高度 1.3m,塔吊基础底标高 -5.500(0.000 相当于绝对高度 4.65m)。2. 基础配筋 20130 双层双向 “S”型钢筋 14500,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 C35。3. 塔吊型号 QTZ40,出场日期:2006 年 4 月,制造许可证

4、: TS2410570-2008,生产厂家:上海吴淞建筑机械厂。4. 塔吊自重(包括压重),F1=240.69KN,最大起重载荷 F2=4000KN,塔吊倾覆力距 M=702.00KN,塔吊起重高度 H=40.00m,塔身宽度 B=1.60m,混凝土强度等级: C35,基础埋深 D=-5.500m,基础最小厚度 h=1.30m,基础最小宽度 Bc=4.50m。三、 监理依据: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5、;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做好保

6、养记录, 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一)力距限制器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2. 目前力矩限

7、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 (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

8、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 5的规定。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二)限位器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 机构可作下降运动, 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2. 变幅

9、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1)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2)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 ,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三)保险装置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

10、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3. 爬梯护圈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 5m 时,从平台以上 2m 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 1.2m,可不设护圈。(四)附墙装置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2. 附墙装置(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

11、满足设计要求。(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度;( 5)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

12、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五)安装与拆卸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

13、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升降作业过程, 必须有专人指挥, 专人照看电源, 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

14、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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