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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公司生产各阶段产品的标识要求和方法及相关单证作出明确标识,旨在防止混料和混用,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和相关单证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和单证的标识管理。3、职责、技术科负责产品标识的管理和标识方法的审批,并检查督促标识的执行情况。3.1 、市场部业务员负责对顾客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进行标识管理。3.2 、财务部负责单证标识管理。3.3 、企划部负责相关单证的监督管理。4、管理程序、标识4.1.1 、可选择的标识种类:挂掉卡片标识;b印章和合格证标识;C颜色标识。4.1.2 、进货产品标识、对进货A类物资用印迹颜色标
2、识,内容注明:生产厂家、规格、数量,并进行分类。4.1.2.2 、仓库对进货的B类物资引用购入时就有的原标识(名称、数量、颜色),按生产部按规定的类别进行堆放。、在制品、半成品的标识、在制品、半成品由各工序操作者用工艺流程卡放在元宝车上标注方式进行标识,内容包括:品名、数量、规格、颜色、花型、生产日期等。4.1.4 、成品的标识、对检验合格的成品,由业务员或跟单员按出日合同要求,加以标识,做好咦头和装箱单。4.1.4.1 、没有外包装的产品,用码单、吊唛头和吊牌做为标识,内容有:数量、颜色、生产日期、生产厂家。4.1.4.2 、有外装编织袋的产品外边加有唛头标识,内容有:规格、数量、合约编号、
3、颜色、生产厂家、生产日期。4.1.5 、单证标识、单证标识的主要内容:单证编号、日期、签名、印章等。4.1.5.2 、同一合同的产品和相关单证标识应保持一致性和唯一性,同一合同的产品,单证和质量记录也应一致,以满足可追溯性。4.1.5.3 、在单证流转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均应坚持签收手续,并认真检查标识情况,没有标识不能转入下一道环节。标识不清的,责任人员要重新标识。、标识扩大和发放时,应注意检验印刷质量。4.1.7 、物资入库后,做好标识,并做好相应记录。标识与台帐相符,各类标识物资分别堆放。6.1.8 、各类标识规范齐全后产品才可发送。领用物资时,应对物资进行检查。6.1.9 、车间对标识进行维护,如果发现标签、材料卡片、产品标识卡遗失、损坏,车间应查明原因,及时补齐4.1.10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由车间保管,所形成的质量记录由技术科负责保存,按记录管理程序进行管理。4.2 、追溯、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在标识“生产工艺流程卡”注明“加工”印章,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产品标识进行追溯。4.2.1 、对公司采购的产品,可按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产品标识进行追溯。4.2.2 、对相关单证,可按单证标识进行追溯。5、相关文件、记录管理程序QEM/MZD-203-20036、相关记录、生产工艺流程卡6.1 、唛头、唛头明细码单6.2 、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