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扶持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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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扶持政策指引常规类就业补贴一、社保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 .实施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3 .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二)自主创业社保补贴。1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

2、算)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2)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 .实施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含创业者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3 .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三)小微企业社保补贴。L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属

3、于小微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 .实施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3 .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L享受条件:(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2 .实施标准:

4、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以各县(市、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为准。3 .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五)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1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确定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执行,下同。(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 .实施标准: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

5、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3 .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叠加享受。二、岗位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1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 .实施标准:每人每月按500元给予补贴。3 .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三、基层

6、就业补贴(-)享受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参照高校毕业生申请。(二)实施标准: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三)实施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下同)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四、就业见习补贴(-)享受条件:L用人单位组

7、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二)实施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三)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五、见习留用补贴(一)享受条件:1.见习单位在见习结束后(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二)实施标准:每人3000元。(三)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

8、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六、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1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3.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2 .实施标准:每人IOOOO元。3 .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二)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1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2 .实施标准:每人5000元。3 .

9、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1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3)招用行为发生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2 .实施标准:每人5000元。3 .实施程序:本项目实施至2020年底,项目实施期内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在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

10、加享受。七、贫困劳动力求职补贴(一)享受条件:L劳动者属本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劳动者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3.劳动者连续就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二)实施标准:每人500元。(三)实施程序:统一由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于补贴对象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发放至个人。八、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一)享受条件:1.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本市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3.就业行为发生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二)实施标准:每人50

11、00元。(三)实施程序:本项目实施至2020年底,项目实施期内符合条件人员,可在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九、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2.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30人以上(广宁、怀集、封开、德庆4个山区县为20人以上)。(二)实施标准: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IOOO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三)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十、受影响企业特别培训补助(一)享受

12、条件:1.用人单位符合享受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条件。2.用人单位组织在岗职工参加一6个月与岗位技能需求相符的在岗培训。3.培训计划、培训名单及培训结果(职工按计划参加培训且仍处于就业状态)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合格。(二)实施标准:参训职工每人不高于IOOO元。(三)实施程序:补贴对象应于培训开始前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预申报,提交有关培训计划,预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开展培训;培训完成后,受影响企业应在6个月内补充提交开展培训证明材料。本项目实施至2020年底,预申报应于2020年底前提出,2020年底前受理并审核通过的培训计划可跨年度执行。本项目与适岗培训补

13、贴不得同时享受。十一、示范性奖补项目(-)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补助。1 .补助条件:(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2)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整体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0平方米以上)。(3)上年度营业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0万元以上)。(4)在岗家政服务人员100人以上,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人以上)。(5)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有健全的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6)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

14、,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2 .补助标准:按每家3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3 .实施程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评选,评选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相关地市进行资金支付。(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补助。1 .补助条件:(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2)有相对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整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在岗家政服务人员50人以上,其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达到10人以上。(4)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5)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有健全的

15、人员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管理系统。(6)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2 .补助标准:按每家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3 .实施程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可按其规定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由相关地市做好资金支付。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奖补和本项目不得叠加享受。()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1 .补助条件:(1)各地人社、农业农村等政府部门在农村扶持建设的电商服务站点(平台);(2)有固定办公场所,建设面积原则上应在100平方米以上,配备电脑、网络通讯等必需的设备设施,有稳定的运营团队;(3)面向当地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初创人员提供基

16、本的实操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服务;(4)结合本地区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农产品品牌设计、包装策划和宣传推广,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5)联合当地农户和企业,将特色农产品入驻电商平台,推进农产品上行,服务站点年度上行业务量达到IOOO单或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有相关服务台账和记录。2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村与村联合共建服务站点的,原则上共建的村不超过3个,按照每个村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3 .实施程序: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情况和资金规模,统筹组织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经办,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按规定提出补助申请。满足第一4项条件的新建服务站点,并承诺建成当年度达到第5项条件的,可先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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