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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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我县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生产监视工作,促进交通建立工程建立质量、平安生产管理水平和市场诚信意识的不断提高,实现监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平安督查方法、省交通建立工程质量监视实施细则、省交通建立工程施工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等法规、规章及规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县从事交通工程建立活动以及对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实施监视,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交通建立工程,是指公路和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撤除加固等有关活动,具体包含公路、桥梁、码头、站场、航道、交通附属设施等。本细则所称交通工程质量,是指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对交通建立工程的平安、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本细则所称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是指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及县交通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管理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生产工作实施强制性监视的行政行为。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交通工程建立的建立单位工程法人、工程建立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给单位。第三条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以下简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管理工作;县交通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管理所以下简称质监机构负责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

3、生产的具体监视管理工作。第四条监视的目的是掌握建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工程建立中的质量平安生产工作运行状况,发现并催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平安生产管理问题、实体质量缺陷及质量平安隐患,对工程建立质量和平安生产行为进展评价。第五条质量平安生产监视的依据:一交通建立工程建立和平安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制度、方法;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三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第六条县开展和改革、平安生产监视管理、住房和城乡建立、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围,依法做好交通建立工程质量与平安生产监视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七条交通建立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当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责任,承

4、受、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监机构的监视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第二章监视工作受监程序第八条建立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三十日之前,按工程的管理权限到质监机构办理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手续;申请交通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手续时,应提交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申请书(附件1)。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平安监视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出具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通知书附件2;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平安监视申请并告知原因,下发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3,建立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报。质监机构应根据工程工程的特点,编制并下发交

5、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方案书附件4,确定监视责任人并组织实施。第九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为质监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质监机构在监视过程中非常规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中检测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标准计取,并由工程建立单位支付。第三章监视工作的容与方式第十条质量监视容包括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平安生产监视容包括平安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平安生产状况两方面。具体容见附件5、附件6。第十一条质量平安监视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巡视检查,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产品抽检等方式进展。第十二条综合督查是为掌握工程整体质量平安生产状况,按照第五条所列容进展的

6、全面督查。综合督查由质监机构组织实施,由质监人员或聘请专家和检测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前通知工程建立单位。第十三条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工程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平安生产等状况,按照本细则第五条所列局部容进展的有针对性督查。专项督查由质监机构组织实施,由质监人员或聘请专家和检测人员组成督查组。专项督查应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表达突击性。第十四条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平安生产动态,催促落实各类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平安问题的整改,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现场平安生产状况等进展的随机检查。巡视检查由工程质监机构组织实施。巡视检查须由2名以上监视执法人员进展,且应加强检查

7、的突击性;对存在问题的,需提出现场初步处理意见,并形成现场处理情况记录。第十五条质监机构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以联合的形式实施综合或专项督查。第四条监视工作的权限第十六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质监机构的主要权限一对愈期未按监视程序办理监视手续的工程,下发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申请手续催办单附件7,通知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并有权责令停工或按规定处以责任单位罚款;二对无证或越级承当工程任务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有权责令停工,并建议有关部门将其清退出场;三对违反规、规程和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无质量自检体系而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顿;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

8、采取以下措施并以书面方式通报有关单位。对一般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下发质量平安整改通知书附件8,责令限期整改;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工程,下发停返工通知书附件9,责令停工,限期返修;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当按要求进展整改、返修,并提交质量平安整改情况报告附件10,经检查整改到位后下发复工通知书附件11;五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和检测人员有权提出撤换,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消其资格,收缴证件,列入黑;六根据需要有权调阅受监工程从业单位相关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测试记录、监理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有权参加施工方案讨论会、质量事故分析会等有关会议;有权进入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场所;

9、有权对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相关人员就工程情况进展调查谈话;有权对受监工程的各个局部拍照和录像;七质监机构有权检查承当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检测手段与方法。第五条交工检测和竣工鉴定第十七条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由建立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建立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书附件12,对符合有关要求的公路水运工程,质监机构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附件13;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未经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立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建立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附件14,质监机构在三个月对公路工程工程进展竣工

10、质量鉴定并出具交通建立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附件15和交通建立工程质量鉴定报告附件16。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九条质监机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方法对工程质量进展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当检测任务,检测数据应准确、真实;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第二十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质监机构的监视管理;质监机构应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视管理。第六条附则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交通建立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质监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检举和投诉,应当及时回复。第二十二条对交通建立工程质量

11、平安的行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质监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分;对相关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三条试验检测单位对不合格的工程出具不真实的试验检测数据及意见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略附件1: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申请书县交通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管理所:工程工程名称全称工程工程即将申请开工报告,按照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

12、视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的规定,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手续,请予以办理。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通知书建立单位名称: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平安监视管理方法,我所受理工程工程名称全称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由监视人员对工程进展质量平安监视,工程监视负责人为。附: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方案书公章年月日. z.-附件3: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建立单位名称:你单位年月日报送的工程工程名称全称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申请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书项不符合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平

13、安监视管理方法的要求详见附表,暂不予受理。公章年月日附件4:编号交通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方案书工程名称监视单位年月日建立单位名称: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视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平安监视管理方法的规定,我所受理工程工程名称的质量平安监视。由监视人员对本工程进展质量平安监视,本工程监视负责人为。1工程概况;2监视依据:有关技术规、验评标准及工程合同等;3监视工作的主要职责;4监视工作的主要权力;5监视工作要求;6、监视方式、步骤、主要检查工程清单和时间安排;7对从业单位配合质量平安监视的要求。公章年月日注:本方案书主送建立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从业单位由建立单位转发。附件5:县

14、交通工程质量督查用表附表5-1 交通建立工程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督查容督查容抽查指标项标准或要求备注建立质量监视手续及时、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及时、完善质量管理目标、制度和措施目标明确具体,制度和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施工工期控制规、合理人员履约管理规,手续齐全设计批复及变更管理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有制度,且处理及时到位竣交工验收及时,规施工工程经理、总工、质检负责人到位及持证情况均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人员变更按规定手续办理。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分包及劳务管理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操作性、合理性,及时报批施工技术交底及时、全面质量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检查,及时整改落实质量文件、档案管理完整、规、落实到位文明施工现场整洁,规,环保监理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监理工程师资格、到位符合合同要求,及时岗位登记试验室管理符合合同要求,人员到位、设备齐全,管理规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及时规、资料齐全中间交工验收及质量评定及时,规抽检及时,规旁站、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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