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民政局灾帐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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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汤阴县民政局救灾帐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询价公告1.招标条件汤阴县民政局救灾帐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汤阴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财政审批后,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2.1项目名称:汤阴县民政局救灾帐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2采购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5】22号 2.3询价范围及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1救灾帐篷12m2单帐篷顶(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2、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MZ/T 011.22010)救灾帐篷第2部分:12m2单帐篷相关要求。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

3、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4.2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购买询价文件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5.2逾

4、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采购人:汤阴县民政局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937230433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90868 15515164681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238026292015年7月24日询价文件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 采购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5】22号2项目名称汤阴县民政局救灾帐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4询价文件 领取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

5、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大写:贰仟元整 小写: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汇至: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00000076854171938012开户行:汤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证金到账日期:2015年7月29日下午16:00前注: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以上账户后该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投标依据做到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另带该银行转账回执单、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原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到开标现场审查。7投标文件份数 及装订方式正

6、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应牢固,不宜拆散;电子版(U盘)一份;8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9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10本次询价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商,需具备有效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

7、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MZ/T 011.22010)救灾帐篷第2部分:12m2单帐篷相关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采购人预算价采购人预算单价:1250元/顶,预算总价为:100000元。本次投标人应按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2交货期及 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4代理服务费1、中标供应商按支付招标服务费3000元整。2、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15本次询价 联系事宜采购人:汤阴

8、县民政局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937230433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90868 15515164681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23802629备注:投标人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请在2015年7月29日之前下午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予受理。邀请报价函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汤阴县民政局的委托拟对所需的汤阴县民政局救灾帐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次报价。一、采购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5】22号 二、项目名称:汤阴县民政局救灾帐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三、报价

9、须知 (一)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的而中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 。保证金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汇至: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00000076854171938012开户行:汤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证金到账日期:2015年7月29日下午16:00前注:保证金交纳至以上账户后该银行

10、回执复印件作为投标依据做到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另带该银行转账回执单、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原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到开标现场审查。(四)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货物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五) 报价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产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救灾帐篷第2部分:12m2单帐篷相关要求承诺书(自行书面承诺)、投标产品符合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及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备注:

11、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携带相关原件供评标专家审验。(六)报价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文件及相关处无盖章、签字的,报价无效。(七)报价供应商所提报的产品必须为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正品,否则该采购项目报价无效。其产品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八)报价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进行单价报价。每个项目仅限报一种品牌的一种型号的产品,多报品牌及型号的或无品牌型号的,报价无效。所报产品要使用品牌全称表述完整,如有别名请加括号注明。对基本技术规格的表述,必须采用生产厂家的全部标识或是采用国际、国家及行业通用的标识。(九)必须在报价

12、表内注明产品的生产产地、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要以全称表述;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附A4纸。(十)采购项目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单位根据经营范围报价,报价应包括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运杂费、保险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十一)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单价要计算准确并认真填写,否则,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十二)交货验收完毕时间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验收之日止,以“天”为计量单位。(十三)报价文件用A4纸中文打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不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的报价无效,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递交后不允许修改

13、。(十四)报价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应详细明确地提供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得缺项、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十五)所报产品的价格也不得超过上限价格;否则,报价无效。(十六)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及电子版密封装在一个的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前送达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过期不予受理。(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按支付招标服务费3000元整。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十八)报价供应商无论参与此项采购工作的结果如何,均自行承担其费用。(十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保证金不予返还。1、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

14、真实或虚假的;2、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3、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4、签订采购合同时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服务费的。(二十)报价文件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有效。(二十一)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二十二)验收: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二十三)付款方式:货物采购完毕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1年。采购人将依据询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MZ/T 011.22010)救灾帐篷第2部分:12m2单帐篷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中标人不符合规定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四、评审原则、办法:(一)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各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二)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推荐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成交。五、签订合同(一)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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