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65619881 上传时间:2024-02-06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6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学实证研究方法(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律实证研究方法(一)下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时间:2010年3月12日下午14: 0016: 00地点: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三会议室主讲人:白建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主任、 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主任、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法官学 院兼职教授。主持人:高汉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记录人:王杨沁如(08级经济法专业研究生)陈世辉(0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高汉:大家下午好,我们讲座马上就要开始了,因为罗老师下午有课,这个讲座由 我来主持。上午听了白老师的讲座,大家都能得到一定的启发,对这个领域也很感 兴趣。白老师的讲座将会继续深入,我相信大家一

2、定能够从白老师的讲座中挖掘出 更多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下面我们就把时间交给白老师。白建军:上午说到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数据库, 刚才我已经把可以用来做体验的145 个诈骗罪的数据提供给大家,有需要的同学可以自行下载,但是这需要SPS歌件包的支持。拿到这些数据和软件之后,结合今天上午讲到的分析单位的概念,研究问 卷的问题等,来研究变量是如何设计的。我们先说说什么是变量,比如性别就是一个变量,在研究劳动法案例的时候,需要 分析原告、被告是否有歧视性待遇,就可以看女工在公司里的待遇是不是平均地、 符合统计规律要求地低于男工。性别变量有两个取值:男和女。性别是定类变量, 取值相互之间是可以平等的,比如男性

3、变量取值为 1,女性变量取值为0,而这里的1”、0”之间是没有大小的,更不能做加减乘除,这种变量叫做定类变量;还有犯 罪类型,将案件分成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也是一种定类变量;还有公司的种类, 国企或者是民企的分类等,都是届于这个范畴的。收入也是个变量,但是收入是可 以分组的,可以分为0 100或、10015000等,同时收入是一种含信息量很高的 变量,比如收入两块钱就比收入一块钱多, 多一块钱。收入还可以加减,可以排序, 我们管这样的变量叫做定距变量。变量设计过程中有几个基本的规律,首先是要周 延,周延的含义是要让每个样本都有其位置,比如性别的变量,如果有的人既不能 放在男的一类,也不能放在女

4、的一类,那么这种变量设计是有问题的;其次,变量 之间还必须互斥,即每个样本都有且只有其唯一的位置,不能违反互斥原则,比如 收入设计的限值正好是一千元或二千元,没有互斥,就难以分组。有了变量,有了案例,现在就要完成一些最基本的统计分析。最基本的分析工具包 括频次、均值、中值、众值(出现概率最大的一组值,比如老中宵哪拨人出现得最 多,哪拨人的数值就是众值)、方差、范围等等。方差反映的是数据离散的趋势, 比如一个班平均分是85分,另一个班的平均分也是85分,这就表示这两个班的状况 一样吗?不是这样的。如果第一个班大家的分值都围绕在平均值左右,84、86分的 居多,分数距离均值都很近,那么离散的趋势就

5、很小;而另一个班有不及格的,也 有100的,都离平均分比较远,那么这个班的方差就比较大。 还有范围,也就是最大 值和最小值,上下限可以比较宽也可以比较窄。不要小看这样的描述,张五常作为 唯一一个非诺贝尔奖的获得者获邀参加诺贝尔的颁奖礼,他的研究真正用到的一个 分析方法就是方差分析,即研究台湾农民所选择的作物,是比较离散还是比较集中 等情形。因此我们不一定要把多元分析、主成分分析、因子分析等等高级分析方法 全用上,才能出成绩,事实上,就算只用了一个简单的分析方法,但如果能得出有 意义的结论,就是成功,所以要肯做小事才能出大成果。下面我们用SPS廉实现这样的理念,针对145个诈骗罪,进行分析研究,

6、得到我们所 需要的数据和结论。首先我们来做中国的七大区划,即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东北、西南, 案件大概是怎么分布在这些地方的,当然这 100多个案件的分析是不起什么作用的, 只是作为一个实例,演示实证分析的方法。第一步是选择 Analysis ,这是一个最重 要的命令,可以说全部的分析手段都在这个下拉菜单里面,下面则是多元的分析, 高级分析,今天我们就讨论最基本的统计描述方法。首先我们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描 述统计,再在描述统计中选择第一个选项,即频次分析(frequencies ),点击后出 现对话框,对话框的左边是现有的已设计好的全部变量,我们找到七大区划。因为 每一个案件在录入时就

7、对该案件所届的区划做了分类,因此这些案件在所届区域上 都有一个周延的、互斥的值。通过点击七大区划分类的选项,就把七大区划选过来 了,一一这其实就是一个通过对话框形式编程的过程,就相当于过去写编程语句, 只是现在用其他方法实现罢了。七大区划选定以后,乂会看到很多节目,比如统计 量这个按钮可以用来计算均值、中值、众值、总值、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范 围、方差等等,需要计算什么只要选中就可以了。现在我们只需要知道在每个大区 中诈骗罪是怎么分布的,同时再用图形表示出来,便于做成PPT合学生讲课,或画成 饼图向领导汇报等等。所以在这里可以做一个选择,选择柱状图或是饼图,我选择 饼图,然后乂出来选项,要

8、求选择频次还是白分比,我选择白分比。这些选择完成 之后,点击OK数据和图形很快就出来了。现在我们来看这个表,东北 5个案例,占 到3.4%,华匕46个案例,占31.7%, 31.7%加上3.4湖到累积的白分比是35.1疝等, 每个地区有多少案例,占多少白分比就全出来了。如果认为看数字不直观,喜欢看 图,也没问题,下面就有图。双击这个图,就会出现一个编辑框,可以进行任何美 化,变成分散的饼图,变成三维的图,或是加上数字等要求都可以实现,甚至还可 以给每个表或图起上名字,再复制到 word中,就可以成为论文的一部分,而且这边 都有解释,比如蓝色代表东北,灰色代表华北等等。得到这个结论后,我们想进一

9、 步知道在这一组样本里面,平均诈骗额是多少。我们同样还是用Analysis ,里面也还是选择 频次分析”,然后选择 诈骗金额”变量。选中 诈骗金额”后,可以再从中 选择均值、中值、众值、最小值、最大值、方差、标准差、范围等等都可以,想要 什么数值选上就可以了,最后点击 OK结果就出来了。从这个表里,我们可以看到 145个诈骗罪中,平均诈骗额是124庭万,中间的值是37万,出现最多的数值是1万, 还有范围、最小值和最大值,总之这些数都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已经了解了上述简单的数据分析方法,接下来就要看能不能把它引到法学研究 当中,对我们原来的法学思考做一些改变。今天下午我们主要花时间讲一个例子, 从

10、中大家可以看到如何用这种统计分析的方法,来从事我们大家都熟悉的法律现象 的观察。这个例子是我在北大学报上发表的论文,题目是坚硬的理论,弹性的规则一一罪刑法定在中国的实践,罪刑法定大家都熟悉,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 规定不处罚,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现代刑法原则,我们的研究也从这里开始。我们有一些经验观察,可以从这种现象中获得我们最初的灵感。比如说刑法中有一 些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传播淫秽书刊,情节严重 的,处;虐待俘虏,情节严重的,处;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交 易,情节严重的,处等等,当法条文本成为经验事实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 们发现这些法条有一个共性,即成罪条件都

11、必须加上 情节严重的”,这是一种情形C 我们通过观察法条,还发现另一个共性,即有一类法条规定,扰乱冲击或是以其他 方法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 人,或捏造事实,处;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产的,处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中也列到了其他非法经营的方法;还有洗钱等等也是一样, 这样的法条我们看多了就发现,这里提到的 其他方法”、其他手段”、其他行为 指的是什么呢?法律并没有明说。更有意思的是,当我们把其他”这种兜底性规定与刚才提到的 情节严重”的规定联系起来就会想到一个问题,即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犯罪行为定义的明确性,那么这种兜底性条款和纯正情节犯符合

12、罪刑法定原则的明 确性要求吗?这是我们通过观察,再联系起我们以前学到的知识,而提出的问题。于是我们就从第一个问题开始研究。首先我们揭示出这里有一个内在的矛盾,即形 式上罪刑法定原则要求限制法官的擅断,所以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形式,这种明确的 形式不仅限制司法官员的擅断,而且限制模糊的立法 一一一般人们认为罪刑法定原 则只是限制司法擅断,其实不仅仅是如此,对立法者也是一种限制,否则会导致司 法的不公正。汉高祖刘邦认为秦末法律太复杂, 就删减得只剩下三条,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 罪”,其他所有的刑法典都被他废除了。 这三条看起来很活楚,但实际上很多问题都 被他搞混乱了,比如 杀人”、伤人”以及 盗”的

13、定义是什么,其他的种种罪行是被 包含进去还是被排除在外,都不活楚了。因此罪刑法定应该对司法和立法都有明确 的要求,且这两者都统一于对民权的保护。但是我们所看到的法条中的现象,诸如 纯正情节犯和兜底犯,即所谓口袋条款,这些法条使形式性和明确性之间没有办法 调和,形成了一对矛盾,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一个具体案件,法官对其定罪 或不定罪都符合形式性要求,但从规范的角度来说,乂都是不明确的。比如一个法 官如果希望把一个案件定罪,那么就可以认定其为其他”或 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入罪是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反过来如果一个法官不想把它定罪,同样也可以说 这不是 其他”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为法律并没有明

14、确规定什么是 其他”和情节严重”的情形。总之,法官怎么说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同时乂怎么说都不严密,因 为定罪可以说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乂可以说是法有明文规定, 所以都是违法的。 这就是我所说的一对矛盾,一个悖论。我观察到这个现象后,基于这个现象就可以 提出问题一一顺便说一句,真正做实证研究,不是上来就给出数字,画大饼图的, 让人眼花缭乱,事实上读者还不明白为什么要花时间看这些抽象复杂的数字,所以 一定要把想要解决的问题放在适当的位置,并且引起读者的兴趣,这就是鱼钩,是 读者愿意读这篇上万字的论文的理由。那么怎么把刚才的观察和思考表现出来呢, 我们可以总结为到底什么叫做法有明文规定,什么叫法无

15、明文规定呢?法有明文规 定和法无明文规定的标准是什么?法典化是不是就等于成文法主义?其他”或者情节严重”这样的规定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吗等等不一而足,也就是说要用一种理论 化的方式表述出你的问题。我们认为罪刑法定一方面要求形式性,一方面要求明确性,而把这两个角度组合起 来看,就可以得到四种具体的情形,即有法典规定、无法典规定和明确、含糊的组 合,而这四种情况之一就是我们研究的定位所在。 第一,乂有法典乂是明确的规定, 这是典型的刑法规则,比如说故意杀人的是犯罪,这就说明故意杀猪不是犯罪一一当然这也不一定,在中国的法律中,不仅故意杀人是犯罪,随便故意杀猪也是犯罪, 因为私屠滥宰也是非法经营的一种行为

16、,明确的刑法典是典型的刑法;第二,没有 法典规定,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情形,那就是判例,一个判例在判例法国家是有拘 束力的,是可以引用的;第三,既没有法典规定,乂没有明确规定的就是政策,我 们当然不能拿政策来判案;最后一种情形是在法典上有规定,但是规定不明确的, 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由纯正情节犯和兜底犯构成的弹性刑法。因此,我们今天 的定位就是弹性刑法。在解决了定位问题之后,还要说明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不研究这 个问题,司法实践可能会出什么问题。既然在成文法下,只有形式性与明确性统一 才是法有明文规定,既然罪刑法定意味着民权的保护,那么弹性刑法的实际规模到 底有多大,这就进入了实证的研究。通常一般做纯规范学研究的,就到提出刑法必 须明确化就可以了;但进行实证研究就要拐一个弯,还要统计中国刑法435个罪名中 最终有多少不明确的条款,研究这些不明确的条款,对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 民权危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