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监测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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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环境监测行动计划以监测先行,力求准确掌握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污染的状况,为行动计划的执行 及滚动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出发点,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_碧海行动计划 各阶段的实施效果为主线,结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需求和已有的监测基础, 优化选择相应的监测站位,合理安排监测项目和程序,制订科学的监测计划,为 碧海行动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与此同时,要面向新世纪、面向现代化, 掌握和利用遥感、自动检测等先进的技术,逐步实现监测手段现代化,更有效地 掌握水环境的时空变化。第一节_一_年环境监测行动计划一、行动目标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建立、启动碧海行动计划的环境监测程序, 完成监

2、测站位的优化调整;监控陆域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评价陆域入境河流、重点陆 域污染源入海河口、海上污染源以及入海通量控制断面的水质状况,初步掌握可 控入海点源与非点源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开展海洋环境质量与趋势监测和海岸带生态监测的试点工作;根据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的要求,进行特别专项的监测试点工作;评估已有的环境监测条件和数据资源可利用程度,确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调查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的近期效果;实现主要入海点源的水质自动监测。二、行动计划(一)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参照相关的法规、标准和监测方法,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该规范 应确定不同类型站位的监测项目、采样分析

3、方法和监测频率(见表8-1),并且作 为各省市和部门实施环境监测计划的技术依据。(二)优化监测站位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污染源排污状况、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准确地 评估碧海行动计划实施效果,按照碧海行动计划确定的环境功能区、污染控制 带、污染控制区和控制单元的要求,结合环境监测行动的实际经验,在 年底 前完成环境监测站点优化布设工作。布设四类环境监测站点的数量见表8 2。表8-1_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主要内容优化布设碧海行动的环境监测站位的基本原则是:着眼于全_,充分利用已有 站位,统筹全局,全面调整,合理布设;在重点海域、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 重点城市毗邻海域、重点港口和交通密集

4、水道等特殊水域,本着内密外疏的原则, 合理布设和优化环境监测站点;以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为基础,以全面掌握各类 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为目标,确定监测站位;对石油平台生产区、 海产品养殖区、海上船舶集中作业停靠区周围海域布设监测站位,以掌握这些生 产运输活动对海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本着环境和经济的最优组合的原则优化布 设监测站位,包括将不同类型的站位设置在同一位置上。(三)启动监测程序按照监测规范的要求,从年起,在所涉及的站位启动监测程序,及时汇总数据 和总结经验,并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反映至有关部门。在 年底前完成监测程序 的调整。(四)陆域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控对十三市重点污

5、染源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实行监督控制监测。注:1)海洋环境监测断面需要根据的海洋动力学条件另行确定。2)除了鱼类及水产资源按各省市所辖鱼类产卵场计外,其他生态环境质量按十 三个城市计。3)特别专项监测站位根据监测对象出现位置随机确定。(五)海上污染源污水排放达标监测对海上船舶及其相关作业和石油平台的污水排放进行监督控制监测。(六)全面开展陆、海环境状况检查监测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和环十三市近岸海域环境功 能区的水质现状,在目前例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从年起对入_的直排口、混排 口、入海河口、市政下水口和121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18个混合区进行陆、 海环境监测。陆源监

6、测指标为氮、磷、COD、石油类、特异污染物、流量;近岸海 域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铅、 六价铭、镉、砷、汞、氤化物等(见表8 3)。(七)开展其他类型环境监测的试点工作在海洋环境质量与趋势预测、海岸带生态和特别专项站位中,开展环境监测试 点工作,以期积累资料和探索工作经验。试点工作包括建立环境条件指标、生物 种群指标、生物量指标、生物多样性指标、环境质量指标等多指标的生态监测与 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海岸带生态监测试点工作。(八)评估已有监测条件和数据可利用性,确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在充分评估已有监测条件和数据可利用性的基础上,重点根据以下情景确定提

7、 高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方案:新及补充普遍落后、老化、已不能完全满足_碧海行动计划对环境监测要求的海 洋专用监测仪器设备。前期重点是更新和补充采样设备、实验室化学分析仪器设 备和监测信息传输系统。补充新增监测方法所需的工作条件,譬如在陆域和海域监测中应用的遥感技术、 进行海洋大气沉降测量、以及建立地面自动监测站等。加强对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信息进行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特别要加强对 赤潮的监测能力。将卫星遥感技术引入环境监测行动计划。在全国环境质量数据库的基础上,结 合_碧海行动的实际需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建成基于GIS的碧海行动环境监测与 管理动态数据库。(九)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监测在本阶段

8、要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重点监测区域为_121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 区和18个混合区,分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变化规律,预测环境质量的变 化趋势。(十)监测达标后点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监测直排口、混排口、入海河口、市政下水口、海上船舶、石油平台等排 放入海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确定排污与海洋环 境质量间的输入响应关系。(十一)在重点河口和可控制点源入海口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做到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陆源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有必要对重要点 源实施连续监视、监控。年前,在主要河流入海口(辽河、大辽河、大凌河、滦 河、海河、黄河和小清河的入海河口7处)和重要点源入海

9、口(有关直排口、混 排口和市政下水口 10处)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试点工作,共设置17个水质自 动监测系统,同时开展监测对比试验研究。(十二)建立生态监测网,开展海岸带生态监测工作建立生态监测网,并在生态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验证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十三)加强对赤潮、溢油等突发性环境灾害的应急专项监测工作加强赤潮、溢油等环境灾害的高发区及潜在危险区的监测管理工作,充实应急 专项监测工作的人员,增加经费,适当安排应急监测演练。第二节_年环境监测行动规划一、行动目标评估碧海行动的近期、中期实施效果;初步分析非点源污染物入海情况;分析海洋生态状况、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10、;建成环境与事故、灾害监测监视系统。二、行动规划(一)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监测在年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从年开始对_121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和18个混合 区的监测站点进行水质连续监测,评估碧海行动的中期实施效果。(二)继续实施点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在年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从年开始,对入_的直排口、混排口、入海河口、市 政下水口、海上船舶、石油平台的主要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进行年度监测。(三)开展非点源入海污染物监测研究和试点工作从_年开始启动_非点源(包括海水养殖)入海污染物监测研究。运用遥感与GIS 等新技术,建立非点源污染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并在环的十三市中选择有 代表性的2-3个典型

11、区域进行示范监测研究。(四)建成重点河口和可控制点源入海口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在17个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试点的基础上,再建30个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其中, 河流入海口 10个,重要陆源入海口 20个。(五)启动环境与事故、灾害监测、监视系统研究配合碧海行动计划实施的需要,启动的环境与事故、灾害监测、监视系统研 究工作。(六)开展生态监测在生态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示范研究的基础上,运用遥感与地理信息系 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在全面开展定期、连续的生态监测工作。为全面、客观地反 映_碧海行动实施效果和生态系统恢复状况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七)进行碧海行动生态与环境初次综合调查为全面了解碧海行动的近期实施效

12、果,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在多年例行环境监 测和相关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碧海行动生态与环境初次综合调查,制定 “碧海行动环境综合调查方案”,并于年实施。(八)开展主要入海污染物的水质预测、预报研究在环境例行监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试点和碧海行动环境监测与管理动态数据 库的基础上,以非保守物质为研究对象,建立入海河流主要污染物水质模型和预 测模型,进行入海河流排放状况,特别是非点源排放状况和水产养殖排放频率估 算,掌握非点源污染物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实现由目标总量管理向容量总量管理 转轨提供科学依据。第三节-年环境监测行动纲要一、行动目标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实施碧海行动的中、后期效果;基本掌握非

13、点源污染物入海情况;初步实现环境与事故、灾害预测、预报。二、行动规划纲要(一)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监测在 年目标实现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水质变化规律,评估实施碧海行动计 划的后期效果,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提供可靠依据。(二)继续进行点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在 年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从 年开始,对入_的直排口、混排口、入海河 口、市政下水口、海上船舶、石油平台的入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按年度进 行监测。(三)非点源入海污染物监测在 年非点源监测和示范研究的基础上,环十三市实现非点源例行监测。(四)建成河流和各类陆源入海口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在 年实现建成47个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所有

14、入海河口、污染 源排放口的水质自动监测。(五)建成环境与事故、灾害预测、预报系统针对环境事故及环境灾害多发区的监控需要,建成相应的预测和预报系统,并 且投入监视运行。(六)进行碧海行动环境的再次综合调查(七)为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全面反映和评估实施碧海行动的 中期效果,制定“第二次_碧海行动环境综合调查方案”,并评估已有监测条件和 数据可利用性,确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在充分评估已有监测条件和数据可利用性的基础上,重点根据以下情景确定提 高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方案:更新及补充普遍落后、老化、已不能完全满足_碧海行动计划对环境监测要求的 海洋专用监测仪器设备。前期重点是更新和补充采样设备

15、、实验室化学分析仪器 设备和监测信息传输系统。补充新增监测方法所需的工作条件,譬如在陆域和海域监测中应用的遥感技术、 进行海洋大气沉降测量、以及建立地面自动监测站等。加强对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信息进行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特别要加强对 赤潮的监测能力。将卫星遥感技术引入环境监测行动计划。在全国环境质量数据库的基础上,结 合_碧海行动的实际需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建成基于GIS的碧海行动环境监测与 管理动态数据库。(八)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监测在本阶段要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重点监测区域为_121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 区和18个混合区,分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变化规律,预测环境质量的变 化趋势。(九)监测达标后点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监测直排口、混排口、入海河口、市政下水口、海上船舶、石油平台等排 放入海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确定排污与海洋环 境质量间的输入响应关系。(十)在重点河口和可控制点源入海口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做到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陆源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有必要对重要点 源实施连续监视、监控。年前,在主要河流入海口(辽河、大辽河、大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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