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培训总结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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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培训总结范文处理医疗纠纷转载自三个字_年_月_日19:48阅读(0)评论(0)分类:个人日记oo中o大随着社会的进步,患者法律和_意识的提高,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患者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如何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仍然困难重重,苦不堪言。现就处理的难点和对策分析探讨如下。_处理医患纠纷的难点及原因1.1医患纠纷数量急剧上升自医疗纠纷案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院的医疗纠纷数量以每年_%左右的速度上升,增加的纠纷中_%以上均是无过错纠纷。这样一来导致处理纠纷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大幅度增加,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加大。条例扩大了事故范围、更公正了鉴定程序、提高了赔偿标准,进一步落实了患者的权利,给患者及其家属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一条相对畅通的途径,使患方和医方的地位更平等了。使得患者很方便、很容易进行投诉和提起诉讼。特别是医疗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更让患方产生了错觉,只要“挑起”纠纷、提起诉讼,就是医院和法院的事了,只等着拿钱了。1.2医患双方的矛盾突出,协商处理难度增大医患双方“零距离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双方“唇_舌剑、斗智斗勇”,最终筋疲力尽。究其原因,少部分纠纷的确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违背了有关规定,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定为事故,而这类纠纷往往很

3、好处理,因为院方自己心里很清楚,按照条例赔偿标准很容易达成处理协议。但大部分纠纷是医院无医疗过错,有的仅仅是沟通欠缺或一处笔误,如开检查单时误将性别勾错或日期填错等;有的是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引发的,如住院期间病人猝死等。这些病人家属认为医生不负责任、医疗过程中有过错,他们就会邀约_朋友威胁医生,大闹医院,在科室和医院内做反面宣传,目的就是要医院赔钱。多数时候尽管他们来的人很多,但_严密,常是聘请的律师或他们中“见过事面”的人在幕后操纵,只许来者哭、骂、闹、缠、扭,他们认为可以通过这些办法来使医院让步,达到目的。尽管这样严重地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但公安部门也只能出面维持秩序,对可能有过激

4、行为的人给予警告,收效甚微。医院医院因为没有过错或仅有小的过失,往往不会让步或不能满足患方的要求,医院处理这类纠纷非常头疼。近来,个别地方已出现了职业医闹或打砸抢医院的事件,这使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的身心也受到严重打击,甚至医生不敢收治重危病人和开展新技术,严重阻碍了医学事业的发展。因此,医疗纠纷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1.3行政调解的难点和医院的困惑_部门参与调解的纠纷中,大部分是患方主动投诉,少部分是医院要求的。一部分病人或者死者家属在医院内未达到目的时,会主动到卫生局告医院,收了费用的律师也会鼓动他们这样。家属还没得到好处,行政调解时患方还是比较有理智,也会派出

5、代表,但患方几乎是把医院处理时的程序重复一遍。因为患方仍然是会将医院已经向他们解释清楚的问题说成“问题”,院方也会再次解释和举出自己没过错的证据。作为调解方的卫生局在这方面也没有执法权,不能判定谁对谁错,大部分纠纷最终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当医院在处理以闹为主的纠纷时,也会主动请_部门协调处理,往往这类纠纷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出面,哪怕医院没有任何责任,病人也不说医院有无责任,只说自己没钱,为了不让事态扩大,政府也会从同情弱者的角度要求医院拿钱补偿患方,这种情况笔者几乎每年都会有遇到1-_次,笔者感到非常困惑。1.4医院在诉讼中的困难近年来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医院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投入的人力

6、较少,但也困难重重,抉择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医院往往根据病人的治疗情况,针对患方提出的问题通过专家讨论、借助_、专著、综述、文献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来证实自己的无过错。这本应该是很好的举证,但由于部分主审法官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对医疗行为本身的风险、目前医学上存在的“未知数”、因个体差异给医疗结果增加的许多“变数”等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仅仅按常规推理,常常不相信院方的举证,更有甚者认为“综述”是作者个人观点。医院此时面临艰难的选择:不预支,法院会以你举证不能判你输;预支,即使你赢了官司也无法收回。再说病人都来告医院的话,医院能支付得起这笔费用吗。这类案件医院一般都会上诉,最终可能赢了官司

7、,但也投入了更多费用和人力。个别案件,即使医院无责任,由于患方扭缠法官,法院也会以社会稳定为由来说服院方给患方一定的补助,而医院此时怎么办。_处理医疗纠纷的对策2.1作为医疗机构要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成立医疗纠纷办公室,设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控机构,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投诉,向患者提供咨询服务。作为医务人员首先要主动、自觉学好和用好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在医疗活动中要维护好患者的健康权、隐私权、知情权,尊重病人的选择权,严格按医疗原则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这样才能减少和杜绝医疗事故和争议的发生。2.2作为患者在医疗行为中,

8、要充分信任和配合医务人员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工作,接受医疗检查,按时交纳治疗费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要冷静的分析,在医疗行为中,医院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如存在过失行为,该过失行为有无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能认定上述几点,构成医疗事故民事侵权或医疗损害民事侵权责任的,患者可以依法进行医患协商、卫生行政调解和诉讼。_人民法院在处理医疗损害民事侵权案件时,应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性,不要过分地偏向“弱者”既然国家为了处理医疗事故专门出台了条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就应该以该条例为判案依据。为了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

9、法权益,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庭,加大法官的医学知识培训力度,聘请医学专家组成合议庭来专门审判医疗纠纷案件。2.4通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条例为解决医疗争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手术并发症或后遗症中,医疗机构没有过错,按照条例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给患方增加了医疗负担或痛苦。条例第_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民法通则第_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_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赔偿”。此时的特别法和一般法就有一定的冲突。又如,条例未对医疗事故每种责任程度的具体赔偿比例作出

10、规定,导致各地赔偿比例不一,法官也不好操作。因此,国家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法,就医疗损害赔偿的实体处理和程序作出单独规定以摆脱目前法律适用上的混乱。2.5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近段时期出现的“医闹”现象以及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应制定相关的处理程序和处罚规定,完善预案,明确信访、公安、医院和卫生行政等部门的职责,加大处理力度,坚决打击“医闹”。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培训总结范文(二)远安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医疗纠纷投诉与处理工作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实施办法。凡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

11、认识上发生分歧所导致的医患争议,其在未明确定性之前,均属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分科级医疗纠纷和院级医疗纠纷,即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科室负责人应及时介入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力争使纠纷在科内得到妥善解决,为“科级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未及时妥善处理,致患方投诉至院方的,为“院级医疗纠纷”。一、院级纠纷处理部门(一)由医务科处理(属护理纠纷先报告护理部)。属治疗期间纠纷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_、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的治疗方案,努力将病人损害降低到最小。接待投诉、沟通和调查过程均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文字记录。对治疗终结的医疗纠纷及时_相关人员讨论,并将结果报告分管领导,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纠纷双方(或多

12、方)代表人意见,做好协调和处臵工作,纠纷处理结束后,相关资料按年度存档备案。院级纠纷调解无效,进入法律法规处理程序。二、院级纠纷处理程序(一)任何科室发生医疗纠纷、重大医疗差错科内不能解决的均应及时向分管部门(夜间向总值班)报告。科室负责人会同当事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_科室内讨论,并书面将治疗情况和事实经过报告医务科。(二)凡事件危急、严重的科室,要及时_好抢救治疗,力争将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三)发生严重差错、重大医疗过失、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的,应按如下步骤处理:1、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应积极_抢救,同时向分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或总值班(非正常

13、上班时间)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负责人或总值班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医务科、保卫科)报告,同时报告分管领导。2、到达现场后处理:(1)向医务人员及患者家属了解情况,稳定现场,注意不要激化矛盾,并及时将详细情况汇报分管院长。(2)必要时,现场封存病历和相关物品。如属于严重输液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液,将剩余输液消毒封存。必要时与输液管、针头等一同送具备资质的机构检验;如属于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与输血科联系,将血袋与输血管、针头准备送检。(3)如问题严重,现场混乱,可要求保卫科协助,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并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必要时报卫生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3、由分管院长牵头,相

14、关部门、科室负责人配合成立医疗纠纷临时调查组,对事件的原因、经过、结果进行调查。4、及时召开讨论会。_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成员根据事件的不同,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明确事件的性质,为下一步处理提供依据。5、必要时成立该事件纠纷处理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当事科室主任任成员,当事人全程配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当事人意见,给予妥善处理。必要时请卫生主管部门介入处理。6、如进入人民调解或司法处理程序时,由法律顾问配合相关部门,相关科室及当事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原因不明或医患双方争议较大的死亡病例要争取尸检,依法处理。如取得死者亲属同意,尸检工作由医务科配合,当事人到场。三、

15、内部责任追究程序(一)医疗纠纷发生后,第一步:科内讨论、查清事实。讨论会由当事科室的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科室_天内将治疗经过和讨论结果书面上报医务科(紧急情况立即讨论上报)。第二步:院医疗纠纷鉴定小组讨论,找出不足,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如纠纷病例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的,可直接按鉴定结果确定纠纷事件的性质。如属于非医疗因素引起的纠纷,_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讨论。(二)纠纷处理结束,根据协议书或_书结果,由院医疗纠纷鉴定小组_讨论,分析纠纷性质与当事人的责任程度,并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讨论时争议较大的纠纷事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内部责任程度的认定;对于负面影响较大,多种因素造成医院赔偿数额大而复杂的纠纷事件,应将讨论结果报院长总支办公会研究决定。四、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一)医疗纠纷分类:根据性质分以下三类1、责任性事件: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_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及未履行岗位职责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件。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况:(1)强行收治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危重、高风险病人的,或跨科、跨专业收治病人的。(2)违反会诊制度和程序,外请专家来我院或私自外出从事诊疗活动的。(3)出现明显诊断错误,延误治疗的。(4)对危重病人不积极进行处理,推病人的。(5)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不向上级医师请示,盲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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