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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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 请条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章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条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 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第二条 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最近6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 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1. 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 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 等级变电站5座;2 . 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 路50

2、0公里;3 . 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 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三)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 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六)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以上;(七)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 5人;(八)专职质检人员3人;(九)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

3、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5人以上;(十)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十一)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最近6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 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1. 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 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 变电站6座;2. 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3. . 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三)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

4、结算收入 1亿元以上;(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0人以上;(六)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七)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 3人;(八)专职质检人员2人;(九)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4人以上;(十)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十一)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四条 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

5、)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最近6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3.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2.110 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3.111 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0千伏电缆线路100公 里;(三)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0万元以上;(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5年以上从事电力 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 任职资格;(五)专业技术及

6、经济管理人员 2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 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10人以上;(六)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七)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5人以上,特种电工8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 2人;(八)专职质检人员1人;(九)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3人以上;(十)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十一)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五条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技术负责人、安

7、全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三)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1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3人以上;(四)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 1人;(五)专职质检人员1人;(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1人以上;(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六条 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

8、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三)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四)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五)专职质检人员1人;(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1人以上;(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二章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七条 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9、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第八条 取得一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 修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 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 施维修活动的经历;(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8年以上从事电力 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 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 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0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8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 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

10、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5人以上;(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九条 取得二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 修活动的经历;(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5年以上从事电力 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 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3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 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0人以上;(五

11、)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6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 35人以上,特种电工10人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4人以上;(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条取得三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连续3年以上从事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维 修活动的经历;(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5年以上从事电力 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 任职资格;(四)专业技术

12、及经济管理人员 1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 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0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4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 25人以上,特种电工7人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 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3人以上;(七)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取得四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 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3年以上从事电力 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 任职资格;(三

13、)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四)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2人以上,特种电工4人以上;(五)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 1人以上;(六)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七)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取得五级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3年以上从事电力 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 任职资格;(三)专

14、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5人以上,其中电力相 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四)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8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 4 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五)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管理人员 1人以上;(六)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七)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三章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十三条 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第十四条 取得一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 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15、(二)连续2年以上从事33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 验活动的经历或者连续 3年以上从事220千伏线路及变电设 施试验活动的经历;(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 8年以上从事电力 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 资格;(四)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 5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 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5人以上;(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 3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 1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六)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5人以上;(七)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 60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场所及设备;(八)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取得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 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连续3年以上从事110千伏以上线路及变电设施试 验活动的经历;(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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