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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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 对行政活动的监督是指有监督权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活动,也称为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的种类权力机关的监督:监督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司法机关的监督 :监督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是一种内部监督,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专职行政监督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指社会团体、党派、人民群众等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几种行政法制监督的途径行政复议:含义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复议范围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行政复议的概念 当行政相对人任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可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且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不服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认为除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有不合法之处,也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一并要求复议机关对该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行政诉讼的概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行政赔偿的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

3、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必须 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必须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为 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 行政赔偿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才予赔偿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补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 二者引发的原因不同。行政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行政补偿是合法行为引起的。 性质不同。行政赔偿是普通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而行政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不具有对国家行政行为的责难。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在适用范围、标准、方式等方面也有所不同。行政赔偿与

4、民事赔偿的区别: 行政赔偿是因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引起的国家责任,而民事赔偿是由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 二者的责任主体、责任性质等均不相同,且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也有所不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行政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是行政侵权,由此承担的是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对此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阅读与思考:广东一青年被带到公安局后猝死 获国家赔偿33万 肠衣线厂能否获得行政赔偿?中国民告官第一人行政复议案例议一议:行政监督活动的必要性2001年11月17日晚7时,在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检查站,当在东莞市打

5、工的高州人陈庆龙驾驶厂里的汽车经过时,东莞市公安局常平镇分局属下治安大队的治安队员,以其“前晚曾经在该站撞伤一治安队员”为由,将陈庆龙拦下。随后常平公安分局民警陈某连人和车一起带回常平公安分局。陈庆龙被讯问了10分钟,一直否认冲卡之事。此后,陈庆龙突然两次晕倒,并大小便失禁。警察陈某电话通知陈的妻弟刘金华到分局,并要求其交200元作撞伤人的医药费。刘交了钱并恳求多次,警察陈某才致电“120”。这时,陈庆龙已昏迷近1小时。当晚11时,陈庆龙因抢救无效死亡。一审判决2002年初,陈庆龙家属将常平公安分局告上法院。他们要求法院确认:首先常平分局是非法强行扣车扣人;其次陈在公安局被殴打致生命垂危,而公

6、安局拒绝将陈送院,拖延治疗时间致其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无法确定是公安分局的人对陈进行了殴打,只检验到死者生前有四处挫伤,外力诱发病变;而陈是被带回公安局的,公安局应该对其身体免受伤害负责,因此被告应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同时,肝硬化等病是造成陈死亡的主因,所以常平分局的行为只是次要原因,因而陈庆龙自身应承担60伤害赔偿,常平分局应承担40。同时法院认为,常平分局以陈“撞伤其治安队员”为由,收取的200元没有法律依据,依法应撤销。据此,2002年8月28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常平公安分局应补偿陈庆龙及其家属死亡补偿费、抚养费、赡养费,以及返还非法收取的200元,共计人

7、民币134978元。二审判决对于一审判决,陈的家属不满,遂上诉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常平分局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下,将陈庆龙带回盘问,又未能提供任何的盘问记录,这一行为程序违法;同时,常平分局以陈冲卡撞人为由带回,并不符合法律,对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违法;对陈庆龙的汽车扣留也未能提供合法证据,亦属违法。常平分局在限制陈人身自由之时起,就负有保护陈人身安全的义务。陈的死亡是在公安局内受外力作用导致,至于陈生前的肝病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同时,法院认为,常平分局在陈发生危难近一小时后,才致电“120”,侵犯了陈的生命健康权。同时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常平分局承担“

8、行政补偿”责任不当,根据相关法律,被告应承担“行政赔偿”而不是“补偿”。 综合以上,2003年1月21日,东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东莞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二,分别确认东莞市常平公安分局限制陈庆龙人身自由、扣车行为违法;三,常平分局将陈家属交的200元所谓“撞伤人医疗费”退回,并赔偿陈的死亡赔偿金、亲属生活费等其他费用,以上共计336678元。 案例思索承办此案的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刘士辉律师认为,在没有确认是否警察打人的前提下,能获得如此大的国家赔偿金额,这在广东乃至全国都是罕见的,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公民人身权的重要性。它可以成为此类案件的典范 法律界人士表示,判决常平公安分局败诉的法

9、律依据之一是,常平公安分局违反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注,此条包括公安没有依法履行救助义务等)。 案情经过 某市肠衣线厂是由残疾人组成是工厂。其肠衣线被有关部门检验为合格产品,并经多家医院临床试验为可用性产品后投放市场销售。某市医院连续出现了10名产妇术后感染的事故。某市卫生局认为感染的原因系市肠衣线厂生产的肠衣线所致,遂向某市各医疗单位发出了第36号通知:“近期市医院有10例产妇术后感染,经验证,手术所用肠衣线与市肠衣线厂生产的肠衣线相似,为确保医疗安全,防止类似问

10、题发生,请各医疗单位暂停使用该厂生产的产品。”该通知发布以后,某市医疗单位纷纷与市肠衣线厂停止履行销售合同,致使市肠衣线厂产品滞销,工厂被迫停产。 请思考,肠衣线厂能否获得行政赔偿?问题解答 肠衣线厂能获得行政赔偿。 从本案来看,市卫生局的通知行为是其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是行使行政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市卫生局在没有经过认真检验核实的情况下,仅仅以“相似”为由即作出严重损害肠衣线厂产品质量声誉的行为,卫生局是有过错的,其行为是错误的。 市卫生局的行为确实给肠衣线厂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应由其负责赔偿。案例思索这场沸沸扬扬的“民告官”官司,使包郑照这位生活在偏僻乡村的普通农民一夜间成为海内外新闻

11、媒体关注的“中国民告官第一人”。有关法律专家称,“民告官”当时几乎无法可依,包郑照当年之举无意间促进了我国的立法工作。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诉讼法。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复议法。 包郑照输了“民告官”诉讼,却赢得了世人的尊重。这种尊重是出于他所表现出的“维权勇气”。在这起诉讼中,值得我们尊重的还有当年代表被告的苍南县前县长、现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余,因为他的出庭也需要勇气。在新中国立法实践的道路上,做出贡献的人举不胜举,让我们向他们表示敬意!监督行政活动的必要性 行政权同其他国家权力一样,其作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可以为人们提供秩序,

12、使人们能在一个有序的环境里生产、生活,它还可以起积极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也可以被滥用,既会给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还会阻碍以至于破坏社会经济的发展。 与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国家权力相比,行政权最经常、最广泛、最直接地涉及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组织的权益,且行政权实施的程序远不及立法权、司法权行使的程序严格、公开,从而行政权最容易导致滥用和腐败。山东省某县一造纸厂未经批准擅自在淮河流域的一河流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向河流内排污,受到某县环保局的查处。国务院颁布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

13、主管部门决定的罚款额,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县环保局责令造纸厂纠正违法行为,并经报其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该造纸厂处以4万元的罚款。造纸厂以罚款过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将原来的4万元罚款改为3万元,对此,造纸厂表示同意其撤回申请。事后造纸厂又认为3万元的罚款还是过重,又以此事由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1)本案谁为行政复议机关?(2)造纸厂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否受理?分析与答案(1)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县环保局的上一级机关即市环保局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

14、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造纸厂再次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5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本案,造纸厂因县环保局改变罚款决定而申请撤回复议,符合复议法的规定,但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后,行政复议终止。 several group number, then with b a, =c,c is is methyl b two vertical box

15、 between of accurate size. Per-23 measurement, such as proceeds of c values are equal and equal to the design value, then the vertical installation accurate. For example a, b, and c valueswhile on horizontal vertical errors for measurement, General in iron angle code bit at measurement level points grid errors, specific method is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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