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合集9篇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64821364 上传时间:2024-01-19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34.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担保合同合集9篇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担保合同合集9篇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担保合同合集9篇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担保合同合集9篇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担保合同合集9篇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担保合同合集9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担保合同合集9篇(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担保合同合集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担保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保藏。 担保合同 篇1 贷款人(全称):借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借款用途。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止。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借款利率按月利率,违约月利率。 其次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意的

2、,贷款人有权不供应本合同项下借款:1、借款人、担保人依据贷款人要求供应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平安的重大不利情形。第三条 还款 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日)的20日。 (3)分期还款的按/季)还款,从借款发放的次季)起先 还 款,还款日为每(月/季末月) (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借款对应月的最终一日为还款

3、日。 (4)其他还款方式:。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请的和运用借款。 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人要求照实供应与借款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居处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刚好书面通知贷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平安的不利情形时,应马上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了解并价差借款人基本状况、借款运用状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质押物状况。 2、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平安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你借款。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

4、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5、当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抵/质押权歼灭后,将应退还的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给抵/质押人。 第六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得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担保。 1、保证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担当连带责任。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干脆向借款人或保证人

5、收回贷款本息。 (4)借款人供应了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选择先执行物的担保或先要求任一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或同时执行保证及物的担保。 当本合同项下借款即有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又有保证人供应保证,当贷款人未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顺位、变更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旧根据本合同约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实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证人居处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的,应马上书面通知贷款人。 2、保证人抵押物状况: (1)保证人同意以做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6、 抵押物的最终值以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为准。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财产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4)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和物、混合物、分别物、代位物、代位权、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5)抵押物用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当管理义务,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监督检查。 (6)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

7、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征收的,抵押人应刚好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马上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与贷款人和抵押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物价值削减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复原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未复原或者未供应担保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保管。 (9)抵押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抵押物办理足额

8、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贷款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保险人协商中段、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恳求权和向第三人恳求赔偿的权利。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办理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为垫付或办理保险,带看人由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担当,并有权申请从抵押人收取上述费用。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马上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因保险事故获得的保险金应优先于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

9、贷款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处理抵押物,也可以干脆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并就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供应物的担保情形),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或各个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债务人供应的物的担保的,又有其他担保人供应担保,当贷款人未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顺位、变更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仍旧根据合同约定担当担保责任。(11)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时,贷款人有权确定是否同时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12)当贷款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转让抵押权时,贷款人应当帮助贷款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当贷款人选择全部或

10、部分转让抵押权时,抵押人应当帮助贷款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订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马上到期或实行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实行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或其他资产保

11、全措施。 4、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实行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担当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代理费根据借款人本息合计额5%收取,该费用不另行供应发票。 5、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的1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与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被冻结或已经设立抵质押、已经租等状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权利); (3)其他影响抵质押权利人实现抵/质押权的行为。 、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

12、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未按贷款人要求复原担保物(权利)价值或供应补充担保的,抵押人应对此借款担当连带偿还责任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诉讼由贷款人居处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九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办法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面对本合同的含义相识一样。 贷款人(签章) 借款人(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

13、代理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担保合同篇 出质人(简称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与(下称债权人)于年月日签订合同(附件,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为:),约定由债权人向甲方供应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与甲方签订托付担保合同(附件2,合同编号为:),并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附件,合同编号为),约定由乙方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下称主债务)向债权人担当担保责任。 、一旦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方不能刚好清偿,乙方需按担保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担当担保责任,代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债

14、务,并依法可向甲方追偿。为担保乙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甲方清偿债务供应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反担保相关事宜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担保范围 、乙方代甲方清偿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息(含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乙方依据托付担保合同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乙方因行使追偿权及质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以及质物保管费用

15、。上述担保范围内乙方享有的各项债权或权益统称为乙方债权。二、质押股权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供应担保的反担保,以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 2、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项下应得红利及其它收益,必需解入乙方指定账户,作为乙方债权实现的担保。 3、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承诺甲方就以下事项向乙方进行承诺: 、甲方用于质押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持有,并对质押股权拥有完整的全部权和处分权;2、甲方用于质押的股权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禁止转让或设立担保的情形; 3、甲方已完成质押股权所对应的全部出资,且不存在出资瑕疵; 4、甲方未在质押股权上为任何第三方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5、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可信,就质押股权所供应的一切文件、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质押股权进行任何形式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让、另行出质或设立其他担保); 、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