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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2021-2022年收藏的)煤矿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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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2021-2022年收藏的)煤矿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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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简介:李家塔煤矿是由司法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联营建设的大型国有重点煤矿,煤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李家塔煤矿始建于1992年,原设计生产能力1.20Mt/a,设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由于建设期间投资未能到位尚未建成从1997年开始,实际生产能力0.30Mt/a采煤方法为房柱式,放炮落煤矿井主运输方式为胶带输送机,辅助运输方式为轨道矿车由于煤矿已生产多年,井下设备老化,部分巷道维护困难,矿井属生产能力低、安全系数低、煤炭回收率低的“三低”矿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内政字[2005]37号)、《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内政字[2005]209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05〕210号)文件要求,以扩大生产规模、改造采煤工艺、完善生产环节、合理集中生产、提高机械化水平、保障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回收率,实现煤矿安全、正规、文明、机械化生产,对该矿井的未开采井田重新进行合理规划布局、进行技术改造李家塔矿井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由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2007]129号文进行了批复;《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由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内煤安一处[2007]19号文进行了批复。

矿井技术改造工程于2009年9月主体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均已竣工,之后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联合试运转,于2010年7月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组织的竣工综合验收,矿井生产能力为1.20Mt/a,并取得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正式移交生产为了发挥大采高综合机械化采煤的能力,李家塔煤矿于2011年11月又进行了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委托内蒙古安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内蒙古李家塔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该报告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核定生产能力2.40Mt/a,2015年又进行了产能升级,由国家煤矿安监局以煤安监函[2015]10号文进行了批复,同意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00Mt/a李家塔煤矿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依法取得了安全资格证煤矿各种证照齐全、有效,属合法生产矿井项目负责人:熊锦翔技术负责人:隋国民过程控制负责人:徐君报告编制人:刘善润、崔建国报告审核人:毕加蓬项目组成员:刘善润、崔建国技术专家:孟祥峰现场人员:刘善润、熊锦翔、崔建国任务: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对象为李家塔煤矿,评价范围为该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开采煤层生产与辅助系统,包括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效果、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及其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工艺环节、设备、设施等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等。

去现场时间:2016年5月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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