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依法治县十年回顾(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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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泽县依法治县十年回顾自1997年光泽县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以来,我县走过了十年不寻常的历程。十年来,我县依法治县工作经历了一个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不断深化的过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实现我县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各个主要领域依法办事;大力推动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定化”,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制定并实施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行政的氛围逐步形成;以公正和效率为重点推进司法改革,在保证司法公正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进行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环境;认真贯彻依法治县工作纲要,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实施“四民主、两公开

2、”制度,农村和城市基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等等。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县依法治县工作的进程,保障了我县“十大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依法治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依法治县总体运作情况 我县依法治理工作起步较早,97年就着手实施依法治理,并制定光泽县依法治县实施方案,方案通过三次修改下发后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全县乡(镇)部门,建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根据方案制定每年工作重点、考核标准,以及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3、,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落实等各项制度。二是开展试点培训。拟定8个不同类型的部门单位在通过近一年的试点后,在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依法治乡、依法治村、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治校、依法治厂等经验交流。同时进行骨干培训。全县分三次对各部门各村主干进行了集中培训。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县政府及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政府办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整理,并规定,凡涉及重大决策或签订重要协议等均要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参与。县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出让、抵押、房屋拆迁等涉及有关法律、法规的都要求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在重大工程建设上,要求在公证人员参与下,进行公开招投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必须严

4、格执行法制审核和报备制度。四是开展整治、检查、指导。全县各部门广泛开展各项执法大检查及专项打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县依法治县办、县综治办每年定期检查、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联系。五是加大监督力度。县人大坚持人大代表视察制,坚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任命。十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组成人员及各部门科(局)领导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者暂缓任命,以提高行政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县政府充分发挥效能投诉中心的监督作用,将群众反映的热点、执法盲点、违法行政行为及时移送效能投诉中心查实,对一些部门单位出现违纪违法的行为,实行效能告诫制度。 2004年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启动

5、后,县委、县政府每年都把依法治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精心部署,定期检查,把该项工作纳入年终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先后五次召开全县性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会,四次调整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县政府每年从县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3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支出,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2004年专门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依法治县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十年来,县乡人大、政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定期对普法依法县工作进行检查、视察和监督。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按照依法治县规划要求,每年都坚持召开二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制定

6、年度工作意见或进行年终工作总结,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县依法治县办认真履行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检查、指导、督促和协调职责,建立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和议事规则、职责,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建立了依法治理机构,做到“三有”即:有领导分管和具体办事人员,有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办公场所。十年来,我县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普法依法治县的任务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公务员学法工作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的通知、关于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意见、法律“六进”活动方案、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7、工作安排意见、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施意见等40余个普法依法治县确保普法教育规范有序,促进了法治县工作的开展。(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十年来,全县共有300多人通过考试并获行政执法资格,同时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了制度。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报备、重大案件报备、案卷评查等制度。二是明确执法主体。除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凡委托执法的,县政府都严格审查,批复后予以公示。三是规范了执法程序。如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必须先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为2人以上。四是规范处罚自由裁量。要求做到合理执法,相似案件处罚相应平衡。2、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抓学习培训。我县始终把学

8、习行政处罚法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了广大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二是抓监督检查。县政府经常对各部门行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突出案卷的评查,主要对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处罚证据、执法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三是抓行政复议。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作为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手段,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市要求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县对2002年至2006年以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出台的8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仍有效需继续执行的54件,已无效废止的26件,对2002年以前的规范

9、性文件一概废止不再执行。4、转变政府行政职能。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我县审批制度改革2000年7月中旬开始具体实施, 2000年至2003年我县分别进行了8批次审改事项,共有审改事项697项,改了519项,改革率达到了74.46%。二是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县委、县政府于2001年成立“县行政服务中心”,2003年对“中心”进行了扩容,进驻单位由原12个部门增加到22个部门,涉及审核审批项目112项,中心实行阳光操作,以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管理模式。创新了机关效能考评机制,每年均下发了创业竞赛考评办法暨效能考评办法,围绕全县创业竞赛活动,以抓项目、服务项目为重点,进一

10、步调动各单位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推动了项目带动经济发展。5、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医院院务公开,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监督、公开档案等政务公开操作规则。同时,严格审核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实现了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众服务、互动交流”三大功能。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就当前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学生就学、武林路改造、新农合等一系列涉及全县重大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新闻发布。6、健全了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度,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光泽县公民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通过

11、旁听制度使群众了解政府制定政策的程序和内容,因此对政府执行政策持理解、配合的态度,减少了误会,充分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三)公正司法工作情况县法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工作,把实现司法公正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目标,进一步强化各种措施,十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抓审判。县法院严格依法办案,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服务。十年来,共审结并执行各类案件8567件,调处经济民事争议标的11801.99 万元,每年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 从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2件257人,其中属“严打”三类案件98件142人,摧毁犯罪团伙7个,团伙

12、成员36人,使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有了明显好转。在强化执行工作中,县法院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指示,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通过多次组织开展以集中清理涉及国有企业、金融、久拖未结和上级法院批办、督办等案件为重点的专项执行活动,依法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使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执行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在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十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476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4件,比前五年上升18.8 %。十年来审结的民商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 %以上,做到审判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十年

13、来共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各类诉讼费六十万元,使一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得到保护。 2、抓改革。县法院为确保司法公正,针对过去法院“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裁判文书由院领导层层签发的做法进行改革,大胆将案件裁判权归还合议庭,部分法律文书签发权由独任审判员或审判长行使。2000年县法院从建立高效、廉洁的审判管理方式入手,实行了“大告申、专审判、强执行、重监督”审判管理运行机制。2001年县法院又在全市法院系统较早开展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工作,同时规范和完善对审判人员管理,将裁判权归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院领导加强宏观指导,促进了全院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法院建立了业绩档案

14、,完善法官考核体系,开展了司法规范化建设。着重落实了公开审判制度,按照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规范对当事人依法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十年来,在县法院审结的各类诉讼案件中,当庭裁判率达到79.8%,公开开庭率达到了100 %。同时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对内制定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若干规定,对外强化干警八小时工作圈外的监督,通过制定加强干警廉政监督若干规定、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聘请了10 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法院执法廉政监督员。3、抓为民。县法院为解决打官司难,2008年在县财政局、县人行的支持下,专门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专户,出台了司法救助基金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创设了司法救助基金

15、制度。对被执行人或被告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或受害人又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的,按一定程序给予适当补助。为解决农村群众“打官司”难题的问题,2004年,县法院在远距离县城的四乡一镇设立了6个“人民法院便民诉讼服务点”,实行由服务点为巡回审判点“代收诉状、预约立案与开庭”工作模式;2005年又将“人民法院便民诉讼服务点”改为“农村巡回审判点”,实行由巡回审判点直接“定点巡回、择期集中审理”工作模式。2007年又将巡回审判的触角延伸至社区。从而从体制上解决了农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总体要求,开展各项活动。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

16、犯罪活动,有效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十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558件854人;批准逮捕498件7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98件1308人,提起公诉718件1038人。同时,结合林区特点,开展重点整治,维护林区治安秩序。切实加大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力度,保护森林资源环境和林业经济发展。十五年来,共受理森林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10件160人,批准逮捕100件14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60件452人,决定起诉240件416人。2、大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把查处职务犯罪作为基层院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融入市院侦查指挥中心“上下联动、一体运作”的侦查格局,十年来,共受理初查案件举报线索138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6件7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92万余元。同时,坚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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