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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姓名性另U电话电子信箱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明身份证 口军官证 口警官证 口护照 口证号企业名称联系电话注册编号已注册专业注册有效期 届满期日期已注册专业注册有效期 届满期日期已注册专业注册有效期 届满期日期申请增项注册专业增项专业考试合格 证明编号签发日期继续教育情况(逾期注册)必修课(学时)选修课(学时)年 月曰年 月曰不予注册情形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规定不予注册情形之一。本人对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申请人(签字):年月日聘用企业意见我单位
2、聘用的同志,聘用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报专业增项注册。负责人(签名):(企业公章)年月日填 表 说 明( 4-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三、封面中“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建设主管部门。四、“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 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五、“现已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一个或多个注册专业;六、“申请增项注
3、册专业”,对应申请人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工程类别按一 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中规定的十个专业工程类别的简称填写; 申请注册专业与企业资质专业类别没有 对应关系。九、“继续教育情况”,是指取得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逾期申请增项注册参加规定的必修课和 选修课学习的情况,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合计值填写,并附 相应的复印件;对于取得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 3 年内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本栏可不填写。十、“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可在相应的数 字上打上“ ”。十一、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4、。十二、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 纸。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申报时间:年 月 日序 号姓名增项专业增项专业合格证明注册编号备注取得时间编号申请人数总计:人申请专业总计:人次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4-3)编号:姓名聘用企业名称注册编号初审情况审查依据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
5、决疋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 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 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的;(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 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 需申报材料附件。(十二)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十三)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十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 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查内容审查 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一)申请表注册省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不予注册情形(二)申请增
6、项专业考试合 格证明复印件(三)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四)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证 明材料复印件(五)初审结论(一)同意下列专业增项注册:1、专业;2、专业;3、专业;4、专业。(二)不同意下列专业增项注册:1、专业,原因;2、专业,原因;3、专业,原因;4 、专业,原因。审查人(签名):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全称 (加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六)备注序 号姓名企业名称增项专业增项专业合格证明初审 意见不同意申报 理由备注取得时间编号合计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人;同意增项:人;不同意增项:人; 程专业申报总人数:人;同意增项:人;不同意增项:人。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申报时间:年 月 日省级建设
7、主管部门(公章):专业:序 号姓名企业名称增项专业合格证明初审 意见不同意申报 理由备注取得时间编号合计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人:同意增项:人:不同意增项:人。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审核意见表(4-6)编号:姓名省份聘用企业名称增项资格专业类别增项合格证明编号序号审查内容审核情况审查依据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 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
8、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 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 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第十条规定需申 报材料附件。(十二)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十三)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十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 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查 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一)申请表注册省份是 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不予 注册情形(二)增项专业合格证 明复印件(三)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四)增项继续教育证 明材料复印件(五)审核结论 冋意申报专业增项注册。 不同意申报专业增项注册,理由。审查人(签名):部门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六)备注序 号省、区、市企业名称姓名增项专业增项专业合格证明审核 意见不同意申报 理由备 注取得时间编号合计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人;同意增项:人;不同意增项:人。移送单位:申报时间:年 月 日制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