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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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中、青 年教 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以满足学院适应以就业 为导向, 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更好地适应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 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要求,结合学院 自身实际,特制定 本方案:一、“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用2-3年时间,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 当,适应专业建设和发展、职业技能过硬、专兼职结合 的“双师 型”专业教学团队。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原则培养为主,引进为辅;专业课教师为重点,专业基础课教师 为补充;专兼职结合。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渠道(一

2、)校外培训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各系部每学年安排一定数虽的 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每周两次、寒暑假(各15天)去医药卫 生行业一线交流学习、培训,连续五年内累计达到 两年以上在医 药卫生行业一线参加实践工作的经历,以加强教师的实践教学能 力,达到“双师素质”教师的要求。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到省内外高职高专院校进修, 或者利用寒暑假到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和进修提 高。(二)院校合作一是教师去合作医院、药企实习,提高职业教学能力,以促 进“双师”素质的培养、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 学改革的 不断深入。二是聘请合作医院、药企的专业技术人 员到学院兼职。 三是有能力的教师可

3、以参与合作项目的开发及教师培训。(三)国家执业技能考试鼓励专业课教师积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试,获得相应的 执业资格证书。(四)校内培训充分发挥“校内”培养的作用。加强各专业教学研究活动,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相互取长补短,进行传帮带; 建立校内培训基地,组织教师定期参加技术培训。(五)积极引进从医药卫生行业一线吸引一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乂有较扎 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学院任教。这不仅是一 种补充“双师型”师资的有效途径,还有利于改善 师资队伍的结 构,有利于适应专业变化的要求。四、“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一)认定标准精品文档1.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

4、平评估等文件规定,“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医药卫生行业一线 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 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应用性项目研究,成 果已被临床使用,效益良好;(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 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 校中居先进水平。2. 学院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的临床一线中实践经 验

5、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师及能工巧匠。(二)认定办法学院成立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对申报 双师 型” 资格的专业教师进行考核认定,并颁发双师”资格认定书,双师” 资格认定书使用期限为五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由以下单位和人员组 成:教务处处长、督导室主任、组织人事部部长。办公室 设在 组织人事部。精品文档(三)认定时间每年6月份申报并上交教师实践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7月份认定。五、“双师型”教师的管理(一)每年由“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1 .是否完成学院规定的课时虽;2.有无教学事故;3。是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教学活动。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的指标之一。(二)从2012年起,对40岁以下专业课和专业基 础 课教师未达到“双师”素质要求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 书的教 师,不得进行职称申报和不予聘任。(三)评选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时,评选 人 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四)教师计划到医药卫生行业一线参加实践锻炼,或外 出进修,其工资待遇等按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进修学习 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五)在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在晋升职务、工 资晋级、评选先进等方面优先考虑。六、本办法自发文2011年5月1日起实施。七、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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