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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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政务管理第一节 督办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切实落实,进一步加强督办力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部署、要求落实的各项工作均应按照本规程进行督办处理。第三条 除收文外,凡领导交办、会议议定需执行和落实的事项,需首先由督办岗位进入督办系统新建督办单,然后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条 有领导批示或需落实的收文,由收文拟办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主、协办部门,并要求主办单位报送文件办理结果的,需使用“要求反馈”功能。第五条 承办单位对要求反馈的文件应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如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协办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形成办理意见反馈给交办单位。特殊情况下,

2、主办单位可在协办单位未反馈意见时直接向交办单位反馈。在科室办理环节,可根据办文需要将文件分发全科阅或直接送承办人办理。第六条 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督办工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第七条 督办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使问题得到及时、合理地解决。 第二章 公文印信第一条 档案管理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档案工作机构档案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档案工作的任务(一)集中统一管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积极

3、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二)督促和收集政务、业务等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三)办理档案的借阅、编制目录、索引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四)收集整理、保管与有关的参考资料,进行档案鉴定,对已超出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第四条 归档文件整理要求(一)明确划定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二)归档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得放在一起整理。(三)文件、材料的题名不得随意更改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四)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等要填写规范。(五)案卷装订整齐、结实。装订应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材料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六)归档文件

4、整理后应按照件号的先后顺序装入档案盒,不同年度及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第五条 档案安全管理(一)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负有安全保管职责。(二)档案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所保管的档案状况,保管要做到“五不”:不丢、不错、不乱、不损坏、不擅自销毁。(三)保管档案的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四)严禁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所有档案。(五)不得将所保存的档案随意提出归为己有,或转让、出卖给他人。第六条 档案查阅与借阅(一)不能将文件随意拿出阅文室,确需借阅的文件,应由办公室同意,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后,方可借阅。归还时应填明文件归还时间(文件借出应在借出7日内归还)

5、。(二)借阅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三)查阅档案注意事项:1、要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拆卷、折叠和除改,保证案卷完整无损。2、保持档案清洁,不得弄脏、划道。3、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印章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印章管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名章、技术专用章、合同章等。第二条 凡需增新印章的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刻制,留存印模后转发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第三条 需加盖各种印章时,办公室人员经请示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四条 签印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开空白信。因工作需要开空白信时,须经领导批准,持信人签名

6、后方可办理。若没有用出,应及时缴回销毁。 第五条 签印人员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与他人管理,若因事请假,应请示主管领导,临时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交接手续。第四章 公文收发第一条 收文登记:(一)办公室文书负责纸本文件的收文登记和网传文件的接收工作;(二)收文按办理性质分为阅件和办件。阅件是指需要阅知的有关规定、措施、制度、简报和数据资料等,办件是指需要遵照执行、上报材料、答复问题等的各类文件和传真;(三)文书根据文件内容依次录入标题、来文字号、来文机关、收文份数、页数、主题词等信息,确定阅办、缓急、上网、类别等项目,插入已保存的图像文件,报送办公室主任拟办。第二条 拟办、批办:(一)办公室主任负责文

7、件的拟办工作。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和性质,审核阅办件标志,批注拟办意见,选择分发范围,报分管领导批示或直分发。对需掌握办理情况的文件,下达人工督办指令。(二)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提交的文件,审阅拟办意见,做出批示交文书分发。对需掌握办理情况的,下达人工督办指令; 第三条 分发与归档:(一)办公室文书负责网传文件的分发与归档;(二)文书按照领导的批示将文件分发给有关单位阅办。在收文登记中注明文件流向后,通知承办部门阅览或办理。(三)文件处理坚持随到随办的原则,一般文件要在当天处理完毕,急件随到随办处理完毕。第四条 阅办(一)各部门应随时查看本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网络中的待办事宜(至少保证每天上下

8、午各查看1次),及时接收网传文件,急件、特急件应随到随办,有办理时限的,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办理,无办理时限的,原则上当日办结。纸本文件按照收文批办单上的领导批示内容办理;(二)列入督办的文件,承办部门应按督办管理办法执行;(三)对需领导批办的文件,文书应根据领导活动灵活安排;在领导无法批阅时,及时转呈其他领导批阅。第五章 文件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件打印、复印及传真工作的管理,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严格、高效、保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第三条 各部门对所需打印的文件、材料要认真审核,明确是否确实需要打印,并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

9、文件打印份数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打印材料要先经各部门审批后再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并注明份数,不得随意进行打印。 第五条 对所需打印文件、复印材料要认真进行登记,并认真履行签批、签字制度,不准随意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 第六条 做好传真作业日记,业务核实传真或其他重要传真发出后,要通过电话与收方联系,确保传真收到。第七条 要熟悉掌握传真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定时传送收发传真电报,对已登记的传真发文一般应在4小时内发出,特殊情况下亦不超过8小时。对传真的收文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在4小时内通知有关科室领取。传真急件应立即通知领取,做到不拖延、不耽误。 第八条 传真收发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加强工作

10、责任心,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需加班发传真的,应及时办理。 第九条 加强对传真机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对传真机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第六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一条 为保证办公需要,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纳入本制度管理的办公用品包括: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办公消耗性用品、一般性物品或工具、易耗性物品;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及单价在500元以下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和工具应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列入办公用品范围。第三条 办公用品按其用途和性能做如下分类:(一) 办公消耗用品:纸张、墨水、书钉、电池、铅笔、小刀、橡皮、大头钉、曲别针、复写纸

11、、卷绳、卷皮、信封、胶水、台历、印油、一次性笔、色带芯、碳粉等;(二) 办公耐用品:钢笔、毛笔、计算器、钉书器、直尺、本夹、文件筐、印台、铁夹、台历架、桌柜、文件盒、计算机软盘等;(三) 生活消耗用品:毛巾、清洁剂、香皂、肥皂、洗衣粉、笤帚、拖布、纸巾、纸杯等;(四) 生活耐用品:脸盆、撮子、纸篓、茶杯、衣架、电筒、水果盘、桌布等;(五) 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各种手套等;(六) 劳动工具:铁锹、镐头、扫帚、铁铲等;(七) 修理工具:螺丝刀、电笔、扳子、钳子等。第四条 办公室为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办公实际需要,安排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供应,设立账册登记企业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做

12、好日常管理和发放工作。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管理部附设账册。第五条 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努力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满足需求、服务周到。妥善保管库存物品,分类摆放,明码标签,防止鼠咬和霉烂,注意防火防盗,确保物品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或随意发放。 第六条 购置办公用品,应在事先询价的基础上,由双人进行购置。第七条 购置入库的办公用品,由购置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后,进行入库入账。第八条 购置办公用品报销,经办人员在购完办公用品入库入账,保管员在报销凭证上签字后凭购物发票到财务报销。第九条 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购置办公用品应接受财务人员的监督。第十条 办公用品发放,原则上根据

13、工作需要,不搞平均分配,坚持节约,专物专用,防止流失、浪费。第十一条 属于耐用性办公用品,由管理人员按照各种物品的性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遗失、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由于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经批准需要更新的,应将原物品交回,以旧换新。第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盘点结果与账物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有关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管理人员管理办公用品,要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第十三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借用办公用品时,由借用人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要按期归还。第七章 考勤管理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出勤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办

14、公室负责考勤监督、汇总、检查工作;定期维护考勤管理系统。第三条 指纹录入、变更、考勤系统工作程序定期检查、维护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科室人员出勤和请销假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作人员出勤实行签到制和上报制。签到制运用指纹机进行管理,上报制即由人事考勤员每月向财务上报考勤情况综合统计表。要求如实上报出勤情况,并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认可;若出现与指纹机统计的出勤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人事核实后的结果为准。 第六条 出勤签到管理:实行日报制。上班正常签到时间为7:508:00;下班正常签退时间为16:5017:00(若有外勤或其他工作原因来不及签退

15、的,可由部门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因个人事假、病假或者其他请假原因不能正常出勤,以考勤员上报的请假证明为准;遇到指纹机不识别的情况,应该及时告知办公室进行处理。第七条 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签到时间超出上班时间小时以内视为迟到,超过小时按缺勤半天处理。 (二)早退。离岗时间早于下班前小时以内视为早退,超过小时按缺勤半天处理。 (三)病假。请假三天以内的可向办公室管理人员以请假条的方式书面申请。三天以上的须出示正规医院医疗证明。病假年累计超过30日者劝其离职。 (四)事假。因私人事务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请事假每天超过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工勤人员请事假,按实天数扣发基本工资;事假年累计超过15日者劝其离职。 第八条惩处办法。(一)迟到早退月累计三次扣发工资5元。迟到早退月累计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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