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绿色光亮合同书乡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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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码合同编号: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五华区科技进村入户示范工程- 农村绿色光亮示范工程项目类型:农业项目类别:重点项目委托方(甲方):五华区科学技术局项目责任方(乙方):起止日期: 2009 年 6 月 2009 年 11 月五华区科学技术局2008 年 8 月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项目委托方(甲方) :五华区科学技术局法定代表人:陈达祥详细地址:昆明市华山西路一号邮政编码:650031乙方联系人:钱萍联系电话:3623804项目责任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为执行五华区科技计划, 甲方批准由乙方承担列入2009 年度五华区“ 14

2、 县(市)区科技进村入户示范工程 2009 年五华区绿色光亮示范工程”项目,并授权甲方的科技计划执行管理部门与乙方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 以及 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本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的主要目标和研究内容。(一)主要技术研究内容按照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实施“绿色光亮工程” 的工作方案 和昆明市 “绿色光亮工程” 技术规范 (试行) , 2009 年在五华区 乡建设套 (盏)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 (路灯) ,继续实施农村太阳能示范推广工作。(二)关键技术和采取的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太阳能

3、路灯是利用太阳能光伏板的光生伏特效用原理,白天光伏板吸收太阳能光子能量并产生电能,并通过控制器将电能储存于蓄电池里,当夜幕降临或灯具周围光照度低与一定值时,蓄电池通过控制器向光源供电,到设定的时间后,控制器切短电源,系统即停止工作。太阳能路灯是在原来市电供电路灯灯具的基础上改为太阳能供电,充分利用了绿色、环保、可再生的太阳能资源,极大地节约了宝贵的能源,符合当今世界节能、环保的主流思想;太阳能路灯采用当今科技领域最先进的光源、控制技术,造型具有时尚、前卫、符合大众审美观的优势,是农村和城市照明领域用户最为关注的照明系统首选。随着人们节约能源的意识的提高,太阳能发电的各配套产品将不需要政府大量的

4、支持就可以进行市场的推广, 并且得到认可。太阳能发电将在未来的 30 年时间里成为常规能源。 昆明五华区地区一年四季阳光充足,具有很好的太阳能资源,充分的利用昆明五华区的地理优势,极力的推广太阳能产品和提高人们的节能和环保意识,是加快太阳能在云南地区建设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和方法。第二条 项目的主要验收内容和考核指标。(一) 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 (要求量化填列可测定指标, 定性说明不可测定指标)1、安装完成300 套(盏)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路灯)。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路灯)的安装高度为 6 米,灯头高度不得低于5.2米,功率不小于20VV灯具采用LED光源。平均照度不低于10LUX。2、太阳能充

5、放电控制器具备光控、时控、过充保护、过放保护、与防反接等功能。并具有整夜照明且自动化控制调节功能。3、其余技术及指标达到昆明市“绿色光亮工程”技术规范(试行)要求。4、 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 (路灯) 售后服务要求对系统 (路灯)整体给予三年质量保证;灯杆、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蓄电池等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与系统(路灯)管理等法定部门共同制定运行管理制度、 筹措管理经费和确定管理人员,相关售后维护、管理人员等由县区负责。5、 项目验收后, 在灯杆上有明显的甲方标识, 费用在总经费中开支。(二)达到的主要经济指标(要求同上)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光亮工程” 。完成好与市科技局的

6、对接,落实责任书所签订的内容;与两乡及涉农办事处签订责 任书,以保障“绿色光亮工程”的顺利实施;在 2009年内组织安装完成300套(盏)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路灯)。(三)预期成果和提供形式1、项目技术总结;2、项目工作总结;3、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由具的检测报告;4、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片。第三条项目的完成时限。本项目从2009年6月开始实施,至2010年3月完成,具体考 核指标的研究开发进度如下:1、2009年5月完成工程项目在区发投局的立项审批工作,同时选定实施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示范点。2、2009年6月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3、2009年11月完成2009年“绿色光亮工程”示范

7、点的建设 施工,完成300套(盏)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路灯)的安装、 调试,并组织工程验收。4、2010年3月底前完成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路灯)灯的测 试,同时组织相关材料,报请市科技局验收。第四条项目的责任人和主要承担人员。甲方同意在乙方统一组织下,确定为本项目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研究课题组由以下人员组成:姓名性 别出生 年月研究专业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在本项目中 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具体实施具体实施协调实施第五条项目的经费预算(一)项目经费总预算万元(二)项目经费来源预算技专项经费万元。万元,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区科(三)项目经费支出预算万元,详见下表:金额单位:

8、万元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项目经费 合计区级科技 专项经费乙方自筹 经费其他 经费小计2008小计2008小计2008项目经费合计设备购置费能源及材料费试验外协费资料、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鉴定、验收费项目管理费其他费用第六条 甲、乙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 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一)甲方遵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1、甲方负责组织全区各安装点的统一招标工作。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区级科技专项经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项目研究开发进度和实施情况决定是否拨付项目的后续经费,有权收回已拨的项目经费。3、甲方在项目结题验收前的合同履行期间

9、,有权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和管理。也可根据需要委派专家组或项目监理,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4、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完成后,由甲方按照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进行验收。(二) 乙方应遵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合同, 完成项目研究的目标任务,并接受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所进行的检查、监督和管理。1、乙方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圆满完成;3、乙方应将安装的太阳能路灯及其价值纳入固定资产管理;4、乙方应负责太阳能路灯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5、乙方应落实所负责的项目资金和相关条件,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

10、、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五条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按季度向甲方填报目标任务实施进度表,如实报告项目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年度决算。6、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支出范围使用项目经费,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并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以项目名称专列核算科目,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7、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项目经费预算作重大调整,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能进行调整。8、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研究开发工作,并在项目研究完成时,按照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甲方提交项目验

11、收申请。同时,应向甲方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和购置有关物资的明细报表及相关支出凭证。第七条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对可以形成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如因不履行或履行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利益、 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本合同附加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授予乙方,同时,甲方保留在维护国家或公共利益等特定情况下根据需要对此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利。第九条 在实施过程中, 如本合同项目因故终止, 乙方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报批。如需对本合同条款进

12、行调整,应由缔约各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第十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 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同时终止本合同。第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份或全部失败造成损失的,经甲方确认风险责任后,甲方在其拨款额度范围内承担损失。第十二条本项目及合同因故中止, 乙方应当将已拨的剩余项目经费退还甲方,已形成的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第十三条本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的 3 年内, 乙方应在每年度12 月将项目成果当年的应用情况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报送甲方。第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甲、 乙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有关项目合同管理的未尽事宜, 按照 五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享有。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4 份,分存甲方 2 份,乙方 2份。甲方 (盖章) :五华区科学技术局项目委托方代表:项目管理责任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计划审查部门:项目经费审查部门:年月日(盖章) : 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项目责任方代表:项目责任人:项目财务负责人:单位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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