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保系统用工备案中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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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金保系统用工备案中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说明篇一:社保系统操作说明(金保)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二。一二年七月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目录1、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12 、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33、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44、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4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66 、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8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98、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119、单位在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121 0 、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1 41 1 、单位如何进行上申报退休金

2、核准? 1 512、单位的企业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16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 人编号),需要通过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操作方法:(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 进入个人建档页面。(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 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 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 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 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 后一位若是“X”

3、,必须输入大写“X”。2. 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 *为 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 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3. 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两险) 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 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4. “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 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 1%部分);若户口为城 镇户口则选择“城镇合同制职工”);5. 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 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 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

4、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职工,需 在“采暖费标识”处选择“参保”;不符合的,选择“未参 保”。(三)社保中心初审即生成个人编号后(点击“个人建 档”,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页面显 示审核状态),用人单位办结新录用员工的用工备案后,社 保中心再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档案建立成功。 个人建档数据在初审未审核(即未生成个人编号)情况下可 以删除。二、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当原用人单位已将参保职工转出至新参保单位时,新参 保单位可以通过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转入接收。操作方法:(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 “人员变动”。(二)点击“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 选

5、择“系统内转入”。系统会自动检索出该单位下的所有待 转入人员(无待转入人员时提示“查询不到可以转入的人员 信息”),点选需要转入本单位人员前的复选框,同时确认该 人员是否需要缴纳采暖费(需要缴纳时,在“采暖费”复选 框中选择“参加”)。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 转入新参保单位。点击“人员变动”,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 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养老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 时为转入成功)。三、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参保职工其个人档案在市内及县区 经办机构 临时户( 市内及保税区 81880009 、高新园区 31880

6、009,旅顺L1880009、金州 J1880009、普兰店 P1880009、 瓦房店W1880009、庄河Z1880009、长海C1880009,长兴岛 11880009,花园口21880009)时,当办结新增员工的用工备 案后,可以将参保职工个人档案从临时户中直接办理转入。操作方法:(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临时户人员转 入”。(二)点击“临时户人员转入申报”,输入个人编号, 查询确认人员信息后,点击“转入”。(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 转入临时户。点击“临时户人员转入”,输入个人编号等查 询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 “审核标志”为“审核通过” 时为转入成

7、功)。篇二:大连社保上操作指南(修改)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二O二年七月)目录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26、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3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410 、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611 、单位如何进行上申报退休金核准? 612 、单位的企业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 7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 人编号),需要通过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操作方法:(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 进入个人建档页面。(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 件类型

8、、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 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 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注意事项:1. “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 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X”,必须输入大写“X”。2. 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 *为 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 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3. 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两险) 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 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4. “用工

9、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 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 1%部分);若户口为城 镇户口则选择“城镇合同制职工”);5. 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 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 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职工,需 在“采暖费标识”处选择“参保”;不符合的,选择“未参 保”。(三)社保中心初审即生成个人编号后(点击“个人建 档”,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页面显 示审核状态),用人单位办结新录用员工的用工备案后,社 保中心再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档案建立成功。 个人建档数据在初审未审核(

10、即未生成个人编号)情况下可 以删除。二、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当原用人单位已将参保职工转出至新参保单位时,新参 保单位可以通过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转入接收。操作方法:(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 “人员变动”。(二)点击“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 选择“系统内转入”。系统会自动检索出该单位下的所有待 转入人员(无待转入人员时提示“查询不到可以转入的人员 信息”),点选需要转入本单位人员前的复选框,同时确认该 人员是否需要缴纳采暖费(需要缴纳时,在“采暖费”复选 框中选择“参加”)。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 转入新参保单

11、位。点击“人员变动”,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 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养老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 时为转入成功)。三、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参保职工其个人档案在市内及县区 经办机构临时户(市内及保税区81880009、高新园区 31880009,旅顺 L1880009、金州 J1880009、普兰店 P1880009、瓦房店 W1880009、庄河 Z1880009、 长海 C1880009,长兴岛 11880009,花园口 21880009)时, 当办结新增员工的用工备案后,可以将参保职工个人档案从 临时户中直接办理转入。操作方法:(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

12、“临时户人员转 入”。(二)点击“临时户人员转入申报”,输入个人编号, 查询确认人员信息后,点击“转入”。(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 转入临时户。点击“临时户人员转入”,输入个人编号等查 询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 “审核标志”为“审核通过” 时为转入成功)。四、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参保职工从单位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在办结解除合同 的用工备案后,可以将参保职工个人档案从本单位转出。操作方法:(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人员变动”。(二)点击 “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 选择“系统内转出”。(三)输入个人编号,点击“确定”,查验该职工

13、姓名 等信息。(四)录入“转入单位编号”,点击“查询”,查验转入 单位名称等信息后,在备注栏中录入文字说明。核对无误后, 点击“确定”提交转出申请。(五)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 从本单位转出。点击“人员变动”,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 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养老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 时为转出成功)。注意事项:1. 当参保职工在我市辖区内参保单位之间流动时,可以 通过此功能点办理人员调出,其中调出到原开发区参保单位 的,应将职工个人档案转出至各社保经办机构临时户。跨省、 跨省辖市及跨制度(如企业转事业)转移应到当地社保经办 机构办理。2. 暂时无参保单位的职工(包括农村户籍

14、及外地城镇户 籍),可以调出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临时户内(如市内编号: 81880009)。3. 参保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失业的,其中属 于我市城镇户籍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缴费的,可以将 职工个人档案调转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参保单位(分别 是:中山区19000001,西岗区29000001,沙河口区39000001, 甘井子区49000001,旅顺L4010060,金州J9000001,普兰店 P4110801,瓦房店W9751228,庄河Z4361074,长海县C8750024, 长兴岛 88800001,花园口 79000001,保税区 89000001)下。4、如该职工在社保

15、系统中有欠费记录并已生成欠费账, 不能进行转出操作。五、单位职工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需要在每年六月份申报本单位职工上一自然 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以便确定新社保年度参保职工的各 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单个参保职工的基数申报操作方法:1. 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基数”。2. 点击“个人基数申报”,输入个人编号,点击“查询” 后,可查询该职工各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选择“社保年度”, 输入“工资”,点击“确定”。3. 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基数申报成功。点击“个 人基数”,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可查询 审核状态(当 “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基数申报成 功)。(二)单位批量基数申报(单位参保人数较多,可采取 工资报盘形式批量进行基数申报)操作方法:1. 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基数”。2. 点击“工资报盘工具下载”保存到电脑桌面,然后点 击“工资基数报盘文件下载” 保存到电脑桌面(文件名称为 单位编号)。3. 双击已存于电脑桌面中的“工资报盘工具”。4. 用“工资报盘工具”打开“工资报盘文件”(点击左 上角文件f打开按钮)。5. 双击带有单位编号的文件,在“工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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