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法律风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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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避法律风险的思考分包法律风险防范方法的想法。 1、采用内部承包方式。 考虑将相关的人员聘为公司员工作为“项目经理”自以为此方法并不太实用(1)人力资源管理增加困难(2)“项目经理”名义上受本公司管理但实际上恐难以做到服从管理。(3)非真正本公司的“项目经理”权力较大且约束过少。 2、公司派驻项目经理派驻项目具体管理人员。关键岗位的负责人由公司派人结合文章中的(3)(加强工程款)管理。在财务、安全、质量、的关键岗位派驻公司的人员进行现场管控尤其要保证资金用于项目支出。自以为此类做法或许是稳妥的。 2、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结合分成两份合同进行签订。 我公司已有类似的制度与流程并在实践中进行

2、操作。文章中也指出风险点在于此种做法系比较隐蔽在同时发现两个分包合同时则能够发现挂靠关系。 3、严格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加强质量挂历和财务管理与前面说到的派驻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应该是一致的。完善劳务管理此方法自以为难以控制分包方是否为务工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实施困难;或以结算相挟要求分包方提供相应保险单据但一则容易破坏与分包方关系二则现场人员流动较大保险到人的管理难以实现。 4、发生纠纷后谨慎选择暴露挂靠关系。 个人私以为几乎绝大多数时不能够暴露“挂靠”关系暴露或许能够在纠纷事件上导致业主没有更多的手段但是更长远的则是影响了本企业的名声信誉一旦声誉有损则长远损失更为巨大。还是应该从前段控制纠纷的发生加强现场管理。 个人以为现场派驻我公司人员进行管理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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