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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与道教》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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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与道教》读书笔记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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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与道教》读书笔记①对于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的研究,不少中国学者从中国没有出现西 方的现代资本主义的原因这一角度进行研究不可否认,这个问题是贯穿《儒教 与道教》始终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在中国的史学界已经有过相当详尽的 研究,甚至部分版本的初高中历史教材也会涉及到根据韦伯在《儒教与道教》 中的论述,笔者想探讨的问题是,科举制度全面施行前后,士阶层特征的变化以 及其与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关系一、内容梳理首先,笔者先对第五、六、八章的内容在个人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梳理第五 章的标题是《士阶层》,韦伯系统地阐述了士阶层的产生、发展的全过程以及与 儒教的关系;第六章标题为《儒教的处世之法》,主要介绍了儒教的特征以及与 西方对比的不足;第八章标题为《儒教与清教》,把儒教与清教进行对比,突出 儒教与现世的紧张性较弱,最后落脚到儒教对于资本主义发展起阻碍作用二、士阶层、儒教与科举制度的关系根据笔者对第五章的梳理与个人理解,士阶层、儒教与科举制度的关系大致 可以用下图展示图1 士阶层、儒教与科举制度的关系①文中出现的页码均为《儒教与道教》,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社有限公司出版,悦文译,2010年版。

一) 儒教由士阶层创造首先,中国的士阶层早已有之,甚至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周游列国的候 补官员,一般都是只受过初级文学教育的人”(P156),这类官员可以被视为中 国士阶层的雏形在韦伯看来,中国的士阶层是卡里斯马的化身,但是特殊之处 在于,中国的士阶层的威望来源并非是神的意志(卡里斯马式的权威),而是“他 们认识文字和拥有文学知识的结果”(P159),换句话来说,是一种世俗化的特 质而这一世俗化的要求,“认识文字和拥有文学知识的”(P159)为儒教的产 生奠定了文化基础甚至可以大致认为,儒教的教义或者所倡导的准则在一定程 度上是士阶层精神的体现其次,儒教的产生是有着深刻的阶层基础,也就是士阶层由于国家统一, 旧的选官制度不适应统一的国家,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种正统和统一的教义来 完善新的选官制度,儒教随之应运而生随着国家的统一,诸侯对士的竞相争 夺不存在了,随之而来地是:士大夫及其门徒对现成官职的争夺这种转变不可 避免地出现了新的教义,这种教义需要是正统和统一的,还需要与这种转变相吻 合,这就是儒教P163)从上面的论述中,很明显可以看出,儒教的出现是 由于多种因素,包括国家统一、士阶层对于官职的争夺等需要一种新的选官制度 使得官僚再生产合理化、合法化。

笔者认为,士阶层类似于磁铁,磁性随着儒教的演进愈来愈强士阶层的需 求发展成为了儒教,儒教又反过来进一步提高士阶层的吸引力而在这个过程中, 选官制度的固定,也就是科举制度就是儒教发展的结果二) 科举制度随着儒教的发展不断完善“科举制度在孔子时代(公元前6一前5世纪)就出现了,当时社会正处于 封建列国时期”(P167)不过当时科举制度并没有完全规范化科举制度的发展 与儒教有着紧密的联系,儒教越完善,越在社会占据统治与正统地位,科举制度 就随之越来越规范化和普遍化自7世纪末起,科举考试制度得以全面施行, 并且成为世袭君主统治帝国的一种手段P168)在此之前,科举制度适用范 围较小,而且并没有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科举制度全面实施之后,士阶层的阶层 再生产就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与此同时,士阶层的地位也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 “唐朝第一次让士人有了真正的社会地位(公元7世纪),即首次设立了国子监 和翰林院,或称为‘研究院’,专门培养人才P168)换句话来说,士阶层 得到官方的承认,被纳入称为官方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三、士阶层特征的转变笔者认为,在《儒教与道教》中,特别是第五章《士阶层》,对于士阶层的 划分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科举制度全面实施之前(也就是唐朝之 前),这一阶段士阶层与最高统治者(皇帝)的界限划分并不十分明确,士阶层 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其存在的目的不是在于获得官职;第二个阶段是科举制度 全面施行之后,“君主可以防止形成一个孤立他的等级。

P168),士阶层与 最高统治者(皇帝)完全割裂开来,成为一种隶属的关系,士阶层“沦为”官方 统治的工具,士阶层与官职融为一体,或者说,士阶层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 官职这一理解与韦伯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韦伯认为,“随着中国俸禄制度逐渐 成熟化,必然会使士大夫阶层精神上那种最初的自由活动停下来……这种发展是 伴随着天下统一而诞生的,准确地说,完全是天下统一的必然结果P163) 由此可见,韦伯认为秦朝的大一统是中国士阶层精神转变的转折点,但是笔者认 为,大一统只是削弱了士阶层精神的自主性由于当时的选官制度并不完全遵循 科举考试,士阶层做官途径仍然以举荐为主,此时士阶层并没有被完全的“异化”, 官员的再生产并不是一种产业化的体系一)科举制度全面实施之前韦伯认为“士大夫阶层认为自己内部并不矛盾,因为他们不仅获得了相应地 身份和荣耀,也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统一性……他们(指中国士阶层)与古希腊、 罗马的哲学家的目的是不同的,也与印度俗人教育的哲学家有别,这两者的真正 目的不是为了做官P162)也就是说,韦伯认为士阶层的差异不足以进行内 部区分,整体上而言,士阶层仍是以做官为目的,以追求世俗的荣耀为目的。

不过,笔者个人认为,在科举制度全面实施之前,最典型的就是春秋战国时 期,士阶层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很少受到制度的束缚这些人满腹经纶,因 而显得特别自负,就连诸侯国君对他们也非常有礼貌……他们用尽自己的才华 和智慧为世袭君主效力,与君主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 们独有的性格特征”(P160)这一时期,士阶层并非完全接受与适应现世的伦理, 由于士阶层自由意志的多样化,其对待现世的态度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而且,士阶层内部派别分化也非常显著,例如“在这样的特定时期,一个特 殊的阶层形成了,即到处游说的‘诡辩家’,这些人与西方中世纪的骑士和学者 很相似……另一类士,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原则,就是坚决不做官P162)彳艮 明显可以看出来,士阶层与官职的关系并不像唐朝之后那样不可分割,做官并不 是士阶层唯一的选择笔者认为,在这个阶段,士阶层是具有卡里斯马特质的, 儒教也有着理论理性主义的倾向并且,笔者认为,士阶层与最高统治者(皇帝)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对隶属 的关系,由于没有科举制度的全面束缚、士阶层内部分化以及具有相当程度的自 主性,最高统治者(皇帝)对官员的绝对统治或者绝对领导并不适用于士阶层。

这一隶属关系不断强化,直到科举制度全面施行,士阶层才完全受统治于最高统 治者(皇帝)二)科举制度全面实施之后但是随着儒教越来越占据国家治理理论的统治地位,士阶层所受的束缚就越 来越多直至科举制度的全面施行,士阶层的一切活动,包括精神与物质,都被 完全地纳入官方治理体系士阶层的目的变得简单明确,通过科举考试获得相应 的官职,卡里斯马的特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因为士阶层的目的与阶层再生产都 被完全地纳入一个产业化的体系里,可以说是一种绝对理性化的体现韦伯对科举制度的论述为“自7世纪末起,科举考试制度得以全面施行,并 且成为世袭君主统治帝国的一种手段通过这种制度,君主可以防止形成一个孤 立他的等级否则,一旦形成这样的等级,那么藩臣和内阁将会占有所有的官员 和俸禄P168)由此可见,皇帝对于选拔参加科举考试的士阶层有着最高决 定权,也就是说,士阶层向官僚转化的这个过程,已经被完全地掌控于皇帝科 举考试基本上完成了皇帝所期望的功能……皇帝和通过考试的人,都从科举考试 中获得了自己希望的东西P170)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与士阶层完全割裂开 士阶层存在的目的就是通过科举制度获得官职,进而受到皇帝的绝对统治。

笔者在总结韦伯论述的基础上阐述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见解,其中对于士阶 层精神特征变化的历史节点与韦伯的论述不尽相同韦伯认为,中国统一之后, 士阶层“精神上那种最初的自由活动停下来”(P163);笔者认为,科举制度的 全面施行才是这样的转折点在尚未形成规范化的制度来筛选士阶层为官之前, 士阶层并未被完全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简单来说,并非所有的士阶层都以做官为 目的士阶层| 科举制度| 胡官僚图2科举制度如同流水线,士阶层“沦为”流水线上原材料,循环往复,重复着 “士阶层一科举制度一官僚”(如图2)的过程而此时的最高统治者(皇帝) 就像控制流水线生产的工头,只要科举制度(流水线)正常运转,就可以获得取 之不尽的产品(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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