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夏**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6.46KB
约6页
文档ID:460768623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_第1页
1/6

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  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是建筑工程合同法全文,欢迎阅读  建筑工程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其次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其次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其次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允、公正进行  其次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担当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需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其次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安排、可行性探讨报告等文件订立  其次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其次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其次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纳书面形式订立托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托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阻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状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其次百七十八条隐藏工程在隐藏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  刚好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其次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刚好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根据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阅历收合格后,方可交付运用;未阅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用  其次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根据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接着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其次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缘由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其次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缘由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运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根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其次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缘由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实行措施弥补或者削减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其次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安排,供应的资料不精确,或者未根据期限供应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根据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其次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根据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次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拓展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步骤  第一,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安排部门批准  其次,进行可行性探讨项目建议书被国家安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托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探讨,编制安排任务书,并报国家安排部门审批  第三,订立勘察、设计合同依据<合同法>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四,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但依据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相宜招标的特别工程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实行招标投标的方式,即严格地经过招标、投标和决标3个阶段《合同法》第271条也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允、公正进行不允许任何徇私舞弊、透露标底的行为更多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页 共1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第 1 页 共 1 页。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