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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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精神,发挥研究生在教案、科研、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 (内财教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管理助理 (简称助管)、科研助理(简称助研)和教案助理(简称助教)三种岗位(简称“三助”)。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精神,提

2、高我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教案、科研、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逐步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案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组织与领导.研究生“三助”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牵头,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协助,负责对全校研究生“三助”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制定“三助”工作政策审,定“三助”岗位设置,检查“三助”岗位方案执行,监督、评估“三助”工作实施情况。.研究生“三助”工作实行“谁聘用、谁选拔、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各聘用单位(或部门)将最终聘用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第三条岗位设置与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由研究生工作部会同人事处及相关部门核准并确定岗位数量,

3、各聘用单位或部门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本单位“三助”岗位的选拔、聘用。.面向研究生设置的岗位分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三类。助教岗位根据教案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助研岗位由招收研究生的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所承担科研和相1 / 7关工作任务设置;助管岗位由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助教和助管设岗单位需在每个学期末将下一个学期的岗位待聘计划报送到研究生工作部。岗位待聘计划中应包括岗位设置数量及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目标和职责、每周工作时间、工作量、对拟聘研究生的要求等。助研岗位可按年度由导师或课题组自行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公布后,经导师同意,研究生方可提出申请,聘用单位考核审批

4、同意后,报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协调并备案。.研究生助研岗位由研究生直接向设岗的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设岗的导师或科研课题组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研究生上岗前要与聘用单位、导师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岗位目标、工作量、职责等。第四条聘用条件.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每名研究生同一时段只能获聘一个助教或助管岗位。.品行优良,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学有余力,且不得因参加助教或助管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能应聘助教或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第五条岗位津贴与管理.研究生助管、助教经费学校按年度专项拨款。.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分别按照第二章助管和第

5、四章助教有关条款执行。学校鼓励各聘用单位或部门自筹经费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 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科研课题组科研经费承担,按照第三章助研有关条款执行。各学院应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需专款专用。2 / 7.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津贴每月按聘岗计划由计财处根据研究生工作部核准名单统一发放。助研津贴由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发放。第六条岗位考核.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考核每学期一次,在研究生自评、聘用单位(课题负责人、主讲教师或职能部门领导)考评的基础上,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总评。.研究生受聘“三助”岗位的

6、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各类评奖评优以及研究生毕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仔细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研究生,设岗导师或聘用单位(或部门)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该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建议,经研究生工作部核实并备案,视为该生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拥有应聘上岗的资格。第二章助管第七条助管是指研究生协助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和学院进行行政事务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第八条岗位设置.助管岗位包括:()学校行政职能部门服务管理岗位;()学院学生指导与服务管理岗位。.学校根据各部门和各学院需求、工作任务量及人员情况设置助管岗位。岗位数量及编制由学校统一部署。第九条聘用程序.设岗单位于每年月、月集中申

7、报下一学期的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表 ,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研究生工作部公布学校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应聘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至3 / 7设岗单位。.设岗单位组织专门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设岗单位将聘用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并网上公示。.设岗单位与受聘研究生签订 研究生助管聘用协议书 ,明确研究生承担助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等。协议书一式三份,设岗单位、研究生、研究生工作部各执一份。.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聘用起始期为每年月和月。聘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受聘研究生每周工

8、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小时。.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设岗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协议。受聘研究生因故不能履行协议,应提前向设岗单位提出解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后,设岗单位须在个工作日内告知研究生工作部。第十条考核.每学期末用人单位需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应聘助管岗位。不合格者不再具有应聘资格。因工作不胜任而被解聘的研究生视同考核不合格。第十一条津贴.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执行当年学校制定的标准。.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个月发放。每月由研究生工作部将津贴报表送达计财处,由计财处分发至受聘研究生个人账户。第三章助研第十二条助研是指研究生参与导师或课题组的科研项目,承担社会调查、文献检索、科学实验、撰写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等具体研究任务。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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