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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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一个特 定的概念,其可以称为市民法,但不能称为公民法。 民法有形式民法和实质民法之分民法的特征 民法是调整横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2、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3、民法是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人们基于固有人格和特定身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具有直接的经济内容 通常不 能转让和继承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农 村承包经营户、法人、合伙、国家以及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等等。自然人的含义:自然人是因自然出身而取得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2、 公民是自然人,但自然人不一定都 是公民民法上所谓的自然人,主要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三种。 从法的一 般理念上讲,无论本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民法上均有平等的人格和同样的法律 地位。(民法通则第8条) 我国对公民的有些规定,目前不能完全适用于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其取得具有法定性. 其性质具有平等性。 其内容具有对应性。 其存在具有人身依附性。 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根据民法的规定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完全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无行 为能力人 法人的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能够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 会组织.法人是一种独立的组织体。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 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所产生的法律后 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法律制度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人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其受以下各种限制: 受其自 身性质的限制。 受其类别划分的限制。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从事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其民 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其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和 内容完全一致。 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机关和代

4、表人来行使代理的特征: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应为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代理权利。 代理的法律后果应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适用的法律行为范围:一般法律行为均可代理,下列行为不能代理: 法律规定不能代理的行为 具有人身性 的行为. 当事人约定不能代理的行为。 法律规定只能由特定人代理的行为. 违法的行为 表见代理 是指因行为人与被代理人有某种事实关系存在,使第三人误以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 的民事行为.诉讼当事人 指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或保护民事权益的人及其对方 a 须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及解决

5、民事纠纷的人及相对方b须以自己的名义 起诉应诉,承担民事诉讼权利义务。 c 须在诉状中明确表示.诉讼代表人代表群体起诉应诉的人称为诉讼代表人。 群体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 由该群体中的一人或数人代表群体起诉或应诉。共同诉讼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 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三人 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特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因案件的处理 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人。特征 a 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法院判决之前加入诉讼。b 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特请求权,或

6、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因案件的处理结果与 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c 参加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的.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在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的地位,他是以本 诉中的原告和被告为被告的原告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如下方式:(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五) 恢复 原状;(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九) 消除影响、恢 复名誉;(十) 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

7、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 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诉讼时效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 的法定有效期限。换言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 求权丧失强制力或者胜诉权的法律事实。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合同的主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受利益或承担义务的人,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合同是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可见, 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是我国合同的主体,都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

8、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 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罪犯、保外就医人员,在刑期未满期间应属限制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 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9、,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企业法人、机关 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构成法人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如名称、地址、常设机构、负责人、章程等);(2)必须有独立支配的财产或独立预算;(3)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济活动,承担经济责任;(4)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经国家有关机关核准登记。 以上四个基本条件共同构成法人的特征,一个社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才

10、能成为 法人,缺一个条件,就构不成法人,当然也就不能以法人的名义开展民事活动。法人的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法人在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范围或资格。如: 名称权(是一种不可侵犯的专用权); 标记权(指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自己的标记); 商标权(商标一经注册,即获得专用权,任何人不得假冒、侵犯但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后,可依法转让).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参予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区别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而行为能力的法定年龄是18岁;法人的行为能力是与 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11、有时是不一致的 (正常人才被法律承认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 而精神病人则不同。 )。法人的行为能力同权力能力则是一致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有些只能由自身行使;法人的行为能力可以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 他人代表实现(要授予法人授权委托书)。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 长等)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 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

12、实信用 原则;(5)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书面合同包括哪些形式?书面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传统的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 件等现代化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协商,达成意 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商过程大致要经”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什么是要约? 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 要约又称为提议,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 示在对外贸易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称为发盘、发价或报价。做出订约意思表

13、示的人称为要约 人。要约是当事人发出的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 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3) 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什么情况下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失效:(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什么是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接

14、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是当事人一方(即受要约人)表示愿意接近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 并按照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是受要约人以行为其他方式对一项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承诺又称接受。什么是合同的内容?(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这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的合同既无法履行,也不能成 立.(3) 数量:主要指标的数量。(4) 质量要求: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的质量及要达到的标准(5) 价金:是指取得标的一方向给付标的一方所应支付的代价(如:价款、费用、酬金、租金 等)(6)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

15、的履行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限。(7) 履行的地点和方式,主要包括: 交货方式:是指双方约定的交接标和形式(是送货还是自提等); 运输形式:是指双方的约定的用何种运输工具,采取何种方式运输(空运、铁路、公路0 . 0 0 0 .); 交货地点:是指双方约定的交接标的具体地点(尽量写详细)。(8 )违约责任:是指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的具体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指所签订合同后发生纠纷,自行协商不成时,在合同中约定的解决纠纷 的形式(是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去法院诉讼),选择其一写于合同条款中.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除按法律规定应写明以上条款外,应尽量使用规范的语言,条款尽量详 细,如还应写明:产品的规格,型号、包装要求、定金、保证金的给付方式,担保的形式等等.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成立的形式有哪些?(1) 自动成立。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的、完全的意思表(2)确认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 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 (3)批准成立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 成立。什么是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所签订的条款对当事人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国家法律强制 力保护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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