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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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名称: 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 委托单位: 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5月项目名称: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承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梁伟钳项目负责:姚 芸报告编写:张提亮、黄丽诗签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电话:020-86970705传真:020-86970705邮编:510800报 告 编 制 说 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站负责对广州市花都区排放污染物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2、 本报告只

2、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监测站办公室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本报告10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不可保存的样品以及超出保存期的样品,恕不受理。3、 本报告涂改无效,无报告编写者、签发者签字无效。4、 本报告无监测站业务专用章及计量章无效。5、 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1. 前言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河联秀塘村、上下马作业区HDG-02地块(东经:113.375694,北纬:23.454298)。由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受广州市

3、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我站监测人员于2016年4月份至5月份期间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 验收监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2.5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

4、影响报告书,广州市环境保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技术咨询意见。2.6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10 259号关于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2.7 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委托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报表。3. 建设项目概况3.1 基本情况科能化妆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河联秀塘村、上下马作业区HDG-02地块。项目占地面积39857.7平方米,建筑面积7210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3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中心、综合楼、仓库、厂房、集体宿舍等;项目设两条生产线,其中洗发水/露、沐浴露

5、使用同一条生产线,润肤膏霜、润肤乳液和洗面奶使用一条生产线;项目主要产品生产规模:洗发水/露1000吨/年、沐浴露600吨/年、洗面奶205吨/年、润肤膏霜、润肤乳液300吨/年。项目设置2台1.0 t/h蒸汽锅炉(一备一用)和1台560 kw备用柴油发电机。3.2 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项目共设两条生产线,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图1和2所示。图1 洗发水/露、沐浴露生产工艺流程图图2 润肤膏霜、润肤乳液、洗面奶生产工艺流程图3.3 环境保护设施和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3.3.1 废水该项目位于花东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和设备清洗废水、冷却塔

6、排放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气浮UASB接触氧化法)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共同排入市政管网,纳入花东污水处理厂处理。3.3.2 废气该项目废气包括蒸汽锅炉废气、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工艺废气和厨房油烟废气。蒸汽锅炉以燃气为燃料(由广州花都广煤燃气有限公司供应),废气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工艺废气来源于灌装车间,主要为少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3.3.3 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内空压机、搅拌锅、乳化机、燃油锅炉、冷却塔、备用发电机、污水处理等设备运行时

7、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等处理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3.4 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原料桶等,经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检验废弃物、占有化学原料的包装袋等,主要为含锌废物、含汞废物、废有机溶剂、废油漆桶等,交有资质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3.3.5事故应急池该项目设一个事故应急池。项目在出现事故时立即停产,待事故处理完善后再进行生产。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4.1 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处建设。4.2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8、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按该项目的报告书和技术咨询意见中提出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重点要求如下:4.2.1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锅炉废气须经消烟除尘、脱硫等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收集作净化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A区燃油锅炉新建、扩建、改建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9、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即净化设施去除效率85%,油烟排放浓度2.0 mg/m3。4.2.2 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在纳入花东污水处理厂前,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在纳入花东污水处理厂后,清洗废水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花东污水处理厂处理。4.2.3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

10、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检验废弃物、研发废弃物、原料包装袋、废油脂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或送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废弃包装材料等固体废物应予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须交市政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处倾倒或焚烧。4.2.4 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嗓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2.5 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4.3 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先按该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总量指标进行控制。即S

11、O2排放量0.368吨/年。项目稳定运行后,则按我局核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规定的定量执行。4.4 项目环保设施建成,须向我局提出主体工程实物运行备案申请,经检查同意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行;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报我局验收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4.5 本文为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建设还须依法办理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相应的手续。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

12、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5.1 废水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中,生产废水评价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评价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单位:mg/L(pH值及注明的除外)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色度(倍)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限值6-9609040105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13、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单位:mg/L(pH值及注明的除外)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浓度限值6-9400500300-1005.2 废气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中,蒸汽锅炉废气评价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及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2010年11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燃煤锅炉标准中较严者,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和工艺废气评价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厨房油烟废气评价标

14、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及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2010年11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燃煤锅炉标准中较严者(单位:mg/m3)监测因子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标准3020050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监测因子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标准(mg/m3)12012050012035m排放速率(kg/h)25.54.916.56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单位:mg/m3)监测因子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5.3 噪声评价标准本次噪声验收监测评价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以下。6. 验收监测内容6.1 废水监测6.1.1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生活污水入水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动植物油1次排放口生产废水入水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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