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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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SP合作协议主协议号: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目 录前 言3第一章 鉴于条款3第二章 定义4第三章 合作模式4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5第五章管理机制8第六章 工作界面及维护9第七章 投诉及违约处理11第八章 客户服务11第九章 代收费计费、结算12第十章 知识产权15第十一章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16第十二章 保密17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18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8第十五章 其它规定18签署页(此页无正文)20附件一 SP分成比

2、例列表21附件二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22附件三 反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23附件四 乙方开展增值业务信息列表24附件五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25前 言1、本合作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四川订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称“甲方”),是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四川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分公司,其地址为天府大道蜀绣西路18号 ,其负责人为 乔贵平 ; (以下称“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地址为 ,其法定代表人为 。2、适用范围:为行文方便,本协议由正文(以下简称“正文”)及附件(以下简称“附件”)组成。正文和附件均构成

3、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的增值业务,适用本协议中相应条款。3、本协议正文、附件及对其补充、修改的文本均由甲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或程序生效。4、如甲乙双方在未来合作开展本协议项下业务以外的其他增值业务(以下简称“新增值业务”),则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或单独就新增值业务签署协议(文本由甲方提供),或将该新增值业务纳入本协议项下,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5、本协议中提及的甲方的合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以甲方合作伙伴服务系统(PRM)发布及更新的信息为准。以上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中国联

4、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客户服务标准、中国联通服务管理规范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以上内容和本协议所述全部条款及条件,乙方确认已经充分、完整阅读并理解。第一章 鉴于条款1.1 甲方是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四川范围内向社会公众提供基础电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的电信运营分公司,在总公司名授权范围内拥有自己的电信基础网络、增值业务平台、服务销售系统、庞大的客户群。甲方具有充分的权利签署并履行本协议。1.2 乙方是一家合法提供无线增值业务的服务提供商(SP)、内容提供商(CP)或者应用提供商,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的资格,并已合法取得下

5、列证明文件:a、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c、 号增值电信许可证本地备案证;d、 号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 短消息代码使用许可证;f、 组织机构代码证;g、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h、 银行开户许可证i、 新闻办前置审批文件 。j、 其他能够证明乙方有资格和能力开展的增值业务的资质证明,和甲方认可的满足资质条件、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及/或测试通过等证明文件。1.3 乙方希望基于甲方的移动通信网络及增值业务平台提供增值业务服务,并具有充分的权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1.4 乙方需以其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人为代表,有效签署甲方提供的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反

6、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或含有类似内容的其他名称的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的责任。基于上述条件,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注重效率的原则,以发展和丰富健康的无线增值业务为目的,以实现共赢为基础,签署本协议。双方应当以合作原则为根本出发点及合同目的,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 定义2、 除非本协议条款中有单独定义,或甲乙双方有其他书面解释,本协议对所有相关用语的定义参见附件五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本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相关词语,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规定、或有关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解释,没有以上文件明确解释的,参考行业惯例解释。第三章 合作模式3.1 本

7、协议项下中所称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基于甲方的通信网络(移动网、固网、数据网)及各类增值业务平台,通过与乙方开展内容组织、业务系统引进、营销推广等合作向用户推出的各类电信增值服务、应用业务的总称。3.2 商务合作模式根据合作双方的职责分工不同,划分为CP、SP、AP、运营支撑、营销渠道五类。本协议主要描述CP、SP、AP合作伙伴的商务合作模式。3.3 上述电信增值业务按产品成熟度、产品平台进行划分,具体类别包括:联通在信、彩信、IVR、IVVR、WAP、炫铃、手机音乐、手机电视、手机/互联网视频、移动互联网门户、手机邮箱、手机上网、手机游戏、手机阅读、宽带互联网、远程小额支付、应用商店、手机商务应用

8、服务等,产品类别将随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扩充。3.4 上述电信增值业务按覆盖范围划分,乙方需根据提供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依照甲方的各类增值业务规范提供本地范围内的增值业务服务。3.5 甲方因向用户提供通信网络及各类增值业务平台等向用户收取通信费、流量费;乙方因向用户提供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向用户收取信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由乙方委托甲方代计费、代收费。3.6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通信网络资源、平台资源、用户资源、接入服务及代计费、代收费服务而向乙方收取一定的费用,该费用以甲乙双方约定的信息服务费分成方式收取,具体的收取办法、分成比例、计费、结算和代收费等内容见本协议其他章节和附件五四川联通

9、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3.7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将认可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的电信增值业务及商务模式变更,并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变更。3.8 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制度或行政命令,甲乙双方应按照该政策、制度或行政命令执行。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4.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网络资源、增值业务平台资源,为乙方提供内容信息接入服务,并负责业务代计费、代收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4.2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情况,制定或修改相关电信增值业务的业务规范、管理办法、质量标准和客户服务标准等文件,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乙方,以供乙方遵守和执行。甲方将按以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提供的业务进

10、行考核。4.3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信息服务及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的合法来源及银行账户等资质证明材料;有权审核个别增值业务所涉及的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4.4 甲方有权对乙方申请的各类电信增值业务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乙方业务发展、信用评价及违约情况进行优胜劣汰,奖励乙方创新业务,监督乙方客户服务质量。4.5 甲方拥有其用户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乙方所提供业务的知情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接受乙方电信增值业务用户的个人资料、业务资料、使用记录和统计记录等信息。4.6 甲方负责提供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统平台(即VAC),甲方鉴权

11、中心系统平台需与乙方内容服务系统互联,且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统平台上的用户数据及业务数据将作为用户使用乙方业务的确认依据。4.7 甲方负责提供“合作伙伴服务系统”(即PRM系统),该系统主要面向乙方发布与合作相关的通知、公告、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并负责与乙方合作时,乙方资格审核、业务审核、合同信息、结算信息、投诉及违约处理信息的生成与发布;甲方负责合作伙伴服务系统的管理及信息更新,并保证此系统的正常运行。4.8 甲方在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中生成及发布的所有信息,除非特别指出,均视为双方进行沟通的证据;且信息生效时间以到达乙方服务系统接入点的时间为准。甲方可在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中提供适当的备份和查询

12、功能,但不负责完整保存或再次提供信息。4.9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作前,先到甲方提供的合作伙伴服务系统申请临时登陆帐号,待甲方批复后,分配给乙方正式的登陆合作伙伴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4.10 甲方将分配给乙方企业代码,作为在甲方计费结算系统、增值业务平台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系统中识别乙方的标准。甲方保证乙方获得的企业代码的稳定性,并承认该企业代码在甲方系统中与乙方法人实体的企业名称具有同等含义。4.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申请的业务进行审核及测试,合格后在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中向乙方公告确认。业务正式开通时间以甲方正式开通计费时间为准。4.12 甲方有权对因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而引起的相关诉讼、仲裁

13、及其他纠纷,要求乙方配合积极处理、及时解决。4.13 甲方有权从乙方到期应结算的款项中自动扣除因乙方业务引起的以甲方和/或甲方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或甲方分支机构的赔偿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行政处罚费用以及依据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所有支出或花费等。如乙方到期应结算的款项不足以抵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14 甲乙双方可共同进行市场推广,客户宣传等工作。若乙方在其宣传和广告内容中涉及甲方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标志时,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通过甲方的审核。在市场推广中,如动用公司自有营销资源的,按公司相关资

14、源管理办法执行。乙方权利义务4.15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账户和个别增值业务所涉及正常经营所需的资质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4.16 乙方负责电信增值业务的内容开发、平台建设维护(由甲方提供平台的除外)、市场推广和客户服务。4.17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业务规范、管理办法,其他已制定的或不时将制定的业务 质量标准、无线运行维护规程、客户服务标准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4.18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国家信息产业相关的政策,并不得违反其已签署的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反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乙方必须负责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乙方网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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