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大唐南京发电厂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及企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并在突发事件后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大唐南京发电厂,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设备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1.3.2本预案指导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预案体系 大唐南京发电厂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1.5.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大唐南京发电厂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1.5.2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大唐南京发电厂制定的专项预案如下: (1)自然灾害类 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如雨雪冰冻、暴风暴雨、大雾天气等以及可能面临的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2)事故灾难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3)公共卫生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4)社会安全事件类 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 1.5.3现场处置方案 在专项预案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 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如集控室、供氢站等)、设备设施(如汽轮发电机组、变压器等)、岗位(如集控运行人员、消防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2.风险分析 2.1大唐南京发电厂概况 2.1.1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电厂路1号 2.1.2就业人数:755人 2.1.3隶属关系:大唐集团江苏省发电有限公司 2.1.4主要原材料:煤 2.1.5主要产品:电力 2.1.6装机容量:目前安装有2010年8月投产和2010年12月投产的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共计装机容量为1320MW 2.1.7主要设备及系统情况:1、2号机组的锅炉是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1、2号机汽轮机发电机组由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 2.1.8锅炉均为煤粉炉,采用半露天布置,燃用陕西和内蒙烟煤,制粉系统方式为直吹式,出灰和排渣方式为气力除灰和干排渣。
2.1.9汽轮发电机组为室内整体布置,属中间再热冷凝式机组 2.1.10主变压器均布置在汽轮机房例柱外,属室外布置,一期#1、2主变为SFP9-360000/220型,二期#1、2主变为DFP10-240000/550(单相双绕组),均为油浸自冷方式; 2X660MW机组出线通过220KV外送;出线2回500KV线路外送至500KV变电站220kV升压站于2010年8月投入运行,出线电压等级为220kV,出线4回,其中2回接入220kV苏庄变;另2回接入220kV高桥变4回出线每回最大送电容量为780MVA 2.1.11循环水采用开式循环,循环水水源取自长江,采用开式循环,为凝汽器、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备提供冷却水化学制水和化验配套单设公用,并配有圆形燃煤场、供氢站、储氨区、燃油泵房和2个500 m3的燃油罐,储存0号柴油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自然条件危害分析 本厂所处地平坦开阔,电厂各高架的建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如烟囱、主厂房、除尘装置、配电装置、圆形煤场,卸船机等,在雷雨季节均有可能遭受雷击,产生火灾爆炸、设备损坏、人员电击伤害事故 本厂厂址位长江边,设有2道防洪提,但遇有特大暴雨将会引起积水或内涝,淹没毁坏设备、厂房,造成停产事故,甚至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
2.2.2生产过程危险源分析 2.2.2.1控制和保护系统 本厂装有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先进的DCS分散控制系统,实现炉机电集中控制,是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关键设施,运行人员需要监视和控制,可能发生紧急情况不能进行完善处理,必须由DCS来实施,会发生控制、保护系统失灵或故障,将引发较大以上事故 2.2.2.2火灾、爆炸危险 (1)煤场及输煤系统的危险源 输煤系统是燃煤电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给锅炉用煤的重要设施主要由堆取料机、推煤机、圆形煤场、给煤设备、皮带运输机、碎煤设备、除尘装置、称量及控制等部分组成 燃煤具有“自燃”的特性,大量的煤在煤场存放时如管理技术措施不力,导致热量积聚,有引发“自燃”的危险;而煤通过输送机输送过程,煤粉的洒落或堵煤如不及时清理也会引起自燃,造成输煤皮带火灾事故 (2)制粉系统的自燃和爆炸 磨煤机所磨制的煤粉除具有原煤的特性外,还具有流动性、自燃性和爆炸性等特性当磨煤机出口温度过高,容易发生煤粉爆炸;对于高挥发分的煤,容易引起煤粉自燃;当煤粉与空气混合粉尘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一定的点火能量就会发生爆炸制粉系统自身的缺陷和运行不当时,就存在着潜在的火灾、爆炸的危险。
(3)锅炉炉膛爆炸及尾部烟道再燃烧 锅炉炉膛爆炸分为外爆和内爆由于设备出现故障,自动装置失灵或操作失误,使煤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炉膛内部高温或遇明火时,可能产生炉膛爆炸的恶性事故;锅炉熄火后在温度较高的情况下大量供煤粉、点火前未充分通风或检修时,操作不当,也可能引起炉膛爆炸 当锅炉燃烧不良时,沉积在烟道尾部受热面上的煤粉、碳黑或油粒,在高温作用下,达到其自燃温度时,就会发生再燃烧而严重损坏设备 (4)燃油罐区及点火油系统的火灾爆炸 燃油系统主要为点火用的轻柴油输送系统和贮油罐区,轻柴油是可燃性液体,闪点在38℃,燃点90~140℃,自燃点350~380℃;而爆炸极限(油品蒸汽在空气中的浓度)为1.5~6.5%,燃油罐区有3只容积为1000m3油罐,油罐区和油泵房会因泄漏而产生油蒸气,而油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系,遇火源有燃烧或爆炸的可能;油品在运输、储存和装卸过程中很容易产生静电,放电产生火花可能引起油品的起火和爆炸 (5)汽轮机油系统火灾事故 汽轮机设备因调节和润滑的需要配有错综的油系统,其中充满汽轮机油(透平油),透平油是可燃液体,闪点180~200℃,燃点240℃,自燃点300~350℃,在有明火和较高外界温度时,可能被燃着形成大火;而汽轮机,尤其是机下方透平油管线长,分布广,与高温蒸汽管路纵横交错,且阀门、焊缝多,一旦油喷、泄与高温表面接触,极易引发火灾,而且火势猛烈,蔓延迅速,难以控制。
(6)发电机、变压器及电气设备的火灾爆炸事故 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电气设备如发电机、主变压器、厂用变压器、配电装置、高压开关柜、照明装置等,在严重过热和故障情况下,也容易引起火灾尤其是充油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火灾的危险性更大变压器中绝缘材料大多为可燃性物质,而变压器油为可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可以发生爆炸 (7)电缆火灾事故 电缆密布、数量很大,分布很广,所处环境恶劣,而电缆表面绝缘材料为可燃物质,当电缆自身故障或其他高温物体与电缆接触时,极易引起电缆着火 ,且电缆着火后蔓延速度极快,因而使之相连的电气仪表、设备烧毁,酿成重大火灾 (8)锅炉本体爆炸和承压部件的爆管事故 锅炉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松懈麻痹或操作失误,可能造成锅炉严重缺水,如处理失当,就可能引起锅炉爆破或爆管事故;同样,锅炉系统的承压部件如省煤器、过热管也有发生爆破的危险 (9)压力容器和承压管道爆炸和爆破事故 有各种压力容器和承压管道,在过载运行或安全附件失效以及金属材料疲劳出现缺陷时,存在着发生爆炸或爆破的危险性;除氧器等加压装置在操作不当时,易于引发超压爆炸。
(10)静电除尘器粉尘爆炸 用于烟气处理的静电除尘装置,由于干灰尘的特性,在电场的作用下也有可能引起爆炸 (11)危险品仓库中危险品及各类气瓶的爆炸事故 在危险品仓库中存放着一定数量的油品及其他危险化学品,这类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