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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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财务管理办法为适应实行一级法人核算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信用社财务管理,明确联社与信用社之间的财务管理权限及责任,规范财务行为,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省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核算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联社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原则,依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要求,对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条 联社的财产、合法权益以及依法开展的业务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平调、占用。对侵犯联社合法权益的行为

2、,联社有权抵制。第三条 联社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办法,按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联社的有关规定管理各项财务收支。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如实反映经营成果,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联社内部设置财务信息部,负责全辖信用社的财务工作,主要工作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考核、分析及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内信用社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职能,信用社要自觉接受联社财务监督管理,并对联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五条 联社的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关重大财务事项经民主管理组织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二章 所有者权

3、益第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投资人对信用社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和未分配利润。第七条 实收资本是指联社的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联社公积金按法定程序转增形成的资本金。股权设置必须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实收资本(股本金)按投资主体可分为个人资本金、法人资本金等。(一)个人资本金:是指社会自然人等以其合法的货币资产投入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二)法人资本金:是指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货币资产投入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第九条 投资者应按照出资比例或信用社章程规定,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联社社

4、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第十条 投资者投入信用社的资本,应按实际投入数额计价。县联社对实收资本(股本金)依法享有经营权。第十一条 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按国家规定增加的资本公积。 第十二条 盈余公积包括信用社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第十三条 一般准备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损失的准备第十四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第三章 固定财产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

5、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信用社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购置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信用社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不低于以下规定的年限掌握:(一)房屋、建筑物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第十八条 信用社原有的固定财产属县联社集体所有,由联社建帐立卡,统一管理,定期组织盘点。联社有权对动产根据需要在全辖范围内进行无偿调剂。第十九条 信用社需要

6、购建固定资产时必须编制预算,并上报联社采购委员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采购委员会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网点改造统一招标, 统一改造,同时按照有关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由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在建工程竣工时,要严格按程序审计验收,核实价格,转入固定资产,建帐设卡,按规定进行管理。联社按社建立固定资产和折旧明细分户帐、卡、登记簿,固定资产折旧由联社统一计提,每季末25日,联社应根据登记薄和卡片及联社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登记卡片和登记薄,同时抄列明细清单一式二份,一份财务信息部存档,另一份联社做有关传票附件。对固定资产维修、装修的管理。凡单价在1000元(不含)内维修、

7、装修由信用社自行掌握,超过以上标准的,年初由信用社编制计划上报联社,由联社统一装修。第二十条 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由联社办公室建立管理卡进行管理,各信用社负责人为保管、领用人,领用必须在管理卡上签名;固定资产由营业部设置固定资产账、建立登记簿,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核算。凡单位价格在200元(含)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要全部纳入“低值易耗品”表外科目核算,并按照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进行登记(单位价格低于200元(不含)的低值易耗品在公杂费子目列支),对低值易耗品中点钞机、计算机、打捆机、验钞机、打印机、档案柜、保险柜及微机耗材

8、等的购置,由联社统一招标购置。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计算机类设备(包括门柜业务系统设备、办公用计算机及打印机)统一由财务信息部负责登记管理;联社经营办公用机具及家具、后勤服务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经营办公用机具及家具、后勤服务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由网点负责登记管理;经营办公用安全防卫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由联社监察保卫部负责登记管理。第四章 资金往来第二十一条 联社与信用社的资金往来通过社内往来科目核算,联社营业部按网点资金性质,按网点设立账户(支票统一到联社领取), 资金往来实行实存实借、内部暂不计价,逐步建立组织资金单项考核机制。每月末,联社打印出社内往来对账单交给

9、信用社进行核对。第二十二条 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由联社统一向人民银行缴存,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 信用社的多余资金全部存入联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联社之外的其它金融机构开户。资金的拆出、拆入、调出、调入由联社集中管理。第二十四条 其它应收款项,是业务性资金临时占用科目,非业务性支出不准进账,确需列支时必须逐笔填写申请,注明原因。 第五章 财务收支计划第二十五条 联社和信用社要做好财务收支的管理、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第二十六条 信用社要在每年初根据本社实际,按联社的有关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联社审定通过后,由联社监督执行。第二十七条 年度中间由于客观原因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财务收支

10、计划时,由信用社提出变动申请并说明变化原因及影响程度,由联社根据情况调整计划执行。第二十八条 信用社的财务收支计划要与联社核定的经营指标衔接,要制定完成财务收支计划的具体措施,并落到实处。第二十九条 信用社的费用列支按年费用额控制,联社按季对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和经营成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年末按工效挂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六章 收入及成本第三十条 为规范信用社财务开支行为,努力增收节支,对信用社的成本实行以收定支、限额和费用标准管理,信用社当月列支费用一律控制在每年初下达的计划以内。第三十一条 信用社列支的损益类收入、支出科目有: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11、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营业外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第三十二条 手续费支出1.代办收贷手续费支出用于列支信贷联络员、其他单位(个人)代信用社收贷的手续支出。必须由联社签订居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由信用社按月提供工作清单,交业务发展部初审,经稽核审计部审计,报联社主任签字审批后列支。2.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支出用于购存折等列支的手续费。3.结算手续费支出指办理结算业务,支付给其他金融机构或资金清算组织的手续费。4、代办储蓄手续费支出,是支付给他代本通存通兑储蓄业务所支付手续费,由CCIS系统自动结算。第三十三条 信用社营业费用各子目用途及列支要求(一)

12、业务宣传费 指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业务宣传费在营业收入(剔除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的比例内掌握使用。(二)印刷费 指印刷的各种业务凭证、账簿、报表、包装运送费、刻制图章、复印、打印等费用开支。出售凭证取得的收入冲减印刷费。会计凭证、账簿等由联社统一采购,按社建立分户,实行定期核对,由信用社按需登记领用,联社按季统计汇总。(三)业务招待费 指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各信用社业务招待费在全年贷款利息收入的1以内控制使用,不得预提,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业务招待与支出必须是正常和必要的。要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是因商谈存贷业务而发生的真实支出。必须有足够有效的凭证证明,如

13、时间、地点、事由、并要认真填写费用报销单。严格执行开支比例,实际列支,不准预提。各类接待必须坚持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大吃大喝,严格接待范围和标准,不属工作检查、业务指导和业务协调联系的一律不予接待,接待标准按下列办法:接待县级以上领导就餐每餐费掌握在800元以内,接待科局领导就餐每餐费掌握在500元以内,联社到信用社检查指导工作、信用社到联社办事的一律自行负责,确因工作需要的按一般接待标准300元以内执行。信用社在日常接待中,除特殊接待外,一般不准按就餐人员发(包)烟。联社招待费管理:在联社内,确实因工作需要招待的,由联社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在联社外,因业务需要招待的,先请示分管主任,同

14、意后方可列支。 (四)电子设备运转费 指为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转而购买纸张、色带、软盘、闪存盘、刻录光盘、打印机色带架、替代墨盒、替代墨粉、发电机使用的油费等电脑设备及耗材所有开支的费用。计算机损坏而发生的修理费应在修理费账户核算。电子设备运转中耗用的水电费用及增容费。全县计算机门柜业务系统和办公用电脑所需的耗材由联社财务信息部提出申请,交采购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向供应商购买。电子设备运转由县联社统一管理,要确保微机的软盘、色带、纸张等的质量和价格合理。(五)钞币运送费 指运送钞币所支付的汽车运输费,油料费、养路费、包装费、搬运费、牌照费以及押运人员的差旅费,租赁车辆运钞的费用。具体标准是

15、: 1押运人员的差旅费,到县内各乡镇信用社运钞每人每天补助20元。 2建立押运登记薄押运,按次登记,月未汇总,以押运登记薄作附件。 (六)安全防卫费 指出于安全防范需要所购置的安全保卫器械;安装营业网点的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消防专用设备、保安(经警)人员工资、补贴以及经批准的其他防卫费用。具体要求:1安装防护门窗等大型开支应计入修理费。2修筑柜台安装防弹玻璃等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列固定资产。3守库费,夜间守库人员,每人每晚补助20元。4信用社值班室电视收视费。5保安人员工资。 (七)邮电费 指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费、使用费和门柜业务系统租用的专线,用于信用社业务系统租用的专线费用,按规定收取的邮电费收入冲减邮电费支出。邮电费凭有效发票在规定限额内报销,超支自补。未安装通迅工具的不予报销,具体标准:1联社机关:领导办公室、部门电话费列支标准每门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内,联社营业部电话费列支标准每门每月控制在300元以内,各营业网点电话费列支标准每门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内,每季度末月可上浮20%。2网络专线费用由联社按规定统一支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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