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59490713 上传时间:2024-02-0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6.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大我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力度,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20188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28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59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两险”)参保缴费工作,结

2、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采取办税服务厅正常申报征收与委托集中征缴单位代征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两险”征缴效率,构建“政府主导、税务承办、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征缴机制,推动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圆满完成。二、征收范围及缴费标准(一)征收范围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周岁(195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包括下列人员: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

3、老保险:每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度每人250元。三、征缴方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在其它缴费方式基础上,对居民“两险”增加集中征缴方式。区政府确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各村卫生所为集中征缴点,具体负责集中征缴工作。(一)集中征缴时间2019年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时间为9月20日至11月30日。1宣传动员,2019年9月20日至10日8日,由区政府召集财政、

4、人社、医保、税务及集中征缴人员进行动员,并通过报纸、广播等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同时,税务部门应做好对集中征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2集中征收,2019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由集中征缴网点集中征收居民“两险”,制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一),按本方案集中征缴流程进行票款结报。3总结评价,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医保、税务联合对集中征缴工作进行总结反馈,由区政府进行通报。(二)集中征缴票证使用为保证集中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具体经办人员在集中收缴社会保险费时,应向缴费人开具收据,加盖本单位印章。征缴工作结束后,需要完税凭证的,缴费人可凭收据到税务机关

5、换开。(三)集中征缴部门职责税务部门负责辖区内居民“两险”征缴宣传、培训、征收开票和入库核算工作,及时将征收入库信息回传给人社部门。人社、医保机构负责居民“两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征缴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提供参保底册和批量征缴所需的征集流水号。对征收进度慢的征收网点进行督促,确保按时完成集中征缴任务。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和五保户等困难群众信息,财政等部门应及时将财政配套资金拨付到位,配合人社、医保和税务部门完成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通知、协调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督促社区和村委会安排

6、集中征缴工作。各集中征缴单位统筹部署辖区内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征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制作“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电子版),传递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导入,比对无误后,持税务部门待报解账户进账单到办税大厅开具完税凭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工作情况、研究疑难问题,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四)征缴工作流程(1)确定集中征缴工作人员各集中征缴单位确定征缴人员(格式见附件二),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税务部门。(2)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各集中征缴单位的征缴工作人员通过区税务局提供的银联“全民付”POS机集中征收,或者到

7、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当年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人,首先到各街道办事处劳保所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到各代征点或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3)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各集中征缴单位的征缴工作人员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计划清单收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人,首先到区医疗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然后到各代征点办理缴费。收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要及时存入税务部门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征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缴费人的准确信息录入“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并及时将电子文档传递至社保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对无误后到税务部门开具税收完税凭证。(4)组织费款入库。社保经办

8、机构将缴费人信息导入业务系统审核后生成批量征集流水号,通过交互平台传递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社保部门传递的征缴计划,与存入税务部门待报解账户的金额核对无误后,开具汇总缴款书,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入库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结束后,各行政村(社区)要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名单、缴费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4)核对到账信息。由税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处理。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居民“两险”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养老、医疗问题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共同

9、做好征缴工作。(二)及时上解,确保资金安全。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要强化对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监管,各集中征缴单位和经办人员不得将所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不得延压、滞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截留、挪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日收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务必于当日或者次日及时存入税务部门开设的待报解账户,偏远的行政村按周将收取的费款存入税务部门开设的待报解账户,确保日清日结或者日清周结。(三)密切协作,做好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集中征缴工作结束后,税务部门将集中征缴单位征缴情况书面提供给财政部门,作为拨付代征手续费的依据,金额为每人次1元。委托代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日常办公经费、劳务补助等。附件: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表村委会(社区)名称: 单位:元序号姓 名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缴费金额是否新参保注:1.此表由集中征缴人员填制,新参保人员做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2.新参保手续按照区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办理。 1 附件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人员登记表序号代征点名称代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