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宗教正名问题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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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平天国宗教正名问题商榷 笔者曾经向史学界提出太平天国宗教正名的问题,并且发表过如下看法:太平天国宗教是独立发展的新宗教,是对中国古人敬天畏天、以天设教传统的复归和发展,理应在史学界恢复它的“天教”本名。1同时,借用梁启超的话说,期待“因吾之研究以引起世人之研究”,“因世人之研究以是正吾之研究”。2(P2)近来王国平先生撰文指正,说太平天国宗教“仍然只是基督教的异端派别或边缘教派”,“太平天国文献在说到太平天国宗教时使用的名词是真道、真教和天教,天教并用以指称包括基督新教、天主教在内的广义的基督教,而不是对太平天国宗教的命名或命名意义上的自称”。3笔者拜读之余,颇受教益,但是仍有疑义不解,因而

2、提出商榷,以再求不吝赐教。为叙述方便,本文把上述两种观点分别简称为“自称”说、“非自称”说。 王国平先生认为“如果从用法和制度等角度考察太平天国文献中的天教1词,就很难同意天教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3可是,笔者为了验证,依照他设定的角度作了1番考察,发现的结果却正好相反。 首先说“制度”这个角度,它实指太平天国的避讳制度。将避讳制度设定为1个角度,对于考察太平天国自称之真伪,可以说不无参考价值。王国平先生的失误不在于作出这种设定,而在于将它限定在1份历史文献上,并且使之绝对化。这份文献便是太平天国1862年颁布的钦定敬避字样,王国平先生将它确定为考察太平天国自称之真伪的客观标准,认为“凡是太

3、平天国的自称,均为钦定敬避字样”,反之,“凡非钦定敬避字样,即非太平天国之自称”。由此推论,“钦定敬避字样无天教、真教、真道等字样,天教、真教、真道等也不是太平天国的自称。”3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疏忽了两个史实,第1、太平天国载有“敬避字样”的文献不止1种,王国平先生将考察的角度限定在钦定敬避字样上,这就难免有所遗漏。这份文献仅收太平天国避讳字57个,禁用字12个,总共69个。太平天国早在广西就已实行避讳制度,直到1864年也未中断。据吴良祚先生研究,在现存的太平天国文献中,查有实据的避讳字就有上百个;见于时人记载,尚待查找例证的还有几10个。4由此可见,1862年的钦定敬避字样于前于后漏收了大

4、半避讳字。例如,“天王”是太平天国方面的自称,虽然它为钦定敬避字样所不载,但它确是太平天国的“敬避字样”,也确是太平天国方面的自称,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类似例子恕不11列举。第2、太平天国有些名词虽然没有被规定为“敬避字样”,但是确为太平天国方面的自称。例如,“麦基洗德实朕全”,5(P58)可见洪秀全确实认为“麦基洗德”是他的自称之1。再如真约是太平天国对新创圣经的自称,“新耶路撒冷”是太平天国对圣城天京的自称,如此等等。这些名词虽然没有被列为“敬避字样”,但它们无1不是太平天国方面的自称,这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由此可见,即使把太平天国所有的避讳字网罗1尽,它们也不可能包括所有自称。太平天国规

5、定“敬避字样”的目的是为了尊体统、肃纲纪,而不是为了定名,不能将钦定敬避字样作为太平天国的“自称名录大全”看待。 现在可以说,如果仅仅以钦定敬避字样为考察范围和鉴定标准,去否定“天教”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就难免失之偏颇,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反之,如果对“制度”这个角度不作人为的限制,不搞绝对化,那么它在考辨太平天国部分自称之真伪中,则有可能发挥佐证效能。太平天国避讳制度不仅包括规定避讳字,还包括避讳方式等。例如,将某1系列太平天国事物的自称冠以某个避讳字,便可形成1组敬避名词。这是太平天国的避讳方式之1。钦定敬避字样没有把“天”字单独收入,但是太平天国神学上的“天”即“上帝”,因而它早在太平

6、天国起义之初,即已被规定为“敬避字样”,在需要敬避的场合,“天”字必须改写成“添”字。6(P242)不仅如此,而且从太平天国的避讳方式看,凡和太平天国的“上帝”有关的事物之自称,也均可冠以“天”字。例如“天教”、“天历”、“天试”、“天条”、“天学”、“天书”、“天军”、“天兵”、“天将”、“天省”、“天郡”、“天爹”、“天妈”、“天嫂”等等。它们虽然未被收入钦定敬避字样,但无1不是太平天国的“敬避字样”,又无1不是太平天国方面的自称。反过来说,按照太平天国避讳礼制的规定,非太平天国的宗教不得称“天教”,非太平天国的历书不得称“天历”,非太平天国的科举考试不得称“天试”,以此类推,否则便是对神

7、圣的太平天国事物的僭越、冒犯和亵渎。因此,从“制度”的角度去考察,”天教”作为太平天国的“敬避字样”这1事实,足以佐证“天教”是太平天国对自己宗教的命名,亦即自称。 其次说“用法”这个角度。王国平先生就“天教”的用法问题,从太平天国文献中找出5条资料,用以证明“天教”是对基督新教、天主教和太平天国宗教的泛指,“而不是太平天国自己对太平天国宗教的命名或自称”。3然而,细读这5条资料,可见它们实际上无1不在否定“非自称”说。如李秀成对外文告称太平军“素明天教”;两份“天王诏旨”不是号令臣民“克守天教”,就是“齐遵天教”;钦定士阶条例要求应试考生作文,必须“确切于天教真理”,3这4条资料其意自明,无

8、不证实“天教”确为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在他引用的5条资料中,仅有1条似乎可以用来支持“非自称”说,它便是太平天国1860年12月以幼天王名义颁布的宗教自由诏旨。这份诏旨中有1段文字说:“天爷天爹之真教乃天教,耶稣教(基督新教)、天主教(罗马正教)均是也。”3从字面上看,幼天王诏旨说的“天爷天爹之真教乃天教”,其指称的应是太平天国宗教,但是后1句却说耶稣教、天主教均是天教,于是全文似乎变成了矛盾的陈述。研究者阅读之后,自然免不了见仁见智,不是有理由把“天教”理解为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就是有根据认定它是对耶稣教、天主教和太平天国宗教的泛指。究竟谁是谁非,单从字面上争论很难说清楚。然而,如此看问题,

9、同样免不了真相之蔽,而历史事实正是从矛盾的陈述中清理出来的。 为了有助于探明问题,笔者对幼天王诏旨的表述作如下考释:诏旨说到的“天爷天爹之真教”的“真教”名号,是自负自诩之称,因为任何宗教都可以自诩为“真教”。如果对幼天王诏旨说的“真教”追根溯源,则是对劝世良言的说法的仿效。该书自称所传播的宗教信仰为“真道”,而将别的宗教信仰贬斥为“邪道”。洪秀全早年自学劝世良言,即已采用书中的“真道”以自诩其新信仰。据此推论,相对种种所谓“邪教”而言,“上帝之教”才是“真教”,所以洪秀全也用过“真教”以自称新信仰。由此看来,所谓“真道”、“真教”,原本不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我定名,而是对劝世良言提法的沿用。太

10、平天国宗教的发展经历,是逐步从“自在”宗教上升到“自为”宗教的过程,其文化主体精神涵养出强烈的独立意识,因而逐步意识到自立名号、独树1帜的必要。于是,幼天王诏旨说的“天爷天爹之真教乃天教”,便包含了为太平天国宗教正名之意,即太平天国之“真教”,实际上是“天教”,或者说它应当称作“天教”。从王国平先生的论文看,连他也考证说:历史上中外基督教界都“不同意以天指称上帝。”3同样的道理,中外基督教界也不会同意将基督教改名为“天教”,否则便会被视为“异教”而遭共讨之,这已是不争的历史事实。太平天国不仅从不自称“上帝教”,而且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反其道而行之,将自己的宗教命名为“天教”,这乃是其主体精神

11、和独立意识使然。 然而,幼天王诏旨的那段话毕竟是矛盾的陈述。但是,就笔者的分析看,这种因矛盾的陈述而产生的疑惑是可以化解的。幼天王诏旨表述的是太平天国天教的“自称”和“统称”的关系,这里说的“统称”,则是针对天教和耶稣教、天主教的关系而言的,从中显示出太平天国宗教既要独树1帜,又追求“1统天下”的文化心态及其期盼。在幼天王诏旨中,所谓天教“自称”,即指天教是太平天国对自己宗教的定名;所谓天教“统称”,即指太平天国自以为所信奉的“天父上主皇上帝”,是世界上唯1正宗的“上帝”,因而天教又是耶稣教、天主教的神学宗主,是它们赖以认同和归化的共名。天教作为太平天国宗教的“统称”使用时,追求天教与耶稣教、

12、天主教为1,乃是它的内心期盼,但这个“1”不是西方基督教,而是太平天国天教。因此,笔者说的“统称”,是以天教为“大1统之称”,而不是“泛指”、“泛称”。由此可见,天教作为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和“统称”,其关系只是1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自称”是“统称”的实质和前提,“统称”是“自称”的外延拓展,所以说到底,天教仍然只是太平天国宗教的“自称”。历史上有过类似的先例。在中国古代“公羊学说”的文化“大1统”思想里,“诸夏”也有1个“自称”和“统称“的关系问题。“诸夏”曾经是历史上中华文明先进群体的自称,同时又是所谓“夷狄”的文化宗主,是归化的“夷狄”的共名,亦即“诸夏”的“大1统之称”。所谓“夷狄而

13、诸夏也,则诸夏之”,说的便是这个道理。反之,“诸夏而夷狄也,则夷狄之”。7(P49)太平天国承继了“公羊学说”的文化“大1统”思想的普世精神,不论耶稣教,还是天主教,只要归化于天教,则天教之;反之,则“异教”之。如同洪仁玕奉命对西方传教士发出的忠告那样,“不要传播与天王的政治宗教相出入的宗教,否则他将会丢掉脑袋。”8(P72) 幼天王的宗教自由诏旨颁布不久,太平天国对外宗教政策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它有助于研究者探明天教作为太平天国宗教的“统称”使用时的真实意图。 据洪仁玕的解释,宗教自由诏旨是太平天国应西方传教士的请求推出的新政策,即宣布太平天国统治区向西方传教士开放,允许他们自由传教。9(P9

14、82)西方传教士虽然曾经为之欢欣鼓舞,但是并非毫无疑虑。早在这份诏旨颁布之前4个月,美国传教士花兰芷走访天京,事后发表了观感。他说:“我前时曾希望:他们的观念虽粗鄙而错误,仍可以容纳对于圣经之呼吁及接受真能发挥真理者之教训。于此,我也大为失望。他们得有新的天启,这是他们对于真理之新标准,而且他们自信反可以教训我们的。事实上,他们手上握了1道神圣的旨命,是要我们照其内容而屈就依从的。”10(P1950)从中可见,花兰芷通过在天京和太平军官兵的辩论,已经发现太平天国不仅坚持天教信仰,而且要求西方人改宗天教的意图。英国传教士杨笃信最早领到宗教自由诏旨。从他事后的评论看,他并不认为“耶稣教、天主教均是

15、天教”的说法出于太平天国的无知,也不认为天教是“广义的基督教”的泛称,与此相反,他清醒地看出“这1点是明显的,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无知,而是清楚地看到他们和我们之间所存在的区别”。9(P382)既然如此,太平天国的外交辞令便是1种策略性表态,西方传教士以后在太平天国区域的遭遇便是明证。 在此,以美国传教士罗孝全为例。他早年曾在广州做过洪秀全的宗教老师,后来应洪秀全的邀请,于1860年10月进入天京,被委以负责外交事务的重任,然而在天京居留近3个月后,他便仓皇出走了。他在事后发表文章,说:“我到南京后不久,天王曾下令容许宗教上的自由(指宗教自由诏旨引者注),这事使我本人及基督教界都非常高兴。”可是,他不久便“完全失望了”。8(P71)为什么呢?原来洪秀全致书这位先前的老师,复述自己的“天酉之梦”,并且要求他坚信“学生”上过天,见过上帝,获得新的天启。罗孝全说:“洪秀全曾告诉我,如若我不相信他,我将同犹太人不相信救主(即耶稣基督引者注)1样归于灭亡。”8(P72)亦即犹如基督教视犹太教为沉沦的异教。罗孝全又说,洪秀全还“派出他的官员来指导我,请我研究他的著作,要我向其他外国人宣扬他的宗教。”8(P72)此外,另有报道说,洪秀全“要罗牧师(即罗孝全引者注)为其门徒,”10(P1976)“要求罗孝全变为1名改宗者,到外国去布道,让外国人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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